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流程详细步骤、2020年民政局办理离婚流程
离婚诉讼流程
一、起诉前准备
确认管辖法院
→ 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收集证据
→ 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调解前置
→ 可尝试民政局调解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立案阶段
提交材料
→ 起诉状(含诉求:离婚、分割财产、抚养权等) 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
缴纳诉讼费
→ 立案时需预交费用(约50-300元,胜诉后由被告承担)
法院受理
→ 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发送《受理通知书》
三、审理阶段
庭前准备
→ 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交换证据
第一次开庭
→ 法院调解(必经程序!)
→ 若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 若调解失败:择日宣判
判决结果
→ 离婚或不准离婚;财产分割方案;抚养权归属
四、上诉期(如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
→ 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中院提交上诉状
二审审理
→ 开庭或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改判
五、执行阶段
生效判决
→ 调解书/判决书送达双方后生效
强制执行
→ 若一方拒不履行(如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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