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犯罪过程。帮信罪的犯罪过程有哪些
一、案情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小天、李大山明知涉案资金系违法所得,在他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后帮助进行赃款转移,应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立案标准: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2022年3月22日)》等司法解释:
(一) 为三个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的;(行为人出租、出售的信用卡被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但行为人未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未实施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不宜认定为《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支付结算”行为。)
(三)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的;
(五)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刑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提供帮助标准
(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四、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入罪标准(情节严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入罪标准(情节严重)
自然人、单位
档次
金额、情节
刑期
罚金
1
1万(违法所得)
三
年
以
下
并
处
或
单
处
2
20万(结算金额)
3
3个对象
4
5万(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的)
5
5张/个(结算工具) 是指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的;
6
20张卡(收购、出售、出租) 是指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20张的
7
2年内(曾经受过行政处罚) 是指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8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9
信用卡内流水超过30万,是指涉诈资金流水单向流入的资金超过30万元。
五、了解犯罪构成主观认定:推定明知
帮信罪主观方面立案标准:主观故意一般只隐藏于行为人的内心,若行为人否认,极难进行证明。因此,立法者事先设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标准,如果行为人符合了相关规定,直接推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除上述规定之外,行为人实施帮助的次数、获利情况、前科等行为特征是审查的重点。
六、了解帮信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做了什么?
帮信罪客观方面:
根据对法条文义的解释,帮信罪客观行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可以归纳为对犯罪行为提供软件、硬件、网络接入等服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四种行为。法条中的“等”字是等外的意思,根据同类解释规则,等外的行为必须和列明的4种行为具有等价性。本条文是开放性的条文。互联网行为的多样性会衍生出多种行为模式,法条不可能完全列明,只能归纳出其中的常见行为。
第二类,是提供广告推广行为,这里的广告推广行为必须做限缩解释,仅指在网络上提供广告推广的行为。现实中不经过网络媒介提供实体广告的行为不属于本罪的规范对象,构成其他罪名的按照其他罪名的帮助犯处理即可。
第三类,是指提供银行账户进行支付、转账、收款等行为。而结算是指具有结算功能的金融机构或单位提供结算服务等行为。
七、帮信罪辩护理由:针对酌定不起诉:
帮信罪辩护理由:针对酌定不起诉:
1、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具有坦白的情节,犯罪情节轻微。
2、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
3、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
4、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犯罪情节轻微。
5、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主动退赃的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
6、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且系学校在校学生。
7、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好,有立功情节。
8、系在寻找兼职过程中受他人指使和安排,且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9、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参与犯罪时间短、违法所得少,初犯,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
10、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情节,无违法犯罪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
11、设备未上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属于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
12、提供给他人自己名下银行卡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并且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银行卡被用于诈骗犯罪中,其行为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13、因其加入时间较短,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14、是公司一般员工,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
八:帮信罪辩护理由:针对证据不足不起诉:
帮信罪主观方面辩护理由:针对证据不足不起诉:
1、犯罪数额尚未核实清楚。
2、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其帮助办理的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符合起诉条件。
3、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不符合起诉条件。
4、犯罪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
5、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6、人证,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不知情。可以找相关的证人,其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不在场,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
九、针对帮信罪和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竞合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最高刑期为7年有期徒刑,而帮信罪最高刑期为3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通过法官释法明确了两罪的区别,笔者通过主观与客观两方面来阐述。主观方面:两罪对于上游认知程度不同。帮信罪不要求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的具体行为有明确的认知,只需要概括性的知道即可。在一定的条件下,采取放任的态度也可能被认定为明知。掩饰、隐瞒罪由于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以后,属于事后的帮助行为,要求当事人对于犯罪所得或收益明确知道,属于确定性明知。从行为人的认知程度介入可以很好地理解两罪。客观方面:该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从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对二罪进行区分,关键在于上游犯罪是否既遂。
两者区别,帮信罪是行为人要游犯罪正在实施中为前提,即上游犯罪没有既遂。而掩饰、隐瞒罪的本质是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游犯罪事实成立和既遂为前提。
因此,变更罪名非常重要,三年和七年的人生自由,是无法用金钱来考量。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帮信罪的犯罪过程的信息,欢迎点击酷斯法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