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索要营养费
女子在家中被色狼强暴,事后竟问受害女子索要20元‘营养费’。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强行与受害人姜某发生性关系一次。同年10月的一天中午,黄某又来到姜某家中试图再次强暴,因姜某处于生理期,经黄某脱下其裤子检查确认真处于生理期后未能如愿。
2017年7月31日,黄某再次窜入姜某开设的理发店内,不顾姜某的反抗,使用暴力殴打和语言威协的手段再次对姜某施使了强奸。得逞后,黄某又称身体消耗太大为由,向受害人索要20元‘营养费’。并以‘不给就解走你颈上的项琏相要挟’逼迫受害人交出50元后,才离开。
那么问题出来了,是谁让黄某如此胆大妄为,缕次施使犯罪行为,还变本加厉问受害人索要‘营养费’呢?是黄某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吗?这样的理由恐怕不能成立。
导致黄某有持无恐,缕缕施使犯罪的原因,应该与受害人软弱妥协,不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力不无干系。如果受害人受害人在第一次遭遇暴力侵犯时,就选择报警反抗,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所以女性朋友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一定不能隐忍,要第一时间报警,才能止制犯罪,保护自己免遭不法侵害。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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