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残疾 伤残残疾辅助器具怎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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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辅助器具
配置如何申请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可能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导致身体生理功能障碍和心理功能障碍,影响伤残者的生活质量。
这时,为了满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
那么辅助器具是如何申请的呢?
下面带大家来一起看看!
一、
辅助器具配置申请人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二、
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
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材料不齐的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
辅助器具配置现场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应当配备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从事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配置确认申请材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工伤职工本人进行现场配置确认。
专家组中至少包括1名辅助器具配置专家、2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的专家。
五、
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结论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确认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六、
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结论内容要求
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
其中,确认予以配置的,应当载明确认配置的理由、依据和辅助器具名称等信息;确认不予配置的,应当说明不予配置的理由。
编辑: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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