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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前的财产离婚要分吗

2025-01-26 09:40 分类:离婚 阅读:
 

我结婚前的财产离婚要分吗 (一)

我结婚前的财产离婚要分吗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一、结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结婚前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方式如下:

1.婚前取得的房屋,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 夫妻共同财产 ,按以下情形处理:

(1)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签订协议书。

(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离婚需要分割哪些财产

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约定予以分割的个人财产;

3.其他需要分割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

1.坚持男女 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的个人财产如何分割?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有婚前协议的,依照婚前协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双方协商,一般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分割哪些财产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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