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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家暴没出轨了我想离婚

2024-07-25 11:45 分类:离婚 阅读:
 

我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做? (一)

我想离婚我应该怎么做?

优质回答一、我想离婚应该如何做

1、想要离婚的,首先应该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离婚,如果对方愿意离婚,那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怎么判断感情是否破裂

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姻基础,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应该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

2、看婚后感情:婚后感情是指男女结婚以后的相互忠实、敬重、喜爱之情。

3、看离婚原因:实践中,离婚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单一的,有的是复杂的原因;有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问题,也有实际生活问题.在查找离婚原因的时候,要去伪存真,找到离婚的真实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4、看离婚时夫妻关系的现状:看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精神层面,夫妻双方在思想意识方面还有没有家庭概念,另外一个则是物质层面,夫妻双方是否还一起生活,一方的收入是否还拿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5、离婚诉讼过程中看有无和好的可能: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夫妻双方还有没有争取夫妻和好的意愿,并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

拓展资料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怎么办理离婚登记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国内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三、一方“失踪”,怎样离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只对财产进去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四、涉外因素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涉外婚姻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1、协议离婚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诉讼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二)涉外婚姻到哪里起诉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没有第三者的话,你会选择跟老公离婚吗? (二)

优质回答没有第三者的话,我是不会选择跟老公离婚的。

在感情当中,很多人都害怕出现第三者。第三者的出现让原本美好的感情被破坏了。如果没有第三者的出现,我想我会跟他一直生活下去。

他算是一个比较负责任的人,也很顾家。

我的对象算是一个比较不错的人。当初还没有结婚的时候,他对我也很不错。当初还没结婚的时候,追求我的人也挺多的。但我却选择了他,因为他应该是会踏实过日子的人。

结婚以后的确是如此,结婚以后他做的种种行为表明我没有看错人。结婚以后他很顾家,每天下班的时候都会准时回到家,从来不会在外面胡来。

还有和朋友聚会的时候他也会报备。尤其是孩子出生了以后,他也尽心尽力的照顾孩子。我觉得这样的一个人算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对象,实在挑不出他一些大的毛病。

在第三者没有出现之前,我们的感情很好。

在没有发现他做的一些事情以前,我觉得我们的感情是比较好的。例如他在一些节日的时候会给我买一些礼物,还有下班回到家的时候也会帮忙做家务。当孩子哭闹的时候他也会安慰孩子。我自认为我们的感情很不错,也一直很相信他。

第三者的出现让我对他的感情产生了怀疑,如果没有第三者的出现,我会一直相信他。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些事情,我发现他没有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实诚。最终自己的猜测得到了一步步的实证。原来他真的在外面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面对这样事情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三观裂了。

我感觉我看错了人。但是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个人,我想我会跟他一直生活到老。

你的婚姻是因为什么原因有破裂的呢,是因为第三者吗?

中年夫妻该不该离婚? (三)

优质回答今天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女人说,我今年48岁,想离婚,但我老公不同意,而且,两小孩也劝我,让我不要折腾了,都已经过半辈子了,要是离婚了,以后生病干嘛的,没个老伴陪在身边,怎么办呢。

可正是因为我忍了半辈子,所以我不想再忍了,老公是那种大男子主义的人,我们都在上班,可他总认为,女人就应该做饭洗碗,带小孩,而他只要上班就行了,什么也不管。

看到这个案例,可能很多中年夫妻都动过这样的离婚念头。

我想,如果没有家暴、没有出轨,只是在一起过得不如意、乏味了,我认为没有必要一定离婚,因为中年人离婚后,再遇到爱情,可能性不大,事业、身体素质都在走下坡路,有个伴照应很有必要。

不离婚怎么办我认为,可以保持婚内的“同居”关系。中年人孩子已经大了,家庭生活基本就剩夫妻两个人了,夫妻之间可以减少交集:说不上话就少说或不说,家务活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谁也别去支使谁,我愿意去旅游就去旅游,他愿意在家待着就待着,总之,在一起生活,互不干预。

这样做的目的夫妻之间可以减少矛盾,各自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独立性,可以使家庭关系相对和谐。

在生活中,很许多谈不来的夫妻,就采取这样的生活方式,夫妻相安无事,不会因为离婚,对彼此造成伤害,甚至有的夫妻生活一段时间,感情还越变越好。当然这种方式的前提不能互相伤害。

总之,中年夫妻不是不可以离婚,如果离婚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自由、放松,令你感觉心情舒畅,那也可以离。婚姻就如脚上的鞋,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我只是认为婚内“同居”关系,不错的选择。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没家暴没出轨了我想离婚,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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