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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中医卖药后果 冒充中医卖仪器

2024-04-30 12:30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93
 

保健品诈骗对中医行业的危害 (一)

保健品诈骗对中医行业的危害

最佳答案伤害消费者的健康、损害中医药的发展。

1、伤害消费者的健康:保健品诈骗往往是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无效或有害的保健品,甚至导致一些消费者健康受损。

2、阻碍中医药发展:保健品诈骗的存在会导致公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度下降,从而减少了消费者对中医药的需求,进一步影响了中药行业的发展。

保健品诈骗也往往涉及到虚假宣传中医药的功效,以此为噱头进行欺骗,这会损害中医药形象,破坏中医药的信誉,从而对整个中医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冒充上海中医药大学假借做义诊卖针灸仪器,犯法么 (二)

最佳答案犯法,具体怎么判刑要看案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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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两名自称是医学院大学生的外地男子,拿着介绍信,以社会实践开展义诊的名义到各单位为职工看病,并推销治疗仪,有招摇撞骗的嫌疑。

发现情况后,民警遂对二人展开核查工作,经向相关单位核查,证实此二人的介绍信和学生身份系伪造。5月24日,民警分别在福贡县架科底乡公房小学和子里甲乡中心校将正在实施“义诊”活动的雷某(男,29岁,湖南省邵阳市人),高某某(男,25岁,湖南省永州市人)抓获。

经工作,二人对使用伪造公章、介绍信冒充医学院学生身份,假借开展社会实践“义诊”名义,实施推销多功能数码治疗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二名违法行为人已被福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此类诈骗手段早年已经被曝光,通常假借医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或中医实习医生开展义诊活动等名义,推销劣质仪器和诈骗,欺骗性极强,请大家警惕。

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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