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至五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解释
- 1、请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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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
优质回答这一条的意思是,提前三十日通知你离开公司的话,你上完一个月班后就可以不用来了,按你上班时间给你补尝,即:上班年限*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月算,超过半年的按全月算。如:你在该公司上班了5年7个月,那公司应该补给你6*月工资。如是5年5个月则是5.5*月工资。
“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你时即要你离开即补尝加上一个月的工资。如:你在该公司上班了5年7个月,那公司应该补给你6*月工资+1个月工资。如是5年5个月则是5.5*月工资+1个月工资。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至五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解释,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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