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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老公的名字离婚怎么办,房子老公的名字算婚后共同财产么

2024-08-18 04:30 分类:离婚 阅读:
 

#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近年来,房屋已成为大多数普通人最重要的财产,同时也是亲情纠葛的焦点。当年轻人组建家庭、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房产似乎成为了幸福的敲门砖,但是,对于就业不久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凭借自己的收入支付高昂的房价,着实有些难度。因此,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成为现今社会的普遍情况。

案例回顾

赵先生与妻子于2013年相识、相恋最终结婚,两人在2016年生下女儿,原本以为三口之家的生活会更幸福与温馨,谁知她们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出现了严重的分歧。

如今,两个已经走过婚姻十年的夫妻,不得不面对离婚的问题。对于离婚赵先生夫妇没有异议,对于女儿的监护和抚养权,夫妻双方也经过协商决定交给赵先生抚养,但是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却再次产生了歧义。

原来,赵先生的妻子希望获得赵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赔偿,但对此赵先生非常坚决的反对,理由是赵先生表示,虽然房子在自己名下,但是这处房产并不属于自己。

原来,2004年,赵先生的父亲购买的一处总价为70万元的房产,首付款13万元是赵先生的父亲缴纳的,剩下的57万房款老人以赵先生的名义办理了20年的银行贷款,但是还款一直由老人打给赵先生再由其存入还款账户。

赵先生与妻子在结婚前还购置了一套婚房,当时家中也没有富裕的钱款,于是便用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办理了抵押,以父子联名贷款的方式购买了这套赵先生与妻子结婚居住使用的新房。

两套房子虽然都写在赵先生的名下,但是,实际的还款人主要都是赵先生的父亲。如今准备离婚,妻子能分割这部分财产吗?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点评

律师在看到该消息后,对均在赵先生名下的两套房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2004年购买的这处房产,当时办理了20年的贷款,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但首付以及实际还款人是赵先生的父亲。在这套房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所以婚前交付的房屋首付款与还贷部分,应与赵先生的配偶无关。而婚后取得的财产虽然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赵先生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还房贷的钱款实际由父亲出资,那么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能够认定此买房的行为属于“借名买房”,那么房产则属于赵先生父亲的财产,对于房屋出租部分的收益,也就与赵先生夫妻无关。律师还表示,即便无法证明此买房行为为借名买房,从出资还款和管理收益方面,也能推定该房产和赵先生夫妻的关系不大。

对于另外一套婚前购置的房产,律师认为,从法律关系上来看,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首先推定房屋的购买人为赵先生。其次,这套房产在付款时为一次性付清的情况,而款项则是赵先生的父亲,将自己名下的另一处房办理了抵押,用抵押来的钱款全款支付了新房的购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因此,律师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取得与父亲关联很大,属于赵先生和父亲共同购买,仅仅是登记在赵先生名下的房产。

律师认为,两套房产与赵先生的妻子关系都不大,只有很少一部分,仅从房产处理的角度来看,赵先生掌握主动权。

最后,律师表示,婚姻中,如果一方在家照顾孩子而另一方在外边工作挣钱,长时间持续这种状态之后,一旦出现婚变,在家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主张一些经济补偿。法律是有温度的,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在判决离婚官司的时候,法官会尽量照顾到夫妻双方每一个人的利益,也会照顾到在夫妻双方生活的过程中,给予更多帮助的老人的权益。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房子是老公的名字离婚怎么办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离婚律师资询

离婚了家暴法律如何判刑、离婚之后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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