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离婚登记处地址
成华区户口办理需要复印些什么 (一)
最佳答案成华区民政局
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栋,成华区民政局一楼(成华区政府对面新鸿社区内)
地理位置:
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内地居民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当事人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及A4型规格的纸张复印件一份);2、当事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A4型规格的纸张复印件一份(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双面复印);3、当事人提供一张两寸近期半身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证件照;4、离婚或丧偶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等相关材料及A4型规格的纸张复印件一份;5、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委托事项(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书中应当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代理人申请办理时,应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A4纸张规格复印件一份和上述第1、2、3、4项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1、当事人持有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的内容必须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完全一致。2、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
四、办公时间:每周1-5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我要结婚了!成都成华区民政局在哪里? (二)
最佳答案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婚姻登记条件
(一)申请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成都市成华区常住户口;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二)申请离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自愿离婚。
(三)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2、婚姻证件遗失或损毁;
申请撤销婚姻条件
1、当事人因受胁迫结婚;
2、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二、具体要求
(一)结婚登记:
当事人应提交3张2寸的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交纳工本费9元。
本市居民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由本人到登记现场亲自填写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提交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交纳工本费9元。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结婚证(原件);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
1、本地居民应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补领结婚证应提交3张2寸的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四)撤销婚姻:
当事人应提交: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结婚登记办事程序
1、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初审和受理及审查
4、登记发证或不予办理
上面是从成华区民政局网站上找的。
下面的内容是从成都市民政局网站上找的
全市婚姻登记机构名称、电话、地址、服务时间
发布时间:2005-11-09 00:00:00.000
单位名称 电话 地 址 节假日公共服务情况
成华区婚姻登记处84317922 84310095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 定时和预约相结合
预约服务:公布预约电话,当事人提前预约,登记机关按预约时间提供登记服务。
定时服务:每周六和大假最后一天上午的9:00-12:00。
定时和预约相结合:当事人提前预约,预约登记时间为每周六上午或大假第一天上午的9:00-12:00时间段内。
我是成都市成华区的户口,去哪里办离婚手续? (三)
最佳答案应当到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成华区离婚登记处地址,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