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为什么不判死刑—绑架罪为什么取消结果加重
- 1、为什么劳荣枝还不执行死刑?
- 2、两人绑架勒索致使人质死亡,其中一人没有动手,他最重判什么刑?如果死刑有机会减刑吗?
本文目录包含多个相关词条,可直接点击跳转详细解答!
为什么劳荣枝还不执行死刑? (一)

优质回答劳荣枝执行日期是2021年9月9日。
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情人法子英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梨”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被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劳荣枝被控犯下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绑架三宗罪。2020年12月的庭审持续了两天,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最终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判。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案件过程:
2022年9月16日,劳荣枝案一审辩护人已会见劳荣枝,并称法院已收到劳本人签字的上诉状及二审仍然希望接受法援律师援助的书面申请。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8月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人绑架勒索致使人质死亡,其中一人没有动手,他最重判什么刑?如果死刑有机会减刑吗? (二)
优质回答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属于共同犯罪,即使其中一个人没有动手,他们两个人也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有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两个人都是绑架罪,应判处死刑。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最好的情况是死缓。
如果这个人既没有动手,也根本不知道他的同伴杀人,那这是实行犯过限,没有动手的人应该只构成绑架罪。
但是并不能因此说他是从犯,要看他在犯罪中的作用。
例外,但是如果他不满16岁,那就不构成共同犯罪,已满14岁的,属于故意杀人,但是不会判死刑。如果他还不到14或者根本就是精神病人,那什么责任也没有。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绑架罪为什么不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