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是女方男方有权要孩子吗
我们知道,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做出处理,有些人认为自己按期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孩子也没有同自己共同生活,孩子如果在外“惹祸”,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就是另一方的责任,与自己无关,事实果真如此吗?
案情简介
大树和小草婚后育有一子小树,在小树十岁时,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树由小草抚养,此后也一直随小草共同生活。六年后,小树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多处骨折,需赔偿高额医药费,受害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将小树、小草和大树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大树一并承担赔偿责任,大树称孩子的抚养权归小草,而且一直和小草生活,自己没有赔偿的义务。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的规定,在小树因交通事故对他人人身健康权造成损害的赔偿纠纷案件中,大树作为小树的法定监护人之一,系适格被告,大树应当就小树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是一种天然的亲权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不取决于生父母的婚姻关系或是否直接抚养、教育子女。
二、没有抚养权并不代表没有监护权,两者是不同的含义。
(一)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和保护的身份权,是法定权。
(二)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权中的身份权;抚养权,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同时它也是一种权利,和人身密切相关,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三、父母离婚后,其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不会是其他人。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仍要继续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监护权不会因离婚而丧失,而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通过支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间接地实现了监护权。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是女方男方有权要孩子吗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