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标准一览表;机动车车辆报废标准
- 1、私家车报废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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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报废标准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家庭用小轿车没有报废期限,在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家庭小轿车需要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型、微型乘用车使用寿命为10年,大中型乘用车使用寿命为15年;
(六)特种校车使用满15年的;
(七)使用大中型非经营性乘用车(大型乘用车除外)满20年的;
(八)三轮车、低速单缸车使用年限9年,其他卡车(包括半挂车、全挂车)使用年限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可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可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和危险品运输半挂车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15年;
(十一)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小型、微型租赁客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但租用小、微型客车不得少于6年,三轮摩托车不得少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少于11年。
小型、微型非经营性乘用车、大型非经营性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辆无使用寿命限制。起始日期机动车的使用寿命计算根据登记的日期,但如果登记手续并不在两年内经历了从出厂之日起,应当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车辆报废的注意事项:
第四条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并将其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寿命;
(二)修理调整后不符合在用车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噪声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的;
(四)机动车检验期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
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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