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正常人和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和残疾人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2024-09-19 15:35 分类:抚养 阅读:
 

正常人和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和残疾人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张先生和李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李女士是残疾人,听力和言语均为一级残疾。李女士曾于2020年4月起诉至南皮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张先生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后来,李女士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在庭审中,李女士要求长女随自己生活,其认为自己有听力残疾,想留个女儿在身边给自己养老,照顾自己。张先生则提出,由自己抚养两个女儿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等女儿长大后可以赡养李女士。因长女已超过八周岁,法院征求了其意见,长女表示自己愿意随父亲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女士曾经起诉离婚,虽经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未能实现和好,原告李女士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二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当准予双方离婚。两个女儿现随被告生活,原告系听力和语言双重一级残疾人,既不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又不能在日常生活中与孩子进行语言沟通,随其生活不利于女儿身心的健康成长,故两个女儿以继续随被告王先生生活为宜,抚养费由被告负担。原告李女士依法享有探视女儿的权利。法院遂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的两个女儿随被告生活,抚养费由被告负担;原告每两个月可探视女儿一次,具体时间和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说 法

孩子抚养权归谁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基本原则是谁抚养未成年子女对子女最有利就由谁来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其中第(2)项规定,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第(4)项规定,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一般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有两个孩子且均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原则上一人一个比较公平。但本案原告系残疾人,听力和言语均为一级残疾,对子女抚养、教育的能力明显低于被告,且长女愿意随同被告一同生活。其法定代理人按照“养儿防老”的传统思维要求抚养长女以便于其长大后照顾原告,心情虽然可以理解,但不符合“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这一原则,法律对此不应支持。此案中,二人的长女已年满八岁,应尊重其愿意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意愿,而且被告还提出女儿长大后可以赡养原告并主动承担了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其主张合情合理,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正常人和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孩子给男方的协议—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能夺回孩子吗?

父母离婚小孩几岁可以选择跟谁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