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怎么无缘无故就把我的银行卡给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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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怎么无缘无故就把我的银行卡给冻结了? (一)

优质回答其属于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置涉案财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
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犯罪案件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不可分割的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与涉案金额相当的其他财物。
2、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冻结。已被人民法院采取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涉案财物,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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