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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120万-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咋变?

2024-09-05 19:35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咋变? (一)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咋变?

最佳答案网传一:公积金放款变缓?

近期,有消息称:“南京贷款公积金贷款资金放款变缓?需要排队等很久。“

图片来源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官方回复如下:

属实。

官方表示,目前南京公积金供给确实存在阶段性不足的问题,需要排队等待放款,放款时间不保证。

具体放款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约有600余家企业申请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缓交;二是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量大,远超缴存额。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为100万元/户,而人均缴存余额为3.08万元,需要近33人缴存的公积金才可以支持一户贷款,个贷率已达到105%,远超85%的警戒线,资金供给出现阶段性不足,贷款放款暂时按贷款办理顺序放款。

网传二:缴存明细6个月变1年?

近期,有消息称:“接公积金中心最新贷款审批要求:即日起,所有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都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对于因客户更换单位公积金发生公积金迁移断缴未进行调整的一律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图片来自朋友圈

官方回复如下:

不属实。

图片来源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虽然目前有消息传出,但是小编特此电话咨询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官方回复是:目前还未有相关官方文件下达,明确需要提交一年的缴存证明。目前办理相关业务仍旧按照原先规定,在满足贷款条件的基础上,只需提交近6个月的缴存证明即可办理!具体后期政策会不会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小贴士

南京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是“认房又认贷”的。

市公积金与省公积金不同点:

1、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2、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不同。市公积金:公积金计算公式:总缴存额/总缴存比例*0.45*12*可贷年限(男60岁女55岁,连续缴存满5年可贷年限可在55及60基础上+贷5年);省公积金:省公积金只要正常缴纳,均可按最高额度申请。

注:1、高层次人才按照A、B、C类,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放宽到4倍、3倍、2倍,详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只有纯公积金贷款,才能真正做到首付2成。而多数人是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所以这时,公积金首付也要跟商贷首付一样。

3、异地买房,公积金贷款会被限贷的问题,这是根据是否有贷款记录均以银行征信系统为准,部分区域的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征信系统之中,即便使用了纯公积金贷款,也不算有贷款记录,反之则算有过贷款记录。外地客户同样也是要查询银行征信系统,如有记录,则需按二套房执行。

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借款人提供《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应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贷款;

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信用状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商业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的;

(6)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7)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9)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6.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其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首付款≥房屋总价*所购份额*2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现有首套房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情况下,首次或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时,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第三套及住房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7.借款人所购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9.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和共有权人亲笔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自行安置承诺书》。

6.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银行专业版)的承诺书。

7.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8.收入证明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五年以下(含) 2.75%,五年 3.25%,二套房上浮10%。

写在最后:

因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组合贷的话能减少一部分买房成本,因而大多数买房人都会优先选择组合贷款。

不过对于目前不少买房人是刚需,或者通过卖房买房来自住/投资,公积金放款变缓,加上申请条件上调,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很好。

广东省开设赌场罪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二)

最佳答案赌博,这个定义就是一些人依靠赌博为生,依靠赌博营利,这个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见一些麻将馆在打麻将,也是在赌钱,很多人就疑问,这样也是赌钱,不构成犯罪吗,为什么还是明目张胆的在打。那么关于这些问题,今天给大家解释一下关于广东省 开设赌场罪 的内容。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经济秩序罪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聚众赌博是违法的,赌博就需要一个赌博的场所,开设赌场罪就是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此营利的犯罪。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 》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8月31日 公通字[2010]40号) 为依法惩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 代理 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 违法所得 数额在3万元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 共同犯罪 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的; (三)为10个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 证据 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 犯罪嫌疑人 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 管辖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 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 管辖权 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 诉讼 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 。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赌博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 超期羁押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 逮捕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 提出 管辖异议 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五、关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侦查机关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 电子合同 、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 侦查人员应当对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过程制作相关文字说明,记录案由、对象、内容以及提取、复制、固定的时间、地点、方法,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并由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制作人、电子数据的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附所提取、复制、固定的电子数据一并随案移送。 对于电子数据存储在境外的计算机上的,或者侦查机关从赌博网站提取电子数据时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或者电子数据的持有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能够证明提取、复制、固定过程的见 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记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对提取、复制、固定有关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公通字[2008]36号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组织三人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的; (二)组织三人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 (三)组织三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广东省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就是为哪些赌博的人提供了犯罪的场所,所以也是属于犯罪行为的,并且我国法律也专门规定了这一罪行,一般开设赌场,要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 管制拘役 并处罚金。

我在微信上被一个女的骗了400可以立案吗 (三)

最佳答案只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以后谨慎一点就行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要到立案标准才可以立案。比如现金或者你懂得之类的。

求为满意回答。

被骗了,无论数额多少,怎么被骗的,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侦查。

实践证明,报案越早越利于案件的破获,挽回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要大。

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10。

将被骗的细节、金额、使用的方法等向警察说清楚。

除报警外,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只能自己想办法追回,如果追不回来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你就是被骗100元公安局也立案的,但没什么卵用就是了,公安不管这些,上次我也去报案,就是些推脱之类的话,网上的事被骗很难找呀什么 的,登个记吧,当时我就想甩手走人,后要找腾讯客服投诉还是把钱追回来了

可以报警,但是也许不会立案,因为经济犯罪一般是5000立案,但是如果他骗的人多,警察会重视的,还是报警吧

被诈骗五千多元对方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首先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一定会查明事实和真相。

至于能否破案,要根据案件证据和线索情况确定 。但如果不报案绝对找不回来 。

参看四川的立案标准

2016年四川省诈骗犯罪数额立案标准及量刑新规定

一、2011年四川省高阶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的为较大;五万元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意即:涉案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不予刑事处罚。)

二、 根据《刑法》266条规定,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四川省高院量刑指导规范相应规定

(七)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数额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传送简讯、拨打电话或者利用网际网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释出虚假资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犯罪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标准,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接近“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传送简讯、拨打电话或者利用网际网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释出虚假资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犯罪数额接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传送简讯、拨打电话或者利用网际网路、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释出虚假资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节每增加一种,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对于诈骗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7.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第1、2、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2)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网路诈骗是一种高科技犯罪,侦破网路犯罪比现实更困难。目前我国对偷到,诈骗等犯罪的最低立案金额是2000元,低于2000元将不会立案。如果你能提供更多被骗人的资料,被骗方式及金额和截图等有力证据,当范围较广金额较大,报警后就情节,公安机关将会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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