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 1、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本文目录包含多个相关词条,可直接点击跳转详细解答!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一)
贡献者回答您好。“离婚冷静期”是30天。
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您需要重新申请,并重新计算离婚冷静期。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