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营主体包括什么--校车的管理
交通安全
文明出行
红灯停
黄灯等
绿灯行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快来一起遵守吧!小朋友更安全,家长老师更放心!
为切实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减少各类交通违法现象,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为此,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01.行人须知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交通
注意安全
02.乘车须知
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不在路中招呼车辆
03.骑车须知
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
突然拐弯;
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营主体包括什么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