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想象竞合
- 1、想象竞合和数罪并罚如何迅速判断
- 2、2021法考刑法考试考点: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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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和数罪并罚如何迅速判断 (一)
答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应当遵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3、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想象竞合特征:
1、须出于一种犯罪行为 。
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惯犯,牵连犯等犯罪的基本特征。指次数上表现为一次的实行行为及既遂行为。
2、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
即一个行为发生造成了数个犯罪结果,这数个犯罪结果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各具独立之可罚性。但故数个结果作用在同一个对象上,仍为单纯一罪,而非想象竞合犯。
3、一个主观故意,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一罪与数罪的区分。
例如:行为人明知用枪支射击的方法故意杀人,子弹击中被害人后又射进某博物馆,损毁了国家级文物的,应认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百度百科-数罪并罚
百度百科-想象竞合
2021法考刑法考试考点:想象竞合犯 (二)
答法考考试中,刑法一直是同学们备考的重点和难点,刑法要想拿到高分,抓住痛点是关键,下面法考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刑法的考试考点: 想象竞合犯
关系,仅仅只是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某个具体犯罪事实而使数个法条对该行为均具符合性,因此被联系在一起。
【易错点】
法条竞合的类型
(1)完全包容关系。例如,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领域的一种特殊诈骗犯罪,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已经包含了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素,此外还针对贷款领域增加了一些新的要素,因此,触犯贷款诈骗罪必然会触犯诈骗罪,二者是包容关系的法条竞合。诈骗罪是普通法条,贷款诈骗罪是特别法条。类似的还有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犯罪一节的其他犯罪,如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
(2)部分包容重合关系。例如,重婚罪包括两种行为类型:一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二是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破坏军婚罪包括两种行为类型:一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二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中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这种行为类型与重婚罪中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合,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就是法条竞合。
【易错题】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二/56.多选)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考点】想象竞合犯
【答案】ABCD。解析:甲将2000元现金交给乙,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甲将4克海洛因有偿转让给乙,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因为存在两个行为,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想象竞合犯。A项说法错误,当选。
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在于,法条竞合是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法条本身存在完全包容或者部分包容关系,是由法条设置造成的;想象竞合犯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不存在这种关系,仅仅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某个具体犯罪事实而使数个法条对该行为均具符合性,因此被联系在一起。非法拘禁罪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绑架罪是通过控制人质来实现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从法条的规定来看,二者就具有法条竞合的包容关系。因此,应认定二者的关系是法条竞合,而不是想象竞合。B项说法错误,当选。
抢劫罪既遂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与劫取财物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甲给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2小时后,甲见乙不在,便取走乙价值2万元的财物,财物的获得与使用麻醉药压制反抗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属于抢劫罪中劫取财物的行为。甲拿走乙2万元的行为应当单独评价为盗窃罪。由于存在两个不同的行为,因而不构成想象竞合犯。C项说法错误,当选。
将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受贿行为)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境外组织(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行为)是两个行为,因此不构成想象竞合犯。因受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构成其他犯罪,一般都应数罪并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这里的例外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说法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BCD。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想象竞合,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