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聚众斗殴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 1、三个人打一个人算不算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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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打一个人算不算聚众斗殴 (一)
优质回答三个人打一个人不一定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省高院检察院“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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