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争议找律师
高丙芳律师帮助民工讨薪,却涉嫌虚假诉讼案.
据张新年律师透露,“经最高法院责成,前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们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由院长霍敏带队,多名高院工作人员一大早亲赴岱岳区法院,就高丙芳律师案件存在的问题予以研究。”
此案经律师据理力争,并经由媒体发酵,终于惊动了最高法院。看来,此案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处理了。
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其涉嫌虚假诉讼案源于一起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2017年,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承包给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筑公司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赵某。
此后,赵某将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米某,米某又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佣了农民工进行建设。2018年7月,涉案工程竣工。因赵某无力支付工程款并卷入其他案件被捕,米某、陈某多次组织农民工到泰山建设公司清欠办反映情况。2019年4月,经清欠办人员介绍,律师高丙芳介入此案。
刍议关于高丙芳律师案引发的争议
一、尊重律师的有效辩护。
律师的辩护不太可能面面俱到,也没必要事无巨细。
有的长于事实的重现,有的侧重于证据的分析,有的则偏重于法律适用。无论在哪一方面有建树,均属于有效辩护。
张新年律师在程序权利方面的坚持,对于重构虚假诉讼罪的正当法律程序具有重大贡献,必定载入史册。
二、辩护权必须得到充分保障。
目前律师辩护需要突破的的困境或瓶颈是公权力,是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会遇到的,包括阅卷、会见、调查取证、辩论难等。
归结到一个问题,是辩护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应该成为律师努力的大方向。
张新年律师被驱逐出法庭,就是一个明证。
律师可重复自己的辩护意见一千遍。
三、关于高丙芳律师案有罪无罪的问题。
高丙芳律师案在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这三大方面,无论哪一方面均可确认其无罪。
无论她知不知情农民工工资是否给付,均不影响她无罪。更不可以不追究层层转包,却追究社会生存链低端的弱势群体。
证据是否公布,交付公民公议,律师可便宜行事。
关于适用法律方面,“黄狗契约”普遍存在,农民工和小包工头何罪之有?
高丙芳律师何罪之有,我为也她写过数篇文章。
四、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我们可以按丹诺、德肖维茨、丹宁勋爵的标准来要求同仁,但这更是期待。
我们尤其要对奥蒂斯、布施辰治、文在寅这样的律师,抱以深深的崇高的敬意。
比肩而立,共同奋斗,比独孤求败更重要。因为,法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杜兆勇律师2024.05.02于稷下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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