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税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 1、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 2、陆代森的人物履历
- 3、甘肃省商务厅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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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
优质回答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物价局)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信息、督查等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财政金融处)。
组织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研究制定综合性价格政策,负责监督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行;综合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财政金融工作,组织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需报省政府审批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并组织评估;提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审核办理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委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组织编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拟定年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拟定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省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及党群机关、政法系统投资项目的审批及管理。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和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国外贷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制定国土开发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主题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基础测绘计划,协调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下达民族专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申报、转型方案及接续产业政策协调;承担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研究分析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全省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及资金;负责权限内项目审批,指导、协调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交通运输处(省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
提出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研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负责审批、审核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组织协调全省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承担省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产业协调处。
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
负责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归口管理资金的安排;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协调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四)社会发展处。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
(十五)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负责综合分析全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六)经济贸易处。
监测和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全省经贸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粮油、棉花、成品油等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省级粮油储备宏观管理;负责全省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建设;审批、上报经贸流通项目。
(十七)价格调控处。
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建议;研究拟订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和办法;综合协调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定价听证和价格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全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审核或审批以及价格鉴证师注册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十八)商品价格处。
拟订或调整省级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负责对市场调节的重要商品价格分析预测和监管,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商品价格行为;负责全省药品价格评审和改革工作;负责承办电力、热力、煤炭、新能源等价格管理工作。
(十九)环境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处。
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环境、房地产和服务价格政策;制定或调整省政府管理的环境、房地产及服务价格;负责全省价格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行业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工作。
(二十)收费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拟订或调整省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拟订道路(桥隧)车辆通行费标准;负责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负责对收费单位的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
(二十一)能源局。
组织拟订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实施能源价格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国际能源合作。
(二十二)电力处。
拟订水电、火电、核电、电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新能源有关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供需平衡、信息统计和发展规划;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 (二十三)煤炭石油处。
拟订煤炭和油气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炼油的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二十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编制下达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定期督查、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参与全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承担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二十五)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全省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二十六)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录用、培训、工资、职称、统计、出国政审等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陆代森的人物履历 (二)
优质回答1973.12—1978.03 酒泉地区安西县农村插队
1978.03—1980.02 甘肃省财贸学校学习
1980.02—1986.10 酒泉地区财税局干部(其间: 1983.09—1986.06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财政专业学习)
1986.10—1990.09 酒泉地区财政处农财科副科长、科长
1990.09—1995.02 酒泉地区财政处副处长
1995.02—1997.10 酒泉地区财政处处长
1997.10—2000.02 敦煌市委书记(其间:1997.08—1999.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2—2001.03 酒泉地委委员、敦煌市委书记 (副厅级)
2001.03—2011.05 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0.10—2002.10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财政专业结业)
2011.05—2014.08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14.08—2016.01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6.01-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
甘肃省商务厅的内设机构 (三)
优质回答甘肃省商务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厅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提案办理、对外宣传、信访等工作;联系厅驻外机构工作。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省商务人员的行业培训和国际商务专业的职业资格审核备案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研究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流通体制改革、区域经济合作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我省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本厅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全省商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献的编纂工作;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刊物和公开发行刊物。
(四)综合处(省口岸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落实综合性政策措施;指导内外贸易运行监测系统建设;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信息、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处理、发布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及材料;拟订全省口岸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口岸开放规划和开放口岸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重大问题;承担全省口岸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
(五)法规及公平贸易处。
负责全省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条约的宣传,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订及落实;提出商务立法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对本部门拟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商务领域的法律事务;承担与世贸组织(WTO)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和有关应诉事宜;组织全省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我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财务处。
研究提出与我省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本部门归口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七)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指导全省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健全规范全省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九)服务业管理处。
承担全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洗染、人像摄影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商务领域物流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我省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十)市场运行调节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监管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承担茧丝绸相关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监管处。
执行落实有关食品放心工程、三绿工程等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屠宰行业的发展规划并负责该行业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负责全省家畜(禽)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全省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全省肉类行业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
(十二)对外贸易处。
落实全省对外贸易发展规划,组织年度出口商品计划的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放及各类配额、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承办企业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审核与发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及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指导进出口交易会、境外商品展会和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三)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我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拟订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管理、技术贸易及涉及到国家出口管制的敏感物项的管理;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与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联络工作。
(十四)外资处。
拟订全省招商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省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批、备案、批准证书发放工作;牵头组织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十五)外经处(省境外劳务管理办公室)。
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拟订我省对外经济技术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规划;依法监督管理我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执行省内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我省援外企业资格认定、援外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和境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年检、统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对我省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十六)国际经贸关系处。
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中方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牵头组织我省经贸对外谈判;审查、申报、争取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接待项目来访官员和专家;负责受援项目出国考察团组人员和发展合作奖学金候选人员的筛选、培训和派出以及聘请外国专家工作。
(十七)对外联络处(省商务厅港澳台经贸办公室)。
拟定厅外事工作制度,管理厅机关的外事礼宾和重大外事活动,指导全省商务系统外事礼宾工作;负责我省出国(境)业务团组从事经贸活动的业务审批及国(境)外经贸宾客的邀请;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定;指导全省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负责统战、对台和侨务工作。
(十八)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甘肃省税务学会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