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刑事案件律师
- 1、父母重组家庭了,子女还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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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重组家庭了,子女还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一)
答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赡养纠纷问题不在少数,今天小瀚就带大家看一个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王大娘年近70,年轻时嫁与蔡某并育有一子蔡某元。蔡某元14岁时,王大娘改嫁给梁某,并育有一子梁某思。
几十年后,王大娘因风湿病不能独自生活,遂要求蔡某元和梁某思履行赡养义务。
没想到两个儿子轮流抚养没几年,便产生了矛盾,蔡某元表示“我十几岁你就改嫁了,现在又要求我赡养你,凭啥?”之后,蔡某元拒绝再履行赡养责任,直接把王大娘送去了梁某思家中。
据此,王大娘十分无奈,并准备上诉要求大儿子蔡某元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那么,法院会支持王大娘的请求吗?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有些人认为父母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养老问题理当由其新组成家庭的子女承担,自己已不负赡养义务。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父母有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无论父母是否再婚,子女都要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有经济能力的子女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延伸:如果老人膝下无子,该找何人履行赡养义务?
陈律师: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此前,《民法典》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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