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和经济纠纷的区别__职务侵占是由经侦办理还是法院
马广宇 北京刑民交叉律师
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等管理人员,侵占公司财产的事情时有发生,行为人涉及到职务侵占罪,如何举报才能达到当事人追回被侵占财产、追究侵占者刑事责任的目的呢?笔者结合经验做如下总结:
一、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身份必须是单位人员,方式是利用职务便利(必须是职务便利)占为己有。至于是秘密的还是公开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并不要求必须采取秘密的手段。数额上要求达到数额较大,即5000元到20000元。
二、举报人要适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所以,理论上讲任何人都可以举报。当然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涉及自己利益的公司或公司股东(无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均可以举报)才能进行举报,因为外部人员无法确认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三、要选对管辖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都有刑事侦查权,但同时也有分工。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为反贪部门和渎职侵权侦查部门,负责贪污贿赂案件及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侦查。职务侵占罪属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
四、选好管辖地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在上述任何地点发现犯罪事实存在,需要立案时,均由发现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是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规定可以看出,职务犯罪可以由多个公安机关进行管辖,特别是涉及到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高管犯罪的,由于犯罪地的不确定性、居住地和犯罪地的不一致性等因素,导致多个公安机关均可能有管辖权。
要更好的利用管辖的规定使报案更有效,要选择好:
1. 尽量选择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安机关作为受理单位。在不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时(如犯罪行为地和嫌疑人居住地不一致),经济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办案经费充足、干警人员配备充足、办案经验丰富,这样有利于案件侦查。
2. 选择嫌疑人没有影响力的地域:有些被举报人在公司注册地有很深厚的影响力,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可以选择其没有影响力的地域报案。
3.必要时可向多个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案件发生地涉及到多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可以同时向多个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北京某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过控股控制多家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在该房地产公司与其他公司进行货物交易、项目合作、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阴阳合同、虚假转让等违法手段,侵占公司财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现后,采取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不同的资金汇出地汇入地等,规避法定代表人有影响的地域,进行多地多罪报案的措施,被举报人防不胜防,最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写好报案文书:报案文书要写好、写规范,抬头为“关于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举报信”,正文要包括举报人、被举报人、各自的身份证明、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最好要有证据佐证的事实),最后写明接受举报机关、举报人签名、日期、附件(证据目录等)。事实部分要简明扼要,列明主要犯罪事实,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提交公司注册信息、被举报人在公司职务的证明等。
六、聘请专业律师:要聘请大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最好是有政法从业经历的律师),专业律师业务精通,可以避免走弯路和错路,和办案机关联系比较专业和方便,对举报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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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职务侵占和经济纠纷的区别__职务侵占是由经侦办理还是法院,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