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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

2024-05-11 03:40 分类:离婚 阅读:
 

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 (一)

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

优质回答【 #心得体会# 导语】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以下是 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10篇】,欢迎各位前来阅读。

【篇一】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二】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篇三】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习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篇四】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为一名统战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做事,体现法治精神,生活中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在全市统一战线队伍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用《民法典》推动统战工作稳步向前。

【篇五】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篇六】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用7编将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作了统一,既消除了法律规定上的重叠,又互相查漏补缺,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更好的保护老百姓的权利。同时民法典也是我们国家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着里程碑的意义,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工作生活中,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积极宣传和学习民法典,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篇七】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篇八】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民法典之所以能照拂到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更因为其编纂进程,本身是中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直面人民关切、反映人民利益诉求、捍卫人民权利、让人民更有法治尊严的过程。

相关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立法工作机构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数据统计显示,自20xx年x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x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xx.x万人提出的xxx万条意见建议。仅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人大网就收到xxxxx位网民提出的xxxxx条意见。可见民法典立法的参与之广。

当立法机关努力倾听人民心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立法的每一个环节便凝聚了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也成为新时代风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色彰显。

比如,对个人权利尊重和保护是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归属,这次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xx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让近几年频发的“扶不扶”“救不救”不再困扰公众,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有助于鼓励更多平民英雄的涌现。比如,民法典草案明确对高空抛物伤人的的侵权责任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体现了社会治理的原则,是将人的价值和尊严置于法律保护的至高地位;而民法典草案对孩子给游戏大额充值、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等问题的补白,则直面了数字化时代个人权利面临的现实挑战。

【篇九】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权利保障书和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对于现有的民事立法,民法典编纂不是推倒重来,而是承前启后,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很好地体现了坚持和完善之间的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草案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借鉴两大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和规则。准确地理解民法典,正确地使用民法典,真正把这部良法从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全面依法治国蓝图的实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篇十】个人民法典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今天参加了《民法典》的主题学习活动,深入了解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这部民法典涉及每个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切身利益,大到物权、债权、人格权,小到物业费、合同签定等。从胎儿出生到死亡,我们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

作为大学生应坚持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尊重法律,敬畏规则,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精神外化于行,努力破除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离婚后的励志文章 (二)

优质回答不到不得已一般人都不会离婚,但就算离婚了我们也应该活得精彩,那么离婚后的励志文章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后的励志文章:离婚女人的离婚心得

现代人的婚姻没有包办的,都是自己的选择。当初选择了那个人,他肯定有一些你欣赏的地方。离了婚,大家还要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还要各自在那个人际关系圈子里做人。

1、我是一个已经离了婚的女人,当我走过离婚那一段艰辛的历程后,再看各位网友写下的关于离婚的文字,心中很多的感慨。下面根据我自己的经历,提出一些建议,不是一定劝合或者劝离,而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2、孩子是不是不能离婚的理由

我一直坚信,孩子不应该是左右两个成年人之间关系的理由和借口。我和前夫没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说,在这一点上我是幸运的。我看过很多身边的例子,我认为,离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会是问题儿童、问题少年,而那些凑合着过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为父母的牺牲而健康成长。而且,当这些孩子长大以后,他们不会因为你牺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给了他(她)一个稳定和家庭环境而感激。要是你说:“不是为了你,我早和他离婚了。”多数孩子都会反唇相讥(或者在心里说):“谁不让你们离婚了你以为不离婚整天吵架就是对我好你们给我这样的家庭就能让我健康成长了”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只有你自己幸福快乐,你才能让你身边的人幸福快乐。

3、要不要继续残缺的婚姻

有很多网友都提出:婚姻就像是一只碗,破了很难再恢复原状,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远都在。这是非常真实的。我曾经试着去原谅,但是被原谅过的男人,似乎总是记性不好,即使当时再痛哭流涕,过不几天也会忘得一干二净。我也像很多留过言的网友一样,曾经LG的短信一响就心慌,打他的手机他不接我就会觉得他们又在一起……说白了,我不能说服自己再次信任他,这是我永远也战胜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确实一次次再让我失望。

失去了信任的婚姻,就好象没有了地基的房子,经不起一点风雨。所以,我冷静分析了一下,首先我问自己,现在这个状态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答案:不是。继续这个婚姻,我还能幸福吗答案:我这辈子再也不能有幸福。如果离婚会怎样答案: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好的、适合自己的男人,也许找不到,所以机会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说,不离婚,我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会再幸福;如果离婚,那我至少还能有一半的机会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我虽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觉得精神比物质更为重要。就这样,我下了离婚的决心。

4、要不要顾及周围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当然要。我想除非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坏人、罪犯,不然家人对离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我曾经在离婚前反复和父母讲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这个问题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亲始终就是一句话:能不离还是别离。最后我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地离了婚,事先和事后的一年多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一年多以后,我才找了个机会先告诉了父母,然后是亲戚朋友等其他人。之所以这样,我是反复考虑过,觉得自己不是在冲动中做的决定,所以也不想让别人的想法而左右了自己。经历过离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下了最后的决心,但是也许别人的一句话,或者电视里的一个镜头,就会改变决定。这种反反复复,能使一个人丧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我既要做自己决定了的事,也要顾及家人的感受,但是这是有主有次的。因为大家都听说过,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我不赞成有的人说自己的婚姻“如鸡肋”,因为婚姻要是在你眼里已经“食之无味”而且不能改变了,那么就应该勇敢地去结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怜。幸福不是谁可以给予谁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气去争取。

5、用不用在经济上或人际关系等方面去惩罚有过错的对方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每个人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就好了。我选择了不。我在整个离婚过程中,没有去他的单位闹过,没有和他的任何一个亲戚、朋友去历数他的罪过,没有随便找个男人给他戴“绿帽子”,也没有找过那个所谓的“三”。因为我觉得,那些都不可能最终解决我和他之间的问题,要是他不打算改变,即使我找国家领导也没用,即使我和一百个男人上床也没有用,那只会使我们之间的关系更恶劣,还会让我自己有负罪感。

再说,现代人的婚姻没有包办的,都是自己的选择。当初选择了那个人,他肯定有一些你欣赏的地方。离了婚,大家还要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还要各自在那个人际关系圈子里做人。给别人留一条后路,不置人于死地,越是艰难越不能让自己丧失理智,这是我的做人原则,留白天地宽。关于经济方面,我只知道我们挣了一些钱,但我是一个没有数字概念的人,所以家里的钱都是他控制。起初他也想用经济来制约我不和他离婚(很奇怪,无论错在哪一方,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女人提出离婚,而男人不愿意),后来我很清楚地告诉他:即使我拿不到一分钱,我也要离婚,因为我和他结婚的时候就不是为钱。

我们离婚的时候他给了我一笔钱,不多,我知道这不够我们家庭财产的一半,但是我什么也没说。从心里,我要的是解脱。有的人可能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反正我也没有小孩,离了婚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现在的女性,无论好坏、无论挣钱多少,都有属于自己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也许离婚会使生活的物质水平下降,但是想一想,哪个人离婚是因为物质上的不满足所以,我觉得物质不应该是让自己从生活的阴影里走出来的障碍。因为可能得不到那份应得的财产而拖着不离婚,到头来只能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和再次得到幸福的机会。而且,有孩子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判对方每月出抚养费,虽然有时候不多,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就好了,他们盼望的不是新衣服、好玩具、几百块钱的书包、MP3,而是一个好的家庭氛围。

当然,这只是我的选择,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选择了在什么方面去报复,以后我会后悔自己那么做。从和他相识、相恋到结婚到最后离婚,十年的时间,我一心一意地付出,就是为求得不愧对自己的选择,其实这并不是对于一个男人的忠诚,而是我不想愧对自己对于婚姻的承诺,想求得自己内心的坦荡。但我说了,每个人要考虑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如果你觉得唯有报复和惩罚对方才能使你这辈子心里舒服一些,那就尽管去做吧,只要别违法乱纪就行。

6、离了婚还能做朋友吗

我的选择是不。离婚的时候我就表示,一旦离了婚,我希望我们之间不再有联系。他曾多次说,即使离了婚,他也把我当成是家人,甚至当成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辈子他有吃的就不会让我挨饿。但是我不愿。离婚后因为一些事,我们见过一两面,但我仍不能面对他。见到他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过往的青春岁月、那些在内心最深处不能示人的伤痕,都像潮水般无法阻挡地涌现在面前。我知道我今生都不会再忘记这些事,但是我真的不愿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选择让这些往事尘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我无法像朋友一样对待他,所以我更愿意和他失去联系,和他成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机会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这样就可以看不见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触碰心中的伤痕。

7、可以有复婚的希望吗

这要看为了什么而离婚。我自己从来没有复婚的想法,因为我们离婚,是因为婚姻里没有了起码的忠诚,而且他是一个没有什么家庭责任感的男人,觉得家里的事就该女人来做。也许有的女人觉得男人在外面有事业、能挣钱就行,但那确实不是我想要的丈夫。我当然也欣赏事业成功的男人,但是如果一个男人根就不懂经营家庭和夫妻感情,而且也不屑于在这方面花费一点时间和精力,那这个家庭中的关系如何维系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即使他觉得他也许“应该”改变。我知道如果选择了复婚,我们的生活半年后又会变回原来的样子,我不能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当然有些家庭的情况可能不同。有时候两个人日子平时过得不错,离婚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当时两个人在气头上,或者为了面子而都不肯低头认错,而离了婚以后又后悔,那么并不是不能有复婚的可能。但是我觉得复婚之前应该彻底谈一次,因为两个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对于对方的性格、脾气、习惯都非常了解,所以应该借着这个机会,把一些平时没有很好沟通的方面说一说。婚姻里不可能只是单一方面的容忍、谦让、付出,两个人如果想天长地久地在一起生活,那么都要做出或多或少的让步和改变,这也是再一次牵手的基础和家庭生活稳定的保障。

离婚后的励志文章:感谢伤害过我的人

她是个80后少妇,他们结婚三年,没有孩子,是大家公认的模范夫妻,脸红吵架都没有。她以为,所谓的天长地久,不过如此。

那天,她无意发现他的一条短信:"昨晚分开后,我一直想你,你想我吗"他正洗澡,哗哗的水声,都盖不过她的心跳声。她回了条短信:"今晚8点街心公园见。"七点半,她借故出门,素面朝天,黄色家居服,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妇女。

在街心公园,只有一个20出头的女孩。长头发,高挑的身材,稚气的一张脸,有点象张曼玉。她躲在大树背后,看着他的小情人左顾右盼地打完电话匆匆离去,她也转身离开,那条路铺满了落叶,她能听到叶子在脚下破碎的声音,眼泪掉了下来。那晚她没有回家,去了一家咖啡馆,喝掉很多杯咖啡,想起高中时代和他的第一次牵手,想起十年后他的背叛~她可能喝醉了,恶心头昏,跑到洗手间,吐了个天翻地覆。

天微白时,她踉跄地往回走,打开门,他坐在沙发上打盹,听她回来努力坐好,她说,从前既往不咎,如果再有一次,我们就离婚,说着,她把手里的钥匙朝他掷了过去。

之后半个月,他果然夜夜早归。那天中午,她去办事,顺路经过他的单位,想约他一起吃午饭,正好看见他下楼,他形色匆匆地闪进一家中餐厅,入了一间包厢,她立在大门口等,一个小时后,包厢门开了,他们并肩相拥而出。她避进了隔壁的蛋糕店,跑进角落,哭得眼睛红了,看着橱窗里倒映的那个女人,肩膀抽搐,发髻散乱,完全是个失败者。蛋糕店的小女孩屈身,怯生生的问:需要帮忙吗她哽咽说不出话,摇摇头,又把头埋进膝盖,像只鸵鸟。

回到家,她用清水洗净泪痕,翻开本子,用漂亮的字体列一张新的生活计划表。不再为他朝九晚五地做饭,早上去永和吃豆浆油条,晚上炖个美味汤,每天苦练瑜伽。周末,她请小时工收拾家务,报了一个英语班,又学习水彩画。他当然发现了她的变化,非常鼓励。他拥有了更多自由,何乐不为她隐忍不发。同枕共勉,她几乎睡在床沿边上。有他的那一边身体都是僵硬的。想像他们在一起的细节,屈辱、伤心~但把眼泪,吞进肚子里。

这样过了半年,己经是春天了。失败的婚姻会让大多数女人丑陋,却会让一种女人激发美。她气色好了,水彩花卉画得十分出色,还能和英俊的外籍老师流利交流。她有点底气了。

28岁生日那天,她去商场挑了件溥呢银灰外套,剪了短发,漂亮的坐在家中等他回来,把离婚协议书递给他,提着箱子扬长而去。他猝不及防,目瞪口呆。她什么都没多要,只带走了自己的日用品、衣服和一张20万的存折,价值百万的房子、车子,包括那个刚刚升仼经理的男人,她都放弃了。她容忍不了不守承诺的男人。当天,她跳槽到了另一家房地产策划公司,从最普通的员工开始。她想要一个新起点。她有足够的时间和动力来完成工作,出色的英语口语,优雅的衣着,卓越能力,都为她加分。

29岁,她升职加薪,30岁就拥有了自己的策划公司。她开始和一位追求自己的优秀男人约会,对方家道殷实,留学归来,欣赏独立自信的女人,他听说了她的前一段婚姻,郑重说:如果我不爱你了,会请你和我分手,决不隐瞒。当然,只要你永远这么可爱,我绝对忠诚。她笑:Me too!他给她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张CD,来自爱尔兰的光头女歌手西尼德奥康娜,素以特立独行闻名。她一听倾心~她从前是被庇护的,现在是被尊重的--这才是真正成熟的爱情吧。

谈婚论嫁之后,他们去一家知名首饰店挑戒指,居然碰到她前夫。他仍然和那个年轻女孩一起,正为什么而争吵,女孩一气之下甩手而去,而他苦恼的抬头时,碰上了她温和的眼神。他一阵刺痛,举止也局促起来,这简直就是电视剧里的桥段。她若无其事地微笑,为彼此作介绍。她的未婚夫向她的前夫伸出手去,真诚地说:"你,把这么好的女人让给我。"后者的脸,红透了。

在一段感情里败了,也可以败的很漂亮。她很喜欢奥康娜的一首歌: :"Thank you,Thank you for helping me.Thank you for breaking my heart.Thank you for tearing me apart.Now I'm a strong,strong heart~

人生路上风大浪急,总有伤害潜伏如猛兽窥伺,总有机会让你蹲在角落,在橱窗里反观自己痛哭流涕~但你不是一只鸵鸟,你可以象奥康娜一样,对方的伤害,让你炼就一颗坚不可摧的心灵,看到另一番风光

离婚后的励志文章:我是个离婚的女人

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80后带一个女儿,离婚时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求自己带着女儿生活,我没觉得我比别人差,比别人没有资格拥有爱情拥有家庭,我很自信我很开朗,懂我们的人自然懂,不懂我的人我不会为此解释,我在喜欢的人别人不喜欢我我也不会纠缠,我只嫁爱我的人,只有你爱我我才会爱你,所以请别指望我会先爱你,我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你只有用你的真心才能融化我。

所以有的时候我比较现实,更向往真实的家庭生活,爱我者有,知我者己,所以非诚勿扰,请不要打扰我简单的生活,我虽不是一个高贵的公主,但是我也不是一个丑陋的小鸭,更不是每个人我都会喜欢,我只嫁能养活我的男人,我只疼那个疼我的男人,虽然你有你的魅力,但我更有我的性格,请你用你真诚的心来面对我,否则任何人不要打扰我,即使你多有魅力我都不会主动追求,因为我怕爱上,爱一回伤一回我伤不起。

我,不知从何时起,笑容,已经有着些些许许的无奈了,不知从何时泪变的少了,是因为我坚强了,还是因为我学会了伪装。

我的那些事…………(一) (三)

优质回答    一九七七年八月,我毕业于蕲春县八里湖高级中学。那年国家刚刚恢复高考制度,我参加了首届高考,但名落深山。便留在校办工厂工作。

  一九七九年三月,父亲的同事,也是我同学胡晓青的父亲胡修,当时的农场党委组织委员兼政工科长帮我搞了个“支援工"的招工指标。使我如愿进了湖北轴瓦厂(当时蕲春县骨干企业、也是湖北省重点企业、还是蕲春最好的企业)。分配在连杆瓦车间。一年后因我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学哲学、学毛选的心得体会写得很好,经厂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我进厂团委班子,担任后方车间团支部书记。半年后,还担任了厂团委副书记。

  一九八三年,当时的团县委书记邓新生以及稍晚一点的李开寿都想调我去团县委工作。他们调阅了我的档案后,发现不是干部身份,所以.无法进县委机关。为了解决身份问题,我参加了一九八五年的全国成人高考。放榜时我榜上有名,被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录取,圆了大学梦。

  三年后,湖北省委为了鼓励大学生到乡镇企业工作发文:凡自愿到乡镇企业工作的五大毕业生(电大、职工、夜大、函大、自考),可以录用为国家干部,加一级工资,其家属可以农转非。当年我正好拿到电大毕业证,就到县人事局报了名。成为湖北轴瓦厂唯一的、县里为数不多的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同志。

  到县乡镇企业局报到后,被分配到漕河镇铸造厂主持一项八五科技攻关项目叫“冶炼热风搀炉"。申请了湖北省"星火计划"。这个计划得到了我的同学周玉蓉的丈夫吴亚平的帮助,他当时是省农行行长的秘书。为了做出成绩,加之工作本身十分繁忙,顾及家里的时间自然就少了。

  因为某种原因(妻子外遇),我和妻子开始闹离婚了。本来是一个普通的离婚案,妻家动用关系(她小妹的公公是县委组织部主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官需不大,但当时握有实权)把案子复杂化。她在诉状中把我婚后做的房子说成是她婚前做的,她的过错说成是我的过错,真可谓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被逼无奈,父亲带着我找到当时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理照同志,请他主持公道。法庭多次开庭,都倒向原告。记得有一次开庭后,我曾送给她四句话:"善恶终有报,天道本能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这件事在当时我居住的地方引起民愤,一百多人联名上书法庭,要求澄清事实真向。漕河镇法庭发现案情的严重性,是非不好判断。将案件交给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审理。县法院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没想到的是,这本是一件普通的家事,却对我后来的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九九0年,我主持的那项科技攻关项目获黄冈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蕲春县科技进步一等奖。由此县乡镇企业局抽调我到局科教股工作,还是负责项目的申报工作。

  那年,家里闹离婚,我心情非常不好。也正是那年先后两件喜事使我心情好了起来。第一件是科委骆敬元主任找到我,告知科委想调我去科委工作,仍然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第二件是县文明办周振东主任问我是否愿意来文明办工作。他说是你的同学,宣传部副部长李韧推荐的。我都表态同意,从内心讲,我更愿意去文明办工作。半月后,他们先后反馈给我的结果是:组织部主管副部长骆中书不同意。建议我托人做做工作。我想正处于离婚阶段的姻亲,这工作可不好做。我猜想一定是他儿子骆勇持枪到我家威吓母亲,妹妹立新到位于县委宿舍区的骆家闹了一场的事耿耿于怀。

  回到家里与父亲商量时,我道出了自已担心。父亲决定带我去会一会这位老同事、也是领导的骆副部长。第二天,我和父亲走进了县委大院,来到了组织部的办公室。找到了骆部长。出人意料的是,他显得格外热情,主动沏茶 并直通主题:"是为孩子的事吧,他打开资料夹说"宣传部是打了报告要你儿子,你儿子是国家干部身份,符合要求。他告诉父亲没有问题,过几天我叫干部科给你办。"父亲听后激动不已,我看到他和骆部长握手时手在抖动。",老领导。″

  大约十天左右,新到县委各部门工作的同志陆续报到,唯独没有我。父亲深感不解,找到在组织部工作的原同事胡修打听原因。才知道那位副部长骗了父亲。主要原因就是这位副部长从中作梗。老实的父亲对我说:“认命吧,孩子。"我从不信迷信的父亲眼里看到了无奈!

  胡理新局长(县乡镇企业局)找我谈话:“去不了县委机关,就留在局机关不好吗?"。正在我准备安心在企业局工作时,又接局政工股通知:组织上不同意你留在企业局。"什么意思?局长不是表态留下的吗?再找局长时,他避而不见。很明显又是那位副部长在作怪。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就在我走投无路时,原来的单位,湖北轴瓦厂向我伸出了援手。当时的厂党委委员、厂工会主席、兼政办室主任顾德平同志(已病逝)找到我"回厂吧,厂里需要你也欢迎你"。我流着感动的泪水表示感谢!

  那知返厂的路也不畅,按当时的规定,我应从组织部调,回厂就是副厂级待遇。但是出了那档子事,从组织部过是行不通了。于是我找到人事局按普通干部调。人事局干部股的同志说那要工业局的接收函。我又找到工业局当时局长符中厚说:"轴瓦厂不是菜园门,想出就出,想进就进。"我再解释"那不是我个人行为,是晌应省委的号召"不管你怎说他就是不同意接。

  那年,我己两个月没有领工资了,生活十分困难。轴瓦厂领导知道了我的困境,叫人送来了生活费……

  走投无路的我,找到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同学胡晓青帮忙。他十分同情我,当即带我去找人事局分管干部工作的副局长胡景应同志。他听完我的诉求后,马上对干部股股长谢兵说"小黄的情况我知道,不需工业局接收函,可以直接给工业局开调令。回头我给符局长打电话"。就这样我又回到了滋养我多年的湖北轴瓦厂。

  回厂后,厂党委报团县委批准安排我担任厂团委书记,兼任厂党委办公室秘书。两年后,因超龄我不再担任团委书记,任党办副主任。又两年,党办主任退休,我接任了党办主任。在厂工作的这些年里,我先后撰写了十几篇理论文章发表在《理论月刊》、《宣传与政工》、《机电兵器政工》、《宏观经济管理》、《湖北日报》、《黄冈日报》、《理论辅导员》、《警钟长鸣报》上。在全县有所影响。

  一九九三年初,全国国有企业开始转机制,我开始调研,准备这方面的文章。两个月后,我写了一篇题为《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文章参加了湖北省机械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研讨会。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同年七月份,我看到《求是》杂志上有一个这方面内容的征文活动。我将此文投了去。没想到十二月初我收到了《求是》杂志稿件釆用通知书,随后又收到了清样。这件事本来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引起了省、地、县三级效应,层层奖励,县委宣传部借势再次给组织部打报告调我,仍然石沉大海。

  一九九六年初,县直机关工委为了选拔一个人进工委从事文字工作。在县直机关、企业、开展了一次“加强党的建设"征文活动。我当时写了一篇《论机关干部的道德构建》。这篇文章引起了重视,不仅获奖,作者可进县直工委。当时工委领导对我讲“人先过来,手续随后办理"。并到厂里进行了沟通。就这样我终于走进了县委办公楼。在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了一年有余。一年后,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知道了调动手续如此难办的原因后,也没有办法,只好叫我私下疏通关系。父亲知道后摇头直叹:"我儿生不逢时啊!"我再一次被退回轴瓦厂。

  这么多年,我时常在想"人的能力丶素质在权利面前显得多么弱小和苍白"。我的一生由于一次失败的婚姻,影响了我的生活,影晌到我的前途。是它把我挡在了县委大院门外,是它把我这个不应该成为弱势群体的人变成了弱势群体,在社会底层艰难生活数十年…………。

              注:《我的那些事……》(一)完

 

黄晓红写于2017年10月

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感想 (四)

优质回答法院工作是维持公平正义的象征,那么关于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体会,你会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体会

多年以后,打开尘封的岁月,望着头顶被支离破碎分割过的天空,当我重新回忆起在法院工作的时光,消逝在记忆深处的如镜头一般的画面就像感知到某种召唤,从记忆最深处款款的、款款的向我走来。当我俯下身子,打算捡起那些尘封往事时,我惊喜的发现那些在法院难忘的瞬间在阳光的照耀下未曾褪色,依然闪闪发亮。而那枝曾经描绘过法院时光的笔触也一直还在,幸好还在。

60年的岁月,虽风雨兼程却从未停留;60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但硕果累累。在时光铺就成的长河中,60年实在是沧海之一粟,掀不起一丝波澜。但对于**法院来讲,60年的成长,经历了从无到有,经历了从小到大,**法院身后60年的积累汇积成**法院的现在,也将成就**法院的未来。60年的成长,始终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精神连同60年的时光积累将支撑**法院走向下一个60年、100年……

一、初入篇

初入法院,我还是一名刚刚步出校园的少年,总觉得自己在大学接受了四年的法学教育,且由于喜欢、热爱法学的缘故,在别人玩耍的时候总是抱着一本法学书籍在认真的阅读,当内心细腻的触角抚摸过那些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词语时内心总是荡漾着欢喜。在别人看来异常枯燥、乏味的法学却是我最喜欢的专业,因为法学和其他社会科学都有一定程度的融合,如法学与文学、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哲学等,故法学能最大程度的契合我的兴趣点。而从事法官工作,手握司法裁判权,一方面,定纷止争;另一方面,捍卫着公平与正义。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目光不断的往返于法律和案件事实之中,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抽象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从而做出正确的司法裁判则能最大化的实现法学的价值。但当真正来到法院,当法学落地时,当自己的目光从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扑朔迷离、纷繁复杂的事实时,我发现自己的境遇并不是当初自己设想的那样。

书记员是法官路上的第一站,由于此前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心中虽然怀着一腔热血,但是面对书记员每天繁琐重复的工作时,一开始内心不免有些失落和抵触。然而,更让我低落的是书记员看似简单的工作我完成的也不出色。每天的立案、送达、开庭记录、扫描电子卷、结案、装订卷宗等工作占据着我大量的时间。还记得刚来上班,由于打字不熟练,法庭记录时不太流畅,经常被审判员批评。但不以为然的我一直我行我素,并没有注意真正这个问题。直到有一次庭长很严厉的跟我讲,说我连打字都练不好。由于被庭长严厉的批评了,我下定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回家在电脑上安装了一个专门练字的软件反复练习,在掌握基本技能后在平时开庭时有意识的应用练习,成效还是很显著的,到现在,我基本上可以不用看键盘就能准确的输入。立案也是书记员的重要工作,立案时首要的是把握案由,案由要准确。记得有一次,立案时由于疏忽将案由弄错了,庭长很生气,为了这事,我甚至一段时间内被“剥夺”了立案的权力。总的来说,刚上班时,内心无比焦虑,因为缺乏工作经验,特别是法律工作,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我很清楚的记得刚工作的半年,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很焦虑,焦虑自己的工作,焦虑自己经手的案子有无差错,焦虑第二天开庭的当事人会不会准时到庭等等。特别是每月整理案卷后交由审监部门评查案卷质量的几天,我的焦虑程度达到峰值。因为总会担心自己整理的案卷有瑕疵会被通报,通报之后会受到审判员的批评。等到评查通报出来之后没有通报自己经手的案件时,内心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二、成长篇

在经历初入法院半年的迷茫、阵痛之后,逐渐的进入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角色,对自己的工作也能做到心中有数,内心也不再焦虑,而是笃定。

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汇集的地方,如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就成为每一个法院工作人员思考的问题也是法院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在跟随庭长办案时,会有意识的学习经验,对于不懂的问题也会及时的请教。比如庭长经常给我说,“案子到手里,你就想象自己手里有一根线,是你自己牵着线走,而不是让线牵着你走。”语言虽然朴素,但很有道理,只有自己把案子牵在手里,才能准确的把握案件流程,才能把握案件节点,做到不乱不慌,心中有数。有一次开庭是离婚案件,庭长坚持调解,耐心的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调解结案。在回去的路上,我就问庭长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离婚案件要坚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直接判决岂不是简单快捷庭长意味深长的说:“判字旁边一把刀!”听完这句话,我就理解了。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身份是比较特殊的,如果简单的判决结案,不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加重感情裂痕。而通过做调解工作,则能及时的抚慰当事人的情绪,能通过详尽的沟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修复情感关系。法院审理案件,不能简单的就法律问题谈法律问题,还应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

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向书本学,向身边人学,向老法官学,自己能切身感觉到能力的提升,也能体会到在法院工作的价值与归属感。每当成功做通当事人的工作,案件得以调解解决时,内心会有些许的雀跃;每当通过自身的努力,切实的解决当事人问题得到认同时内心会升起片刻欢喜;每当开完庭,结合庭审固定的事实及证据,从事实中抽象出能被法律规定涵摄的构成要件而完成一份判决得到审判员的认可时,内心会有一种身为法律人的骄傲,这种骄傲,为外人所不可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两年,也是我初入职场的两年,除了日常的工作,我利用工作时间之余的时间复习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完成了职场中的另一个征程。此外,当能结合办案实践与法学理论完成一篇豆腐块式的文章见诸报端时,内心十分愉悦,这种愉悦是超脱身体层面来自精神上的愉悦。当然,我十分清楚的知道,我写的文章不是什么皇皇巨著,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见地,但那些豆腐块我拥有完全的产权,是属于我自己真正的财富。总之,点点滴滴,虽不起眼,但这就是我的成长!

三、梦想篇

梦想这个词,在这个年代,可能有些奢侈。我的梦想是什么呢大学期间,由于喜欢法学,也由于喜欢表达自己所热爱的东西,于是我想成为一名“法师”,祥言之,高校法学老师。在我看来,耕耘在三尺讲台,为人师表,传道、受业、解惑,与学生畅谈关于法学的一切,用法学中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词语去触摸、碰撞学生的心灵,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素手植下关于法学美好的一切。然后辛勤半生,桃李满园,我一骑绝尘、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我所愿也。然而,人生兜兜转转,路途坎坎坷坷,种种原因,我并没有成为一名法师,而是法院工作人员。

虽然我没有成为法师,但是我的梦想能从此沉沦吗马云不是说,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周星驰曾言,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来到新的岗位、新的平台,内心深处从未放弃关于法师的执着,而这种对法师的执着换了一种方式在不断的预演、重复、实现。在平时工作中,我没有放弃任何一次表达的机会,无论是三八妇女节下乡做妇女维权讲座,抑或是联系司法局给社区矫正人员宣讲宪法,还是去辖区银行开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实务讲座,我都会积极的参与其中,扮演好一个宣讲者的角色。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没有小角色,只有小演员。于我而言,没有小舞台,只有小机会。每一个机会都是一种机遇、一次锻炼,每次机遇、锻炼后形成的储备终有一天会成为我实现梦想的资本。转角处遇到花香,我的梦想在下一个路口也会遇见。希望在法院提供的平台上,我能一如既往的努力,认真工作,不负平生所学,不负内心所期,终能收获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的梦想,正在路上……

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感悟

1989年9月,我考上了**政法学院,在“寂寞南郊人罕至,有谁曳杖过烟林”的**南郊度过了学法的四年时光。那时候,《法理学》还是叫作《国家与法的理论》,《刑法》选修课还有《苏俄刑法典》。以现在我的眼光来看,那些年的学习还是很肤浅的——主要是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学思想的养成、法学方法的训练普遍还比较缺乏。走到今天,要感谢**法院这近三十年的实践,要感谢许多令人难忘的事件。

这期间,我由一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成长为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这期间,经历过许多难忘的大要案和大事件,有缘于许多真诚帮助自己的好老师、好同学、好领导、好同事,像许多法学名著,无论内容曾经多么熟悉,都逐渐“融化”消失了,但收获的精神和鼓舞,越来越像这些书的名字,更加阳光、更加响亮、更加熠熠生辉,或者说这些平常的名字、名称,已然成了“大道至简”的思想,幻化成了“大音希声”的顿悟。这里面就有“中国式”普法,给中国司法乃至中国法治带来的启示和思考。

上街搞普法宣传,是司法任务,也是司法记忆、司法风景。大学毕业分配至高级法院工作,十分光荣,十分难忘,这构成了今天看来的初心,应了“最初一念即本心”的道理。在高级法院工作了25年,虽然期间有三年多一点儿中、基层法院工作经历的“时效”中断,仍然是受恩于高级法院最多的一批人。我对高级法院的感觉和认知,很大程度来源于上街搞普法宣传。记得在每年的3月份,在“学雷锋月”,各大政法机关都要上街进行法律宣传,主要形式是每个单位在解放街两侧依次展开,挂横幅、发放宣传品,有的时候用录音机播放自己灌制的磁带。那场面,现在想来都十分壮观。——不宽的街道两边横幅猎猎,录音机播放着各式“新闻联播腔”,公检法司安一个都不少,红黄蓝各色宣传页见人就硬塞,还有其他安全生产、成人招生等单子想拿就拿,拿完了,任务就可能要提前结束。据说,许多卖饼子的小贩那个时候专门出来收各种宣传单子,回去卖饼子时再“集中发放”。当然,最重要的是,那时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是比较多的,特别是群众对高级法院的宣传点认可度历来是较高的。因此,每次高级法院都要专门选派业务好的干部上街当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这也是对干部司法能力的认同。当时,一般情况下,来咨询案件的群众开始并不多,人数也是逐年才多起来的。总的回想起来,那时候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是十分强烈的,有遇到问题咨询的,也有想到问题才来了解的。法院的干部,穿着棉大衣、戴着大盖帽,拿着各种法条书,想方设法解答,群众也是“带着疑问来,带着宣传页回”,那是一个司法需求十分朴素、强烈,但司法供给十分有限、简单的时代。在这样的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是相当高的,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还不是很迫切。大量宣传图片和数据成了各级司法机关工作成效的“有力证据”,诉讼“爆炸”基本没有影子,执行案件丝毫没有形成“老大难”的可能。以司法宣传为“镜子”,司法的供给矛盾中,司法机关还有很大的“富裕”。

后来的二十多年里,法院的案件开始逐年增多。政法单位上街法律宣传的次数也没有以前多了,规模也逐渐开始下降了。更多的是各宣传各的,就各种主题日进行专项宣传,只是名称开始由法律宣传向法制宣传慢慢转变。再到后来,“国家宪法日”上街宣传注入法定因素,纸质宣传页、宣传展板逐渐被电子屏、宣传片替代,运动式的法制宣传也逐步被弘扬法治精神的各种载体所更新。2000年上下,高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斌余故意杀人案的裁判文书在《法制日报》上全文刊载,引发全城热议;4·20袭警案一审庭审在**电视台全程直播,出现万人空巷,成为那个时代难忘的法治瞬间,也成为司法公开的有益探索。与之相呼应,各级法院的诉讼案件开始“爆炸”了,执行难“闪亮登场”,立案大厅转型升级成为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人员成倍增加,智能化设备大量使用。如此情况下,现在每年自治区“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请法院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成为了出现率最高的意见建议。司法的供给规律,开始引导司法者反思司法的功能和水平。

2013年11月,最高法院在深圳召开的司法公开推进会上明确提出要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首当其冲的是要求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法院作为西部法院自加压力,提前与东部沿海地区法院同时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法院顶住了不小压力,法官克服了更多疑虑,总体取得了良好成绩,为**连续三年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作出了贡献。现在,这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而且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更加有力证明了司法公开来源于人民司法的心地无私,充分体现出人民司法的正大光明。目前,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其彻底的人民性、真实的公正性、发展的开放性,正在书写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司法供给相对不充分、不平衡的阶段性特征,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治、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的矛盾也发生着不小的变化。公开化、智能化已经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新“引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最先进的制度,新型的司法公开机制正在全面回应和全力满足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在深情回首司法历程的余墨边,我仿佛觉得司法公开的灿烂前行,分明就是许多年前我们上街法律宣传的华丽转身。

我与法院共成长心得感想

2001年,我从乡镇调入**法院。我是学法律科班出生,对法律充满敬畏,对法官这职业更是向往已久。

调入法院工作当然不知有多高兴了。当当事人说“何法官,你好,我想问个事”之类的话,尽管那时我还不是法官,但心里还是特别的高兴。当然了,我也盼望自己早日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官。2003年我成为**法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的第一人。清晰的记得,当时孩子刚生下才几天,妻子还在医院,是同事帮我拿回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看着正副本上时任司法部长张福森的签名,看着A证的标识,又想想刚喜得贵子,觉得自己是天地下最幸福的人了。但转眼间,心中又有一丝隐忧,自己可能会被派到法庭去工作。因为当时院里审判员相对比较短缺,不少下法庭的同事要求回院里。想想自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会很快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如果人员要交流,自己肯定会被院党组派下法庭。说实话,暂时是不想去法庭的,一个是当时孩子才生下几天,尚在产期的妻子一个人照顾孩子有困难,另外可能是才从乡镇上来几年,还存在思想上的惰性。为此,还找院长把自己的想法谈了。但当2004年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随后就被院里派往**法庭。

**法庭,一个座落于**镇文化街的法庭,是**法院四个派出法庭之一,管辖**、**五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审判及执行工作。**自古就是一个历史名镇,国道109线和昌润渠纵贯该镇南北,商业比较发达,**羔羊肉更是闻名遐迩。但是第一次走进法庭时,给我印象是破旧。面南六七间破旧低矮的红砖房,面东有一间大房间是审判法庭,桌椅陈旧,地面高低起伏,很难想象这样的地方能是庄严的法庭。后来的时间也印证了我的看法。基层法庭很少有案件在大法庭开庭审理的。大部分案件在办公室就审理完毕了。要么调解要么当事人在办公室内各坐一边,办公桌就是审判台,法官往那里一坐就当是开庭了。唯独法庭的小院还是让人挺喜欢的。我去的时候正是5月份,院子里的刺玫花开的正艳,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芳香,东南拐角有一方菜地,里面种着茄子、辣椒、豆角等蔬菜,长势非常喜人。

我和法官老张是一个办公室。老张家是青海的,土族人,是一名退伍军人,曾经当过大水沟法庭庭长(后来搬迁到崇岗镇更名为崇岗法庭再后来搬迁到沙湖又更名沙湖法庭),姚伏法庭庭长等,他喜欢法庭的清静,一直不愿意回院里工作。他是一个非常勤快的人,种地可是一把好手,无论在哪个法庭,小院子里的菜地都被他耕种的生机勃勃。第一天到法庭时,正好有一个供水合同纠纷案件要处理。他对我说“我这人脾气不好,爱发火,这个案件你去调解处理吧,卷我订”。说完他就出去干活去了。以前在院里虽然也处理案件,但那是法官在的情况下,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现在要一个人独自承担起案件的处理重任来,当时好紧张。好在案件也不难,半小时后案件调解完毕。我把调解协议拿给他看,老张说“到底是学法律的,不错。以后你就给我打个下手”,当时说的我好紧张又好激动。可是可爱的老张法官当年的5月说要去北京女儿处看病,结果在去的路上,在火车上就病情严重,在北京去世了,终究再也没有回到他喜欢的法庭,他喜欢的小菜地里。我也没有能再从他身上学到更的多的经验,但心底里一直把他当师傅。

法庭的工作全然不像院机关那样中规中矩,立案送达开庭执行全都是自己根据需要安排,相对要自由的多。我们通常是周一送达,周二周三集中开庭,周四周五执行。我记得有一次一天安排了十几个庭,如同唱戏一般,你方唱罢我登台。一直到晚上八点多,终于调解完最后一个案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甚至于自己,对我们工作敬业精神都佩服的五体投地。大家辛苦并快乐着,有时天晚了就不回家,晚饭后,大家围坐在法庭的餐桌前,嗑着瓜子看着电视拉着家常,偶尔高兴了还来上几样小菜喝上几瓶啤酒。

那时的法庭最难熬的要数冬天,没有暖气,都是煤炉取暖。由于房屋修建的比较早,窗户的密闭性也差,白天坐在办公室里地当中的炉子烧的通红,但脚却冻得发木。晚上值班冻得蜷缩在被子里,恨不得把所有能盖的东西都盖上。早晨起来脸盆里的水都能结上冰。

要说生活上的艰苦还不算是最苦的,最可怜的是有一段时间居然没有个自己的办公之地。2005年也就是我刚被任命为**法庭庭长的第一年,说是一庭两所(即法庭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建一栋楼,拆除法庭。结果是法庭被拆除了,建起的楼给了派出所了。当时院里面的人手也特别紧张,我们只好搬回来组成巡回法庭办公。人民群众对法庭搬院里办案是有意见的,连续几年人代会上都有代表提出法庭要设在离当事人最近的地方,方便群众诉讼。最高法院也提出了法庭设置的两便原则。于是2008年,我们又被派了下去。但办公场所在哪呢刚开始我们租借**村村委会办公,结果不到一年,正值周未接到通知说,上级组织部门认为村委会将办公场所出借违反规定,要求我们必须搬走。我只好带着大家将办公设备搬到一户熟人家中。那时自己感觉如同丧家之犬,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后来又在**老市场门口租了一间门面房办公,面向北开,环境更加恶劣,冬天寒风和沙尘直往屋里灌,冻得人都没法办公,夏天对面的垃圾堆臭气熏天不说,成群的苍蝇只要你一开门如同云朵扑进屋子里。既便是这样,我们的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一点也没有放松,在五个基层法庭中(后来加了头闸法庭)**法庭的审判执行案件是最多的,法庭五个人依旧发挥出了高度的团结协作精神,继承了老法庭时的优良作风,连续两年考核**法庭都是一等奖。

随着上级部门对基层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建筑面积达585平方米的新法庭终于在2010年10月投入使用了。这是**法院五个基层法庭中第一个按照标准化建设的法庭,立案区、审判区、办公区、休息区等等功能完备,电信宽带也全部接通。新法庭剪彩那天,我如同一个漂泊异乡回到家的游子喜极而泣。整整五年,说是基层法庭确有名无实,有名无家。

新法庭新气象,在新的工作环境中,全庭人员的工作劲头更足了。除了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在五个基层法庭中保持领先外,我们还注重法庭文化建设,在新法庭打造文化走廊,开设全区第一个基层法庭网站。我们的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关注,时任自治区高院马三刚院长莅临法庭指导工作,给了我们极大鼓舞。组织上也给予我本人特殊关照,2012年我评为自治区党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评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个人”,还被高院提名为全区十佳法官候选人。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离婚案件心得体会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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