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别人遗忘在ATM机的银行卡取钱,是否是银行卡诈骗罪?
利用别人遗忘在ATM机的银行卡取钱,是否是银行卡诈骗罪? (一)
答1、你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是犯罪既遂。你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冒用他人信通卡的”规定。什么是冒认他人信用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你的犯罪数额在5000元不满5万,属于“数额较大”,根据《刑法》196条第一款,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范围内量刑。由于你积极退赃还款,又没有造成危害结果,这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3、请辩护律师帮你辩护,可以尽量减轻你的罪责,以求3年以下拘役或者缓刑。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你可以请辩护律师介入。
4、这段时间想办法通过熟人找点关系到检察院疏通一下,毕竟是中国特色嘛!想办法让检察院认定你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检察院就会决定不起诉,正好失主又不追究你,一切会就此结束,以后不再有事。
行为人伪造其身份证到银行取钱属于什么犯罪 (二)
答涉嫌诈骗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捡到的银行卡拿去取钱,违法吗?有什么后果 (三)
答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占他人财产,严重的可能会处以刑事处罚。
1.取走了别人银行卡里的钱,占为己有的,涉嫌违法,如果数额达到5000元,就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
2.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此类情形,正确的做法是将卡交到发卡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切不可贪小便宜冒用。
3.信用卡诈骗犯罪,并非只包括信用卡,一般的储蓄卡也包含在内。从法律意义上说,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帐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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