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生活困难可以向男方要抚养费吗-离婚以后女方该别的人已经结婚了而且又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要回孩子抚养费吗?
- 1、离婚以后女方该别的人已经结婚了而且又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要回孩子抚养费吗?
- 2、离婚后,当时因对方无经济能力我没要孩子抚养费。现在她有经济能力了我还能向对方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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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女方该别的人已经结婚了而且又没有经济来源可以要回孩子抚养费吗? (一)

答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但是,离婚后,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则不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因此,女方已经结婚的情况下,没有经济来源,是不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想获得抚养费,女方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在提起诉讼前,女方可以先向对方发出书面抚养费请求,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时,女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经济困难,以及对方的经济能力,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判断,并作出合理的裁决。个人小贴士:女方在提起诉讼前,应该先向对方发出书面抚养费请求,以便能够获得更多的证据,以便在提起诉讼时能够更好地证明自己的经济困难,以及对方的经济能力。
离婚后,当时因对方无经济能力我没要孩子抚养费。现在她有经济能力了我还能向对方要抚养 (二)
答1是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的。
2父母对子女的照顾与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不因经济能力的多少而解除,有能力者多承担些,能力小的少承担些。
3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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