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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追索.空头支票怎么办

2024-10-09 19:00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空头支票怎么办 (一)

空头支票怎么办

问题一:收到空头支票怎么办? 对于签发空头支票的,我国法律有行政制裁、民事赔偿,严重的还有刑事制裁。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处予相应罚款;你还可以要求出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2%作为赔偿金。虽然支票是空头支票,但是你们之间存在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那张支票可以作为证据。

问题二:收到一张空头支票,该怎么办? 1通知对方银行 会对这账户处罚 2 找付款方讨钱换支票3报警4起诉。 看欠了多少钱 做选择。

问题三:开了空头支票怎么办啊 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1p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p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

2p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p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

我想你或许可以跟收票的人或单位联系下,然后说明白,尽量不要让他们举报吧,个人直接去银行说明的话或许会好点

问题四: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5%但金额不低于唬000元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2%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5%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2%

问题五:银行发生3次空头支票怎么办? 是不是你开出的支票呀?以为钱已到帐(但其实川到)自己糊里湖涂地开出了空头支票

发生了三次,银行会将你的帐户放入银行黑名单中,会停止对你出售支票,银行会寄出罚款通知,按照开出的金额的百分之几我忘记了,但是不会低于一千吧,然后到交罚款的地方去交了,然后还要到银行补习,拿个什么证书之类的吧,银行才会把你的帐户从银行除名,重新给你支票(罚款通知肯定得要开出空头支票那天起一个月才会寄来)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这种情况,但是不管怎么样,发生这种情况很不好处理

问题六:客户故意开空头支票怎么办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本案支票持有人甲塑料制品公司请求付款时,出票人乙服饰有限公司在付款人处的账户无款可付,故乙服饰有限公司所签发的支票,正是票据法所禁止的空头支票。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响结算资金汇路畅通以及经济、金融秩序。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我国法律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对于签发空头支票者,轻者施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则处以刑罚惩处。

而对于票据持有人而言,则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其一,依法报案,追究签发空头支票者的刑事责任,同时由司法机关追赃。

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所规定的票据诈骗罪。所谓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也就包括了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现实中,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出于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而且明知其账户无款或款额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的,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则可以认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反之,如果行为人虽然开出了空头支票,但主观上并不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开具空头支票是出于一时疏忽,而不是故意为之,则只能认为是一种违法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

其二,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

票据具有无因性,我国票据法规定了在票据法律关系中,票据持有人享有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这就包括了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它是用来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的一种制度。《票据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还具体规定了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所以,被开空头支票后,持票人可以凭支票、银行退票理由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的民事诉讼,要求出票人承担支付票面金额等款项的责任。

其三,依据争议双方基础法律关系,提起相应的违约之诉。

支票是支付合同价款的一种方式,债务人开具空头支票是不能达到支付目的和产生债务清偿法律后果的。因此,开具空头支票的债务人实际没有履行其付款义务,故票据持票人也即基础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依据基础法律关系,以债务人未履行其债务为由,提起违约之诉。

问题七:银行空头支票怎么处理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5%但金额不低于1000元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票面的2%

银行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5%

甲公司要求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15000乘于2%

问题八:如果收到空头支票怎么办? 你可先向你老板要求向账户充值金额,如不执行,可根据银行规定,申请其进行罚款处理,到期不缴罚款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操作深圳湘军追债公司可帮你。

问题九:不小心开了空头支票怎么办 按照行政复议规定,如果是通知送达的,应该以收到该通知之日开始计算。请你保留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问题十:不小心开了空头支票,怎么办? 当然是算作开具空头支票了,并且银行至少处罚1000元,标准是开票金额5%(这是罚款标准)。

什么是空白支票 (二)

问题一:何为空白支票和空白支票 你是想问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吧?

空白支票是从银行购买的尚未使用的支票,没有填写收款人、金额、日期等项目,随时可以使用;

空头支票是已经开具了收款人、金额、日期等项目并交付给收款人,因为付款人银行账户款项不足无法支付,被银行打回的支票。

问题二:空白支票分为哪几类简要解释 (1)记名支票(: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或“指定人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帐。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鸡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人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5)银行支票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6)旅行支票(:)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

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所以,无论任何支票,除非是异地使用支票,有效期都是10之内!

问题三:什么是空白支票、它和白条是一个意思吗 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空白支票是指: 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饥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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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指:

1. 欠款单位给开的非正规收据或欠条,如用白纸、便签等。

2. 领导利用权力进行非正常业务走后门,给开的条子,用条子办事,而不走正常的手续。

也有人给出下列解释

1.是 *** 收购农民公粮,没有现钱给付,开一张欠条给个人,以后有钱会给付,如果没有钱,有可能泡汤。

2.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现钱兑付,开给个人的一张欠条,以后有可能兑付,也有可能无能力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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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的区别 空白支票是未填写内容的支票,凭他是无法转账或者提取现金的。

空头支票是填写全内容已经开出的支票,但是用于支出支耽转账或者现金的存款账户中没有票面上那么多钱,该支票无法兑现。

问题五:出纳中的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是什么意思 空白支票是企业从银行买回来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日期、金额等事项的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空白收据是企业的收据,同样没有填写交款人、交款事由、金额等项目。

问题六:空白支票理论 支票是有限额的最大额度到千万,个人支取一般一张不能超过五万

问题七: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啊? 首先阐明一下空头支票与空白支票的区别

空白支票是指:

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

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

另外(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一些“空头支票”的列举:

我国票据法明文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然而,一些老总总是轻易许下诺言,说什么“有事呼我,我是有求必应”,“24小时跟踪服务”、“绿色住宅”、“五星级家园”或者“咱俩谁跟谁”,“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等我好消息吧”……等等。然而遇到紧急事情向或者是相信他而求助时,往往期望值过高,什么“24小时跟踪服务”,打了电话,24天还不来修理;什么“五星级花园”,既没有花也没有园,……从而陷入“空头支票”无法兑现的窘境中。

在营销经营管理中,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时代到来,法律化时代营销也即将到来。现在我国正在向法制社会迈进,这种症状的发生,就是走了法律的空子,有些则是钻了“道德的空子”,以为只要把钱圈进来,什么承诺都行,以至于出现“空头支票天天开,顾客官司天天来”的尴尬。

问题八:购买空白支票要计入什么科目 购买支票应计入

借: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问题九:支票是什么意思? 1.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A cheque is a bill of exchange drawn bank payable on damand)。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支票的必要项目

(1)写明其为“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

(4)出票人签字;

(5)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

(6)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

(7)写明“即期”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8)一定金额;(9)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3.支票的种类

(1)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人帐。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人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5)银行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ue)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点:①金额比较小。②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可在出票银行、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③比较安全。旅行者在购买旅行支票和取款时,须履行初签、复签手续,两者相符才能取款。④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银行存款才能开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现金购买的,类似银行汇票,只不过旅行支票的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⑤不规定流通期限。由于发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续费,占用资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图,所以,各银行和旅行社竞相发行旅行支票。

问题十:大家好,今天遇到两个词,请大家帮忙解释一下;请问‘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是什么意思? 空白收据是指:没有使用过而印制好的收据 空白支票是指: 单位签发的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没有付款日期,没有付款金额,而已经加盖了印鉴的支票,有时也包括未经签章的支票。该种支票一般在无法提前确定购货单位或购货金额的情况下使用。该支票一旦丢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谁拣到了都可以在上边无限制的填写使用金额),因此,财务上一般限制领用空白支票。

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的处罚规定? (三)

你听说过空头支票吗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空头支票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

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空头支票的处罚

根据央行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为10天;异地使用支票款项最快可在2至3小时之内到账,一般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均可到账。

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办理支票业务,银行向客户的收费暂按现行标准不变。

根据规定,空头支票被禁止签发。出票人签发一张支票,如果账户余额不够支付所签发支票的金额,该支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另外,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也被视为空头支票。同时,签发空头支票将依法受到处罚。

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空头支票对出票人的效力

1.票据责任

票据法为民法的特别法,票据责任本质上讲也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因为票据法的特殊性,故将出票人所应负的票据责任单独列出。出票人应承担以下票据责任为担保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6、70、71、9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应按照支票文义担保支票付款,因此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出票人对于收款人及其后手,均应负偿还责任。此项担保付款的责任,并不以票面金额为限。持票人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得请求自为付款提示日起的利息。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2.民事责任

1民事填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7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显属违反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行为,故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人除应依法承担票据责任,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第70条、第71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外,如果该行为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理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出票人应向持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从该条的规定看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除了负担票据责任外,尚应向支付持票人赔偿金。

这一赔偿金的性质,宜认为违约金,是对出票人违约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为支票主要为支付证券,而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也就违反合同的约定,故由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许持票人与出票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通过层层追索,直到票据转到从出票人手中取得票据的人手中,该人与出票人存在合同关系,也是责任的最终承担人。

该违约金应为惩罚性的违约金。因为依据《票据法》第70条及第71条,第94条的规定,出票人承担的票据责任,己使持票人的损失得到完全补偿,故该违约金的约定就具有惩罚的性质。

3.行政责任

1罚款

对空头支票的签发人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4条规定:“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在前条即第103条所列的票据诈骗行为第三项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在这里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是被视作为“票据欺诈行为”的。签发空头支票是否要求出票人的主观故意呢

有学者认为:既然是一种“票据欺诈”,那么就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在付款人处无资金而签发空头支票以骗取公私财物。对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处罚程式依《支付结算办法》第 239条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这也是对我国原先试行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落实,并将该罚款作为商业银行的收入。

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以后,惯例上,先是设法通知客户在当天扎账之前补足应付款的差额。如果客户没有及时补足差额,商业银行就按照上述标准对客户处以罚款,并依据人民银行释出的《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第八部分之四的规定,直接从客户的存款账户上扣款,罚款收入列入其营业外收入科目。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空头支票申辩书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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