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办理流程——夫妻办理离婚程序2020年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 (一)
答夫妻两个人如果感情破裂要离婚的话,那么也要提前了解好相关离婚知识的。还要看一下双方通过哪种方式离婚,那么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对这些话题感兴趣的话,就请大家跟我一起来看一看。
一、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这时候准备的证件稍微简单一些,只要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当然还要带上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书里面写的内容要详细,最后还要准备两人照片,只需要准备单人照就可以,尺寸是两寸的,然后每人带两张。
2、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原告还要先写起诉状,接下来再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当然必须要带原件,也要带复印件,然后再带上户口本,如果有孩子要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还要带上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等。
大家咨询的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就是这些,不过离婚不要冲动,只有双方同意离婚,并且遵从自愿原则之后才可以申请离婚手续。
二、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
1、通过民政局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这时候直接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就可以。
2、当然去民政局之前双方还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这份协议书不能违法,也不能影响到 其他 人的利益,否则是无效的。
3、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带到民政局,然后工作人员也要了解一下两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看一下两人还是否有感情,如果有感情,那么就不会办理,如果没有感情,现场会办理离婚手续。
4、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建议大家选择诉讼离婚,不过通过诉讼离婚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正常情况下从立案当天算起,应该会在2个月内结案.如果流程复杂一些,那可能要6个月内才能够结案,当然也有些情况比较特殊,比如有些人不能到庭,那还需要进行延长,不过要延长的话,必须要先申请,得到院长批准之后才可以。
我总结: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 办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还有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也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继续留言。
2021年离婚法一个月后如果没去办理会不会作废? (二)
答中国吉林网
2020-12-29 · 中国吉林网官方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29日上午,吉林省民政厅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做出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离婚登记程序这样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0年起离婚30天之内可以撤回吗? (三)
答2020年还不能。现在说的新规定是2021年生效!
我国《民法典》问世,对原来《婚姻法》中的“离婚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总体而言,离婚更难了!法律将防止轻率离婚、保障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原则贯彻到底。
距离202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将正式废除,《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时间已经不足半年。我们有必要学习一下“新婚姻法律制度”对于离婚有了哪些新规定,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改变:
一、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根据现行《婚姻法》,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
2021年开始,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离婚证。
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
也就是2021年开始,《离婚协议》中必须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否则《离婚协议》将视为协议不完善,要打回重做。
三、增加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现行《婚姻法》中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简单说,就是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
《民法典》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增加该项离婚事由,离婚难度似乎降低了,实际上是增加了难度,为何如此说?
因为《民事诉讼法》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以前的司法惯例,基本上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会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民法典》这次的重大修订,可以预见:未来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很大几率会判决不准离婚。
只有在判决不准离婚之日起1年后,且能证明已经分居,才有可能拿到支持离婚的判决。
四、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
《民法典》增加明确了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离婚登记之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夫妻离婚办理流程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