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 1、1990年十二月我国成长大委员会颁布了哪项法律让我们的禁毒工作?
- 2、1990年12月全国人大颁发哪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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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十二月我国成长大委员会颁布了哪项法律让我们的禁毒工作? (一)
答1990年12月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以此来支持我国禁毒工作。
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务院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
《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三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1990年12月全国人大颁发哪项文件 (二)
答《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这项文件,使得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本决定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律师提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已于2008年6月1日起废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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