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不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不法侵害人已经制服,受侵害人继续施报,这属于什么行为?
- 1、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不法侵害人已经制服,受侵害人继续施报,这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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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不法侵害人已经制服,受侵害人继续施报,这属于什么行为? (一)
答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又称“迟误防卫”。是指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防卫行为。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明知侵害已经停止而仍继续防卫,即加害于侵害人,这种行为就是报复侵害,是一种故意犯罪。
2、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仍继续防卫,这属于一种过失犯罪。
扩展资料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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