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导语:当下离婚似乎成为一种流行趋势,笔者在职业过程中离婚类咨询占到了一半,离婚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有的理由让人啼笑皆非有的理由让人同情落泪,但是总的来说离婚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不仅仅是给对方造成伤害,也给孩子造成永久的伤害。请大家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远离离婚。
问题:我与丈夫结婚后,他经常因家务琐事对我进行打骂。为此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经法官调解,同时也为了维持这个家庭,我原谅了他,向法院撤回了离婚起诉。可撤诉后没几天,丈夫又打骂我,甚至比以前更狠了。这种情况已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为此我想重新到法院起诉,可听说离婚撤诉后六个月内不能重新提起诉讼,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这个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的一种限制。
解决办法: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虽然法律上对“新情况、新理由”没有详细界定,但像您提出的这种情况:您丈夫在您撤诉后不是痛改前非,而是变本加厉地对您继续打骂,况且这种打骂已危及到您的人身安全。我认为已构成“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在撤诉后六个月内重新起诉。
但需要提醒的是,丈夫的这种行为,您应该及时取得证据或进行证据保全。比如,可以让邻居写出证言,对现场进行拍照留证,以及让法医对您所受伤情进行鉴定等。只有这样,您的再次离婚起诉才会在撤诉后六个月内被受理,同时也会对法官正确处理您的离婚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以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起诉离婚撤诉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