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罚标准
相信大家这两天,肯定看到了福州一男子将乱停在他车位上的邻居车辆扔到河里去的新闻啦。大家评论里众说纷纭,一些网友用自己的朴素法律价值观来判断这件事情,觉得不违法,既然别人将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就跟私闯民宅一个道理去了,后面怎么处理都不为过。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吗?到底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估计很多人对这点并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袁Sir重点来讲清楚。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可立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定义,故意破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以从主观上来说,一定要求是当事人有毁坏他人财物的主观能动性,也即是故意。客观上一定要求达到了数额较大的严重后果。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并未对数额较大和巨大作出明示,因此各个地方的裁判标准不一。但是立案标准已经作出明示,具体可以看下面的法条,只要知道财物损失在5000元即可立案,也即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的;
(三)纠集三人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毁坏他人财物低于5000元时如何处理?
我们前面知道了毁坏他人财物价值高于5000元时,就涉嫌到刑事犯罪了,那么,如果低于5000元时,如何处理也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一般的处理是拘留 罚款。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一般是5日拘留起步,顶格15日行政拘留。在实践中,对于情节较重的运用,公安主要是根据毁坏财物价值和严重程度来判断。比如财物损失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半(也就是2500元),或者损毁多人财物,这时候就可以对其进行10-15日行政拘留,可并处10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故意损毁财物价值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五十的;
(二)故意损毁防灾、救灾、救济等特定财物的;
(三)故意损毁财物,对被侵害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
(四)损毁多人财物的;
(五)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两种在实践中会有相重合的部分。可以从以下格式来进行区分,在此就不展开讲了。
寻衅滋事=任意 损毁公私财物 破坏社会秩序。
故意毁坏财物=毁坏公私财物。
说到最后,故意毁坏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是社会危害性不大,如果具备案发后主动自首并坦白交代罪行,积极赔偿损失,真诚悔罪表现等情形的,也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所以,各位看官可以关注下这件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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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罚。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