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退还彩礼女方该如何!男方起诉退还彩礼女方该如何辩护
山西大同阳高县“订婚强奸案”有了最新动态。据华商报大风新闻的记者在1月27日从被告人席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和辩护律师那里得到的消息,席某某在1月25日以原告的身份,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了一项民事诉讼。他要求被告女方遵循《订婚收彩礼协议》的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如果被告女方拒绝办理,他请求法院下令被告女方立即归还所收取的彩礼。
席某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如果阳高县人民法院在7天内决定接受此案,那么正好是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订婚彩礼的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透露,她的儿子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仍然选择她作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
席某某的民事起诉状揭示了一宗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席某某是原告,而被告是涉事女孩及其母亲。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被委托为他的代理人。
诉状中,席某某请求法院命令被告履行与原告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义务。如果被告拒绝办理结婚登记,他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的10万元彩礼、两枚戒指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诉状中提到的事实和理由是,席某某与被告女孩在2023年1月30日通过一家婚介所介绍相识,并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虽然他们没有共同生活,但被告经常到原告在阳高县某小区的婚房内休息,并表现出亲密的行为。
2023年5月1日,双方家庭举行了订婚仪式,席某某向被告交付了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戒指,并签订了《订婚收彩礼协议》。
席某某在诉状中表达了他对与被告结婚的愿望,希望能与她共度余生。由于无法联系到被告,他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结婚请求。
考虑到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如果被告不参与诉讼或不作回应,将被视为不同意办理结婚手续。因此,席某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所收彩礼及相关财物。
这份民事诉状是由席某某在1月25日签字,并在诉状上摁了手印。
女方不愿结婚,要求返还11.8万元财物。
就在阳高县法院在2023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后的第23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3年5月1日双方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除了当日支付给女方的10万元彩礼外,还有由婚介所监督的另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戒指。如果男方在结婚前中途反悔,戒指和10万元彩礼不予返还。如果女方反悔,则必须返回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
席某某的辩护律师说明:“自2月1日新的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我们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女方与原告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已经订婚,女方还指控原告强奸,但原告仍然相信他们之间有深厚的感情,并梦想着与她白头偕老。由于无法直接与女方联系,原告因此提起了民事诉讼,希望女方能够履行婚约,协助完成结婚手续。如果女方拒绝,根据新司法解释,她必须归还两个金戒指和10万元彩礼,以及男方为女方支出的其他费用。”
知名律师赵良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常情况下,案件会先处理刑事部分,然后才是民事诉讼。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常见的允许刑事和民事问题交织的处理方式,例如故意伤害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赵良善指出,目前尚不清楚法院是否会接受这个案件,因为“强奸案和彩礼退还之间的关联性不大。强奸侵犯的是人身权利,而彩礼退还侵犯的是财产权利,两者不宜混合处理。应当先解决强奸案件,然后当事人可以就彩礼退还问题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民事诉讼的提起时机,辩护律师解释说:“如果阳高县法院在2月1日立案,正好是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的时候。我们通过提起诉讼,看看被害人(女孩)是否选择谅解,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席某某要求对方办理结婚和彩礼的相关手续,认为双方的感情依然存在,双方都有这个意愿。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要求退还彩礼。”
辩护律师还表示:“一旦民事案件开庭,公开程度会更高,当事人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与刑事案件的信息披露标准不同,民事案件可以透露更多一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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