我刚强戒二年出来,签了社区戒毒,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 1、我刚强戒二年出来,签了社区戒毒,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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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强戒二年出来,签了社区戒毒,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一)
贡献者回答警方责令社区戒毒的,未到社区报到,可以视为拒绝社区戒毒,依法可以对吸毒进行强制戒毒,为期二年。
根据《禁毒法》规定,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案例:
社区戒毒后逃避尿检瘾君子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
人民网鄂州6月28日电男子吸食麻果后被责令社区戒毒,但其多次逃避尿检,严重违反了社区戒毒协议。6月28日,湖北鄂州警方办结首例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案件,吸毒男子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2年。
2014年5月7日,丁某因吸毒被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汀祖派出所行政拘留,2015年9月18日,丁某因吸毒被汀祖派出所责令社区戒毒并签订了《社区戒毒协议》。6月27日,丁某因吸毒被汀祖派出所查获并行政拘留。
自今年1月10日开始,丁某接到汀祖镇中心戒毒社区尿检通知后,3次拒不按时检测,并变更联系方式逃避。汀祖派出所民警上门做丁某家属工作,发现丁某还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外出离开鄂州累积超过30天。
“丁某长期呆在黄石,有时还到广西、深圳打工,他不接受尿检还因为他仍在吸食麻果。”汀祖派出所民警胡冠介绍,根据社区戒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所在县(市、区)3次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6月28日,丁某被送往鄂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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