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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认定:国家对待文化产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4-09-28 03:25 分类:公司法 阅读:
 

国家对待文化产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

国家对待文化产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最佳答案1、降低准入门槛

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有了一些明确的政策规定。鼓励民营资本、外资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要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最终目的是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2、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比较大,也非常明确

现在中央财政和部分地区的地方财政都已经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要明显增加专项资金的规模,主要工作是以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细化。

3、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使其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推动文化资源的整合和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现在这个基金管理公司已经成立,主要是由财政部采取注资的方式,吸收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

4、鼓励上市融资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进行上市融资,同时明确要求现在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作为战略投资者推动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

5、明确提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问题

随着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文化产业的影响面越来越大,但是现在发展文化产业当中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人才的极其匮乏,特别是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极少。

下一步要通过引进、培训甚至在高等院校设立专门的学院来加快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国外吸引一些专门人才投身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6,明确提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问题

文化产业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内容生产,内容生产必然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现有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的步伐。

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从“三个一批”来理解——做优做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

最佳答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1895号):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8]357号):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动漫行业市场饱和了吗? (三)

最佳答案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国内动漫产业的发展,先后提出了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产业规划、税收优惠政策等。在国家政策的保驾护航下,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2020年我国动漫产业已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2500亿元产业产值规模目标。

国家政策保驾护航

——提出明确发展规划

动漫产业是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国民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

动漫产业近年来是我国大力支持发展的文化产业之一。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中提到,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等新型文化产业;支持原创动漫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培育民族动漫创意和品牌,持续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等标准制定和推广;推进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

在《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也对动漫产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进行动漫企业认定工作

除了在政策上提出支持发展动漫产业外,我国自2009年便开始对动漫企业进行认定工作。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924家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此外,在2010、2012和2013年分别有18家、16家和9家被国家认定为重点动漫企业。

——积极打造动漫产业基地

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打造国内动漫产业基地建设。其中,广电总局先后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进行了四批次认定,共计有20家。同时,广电总局也在全国授予了8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

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

——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在国家的保驾护航下,我国动漫内容生产实力得到了稳步提升,类型和题材也日趋多元化,国漫关注与消费群体也日渐增多,我国动漫产业在“十二五”时期以来发展势头迅猛。

根据《“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统计的数据显示,在”十五“期末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不足100亿元,2010年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就已经达到了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

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到,到2015年我国动漫产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由此估算2015年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已经超过了770亿元。

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预计动漫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左右。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动漫产业又取得新一轮的发展,如《西游记大圣归来》、《大鱼海棠》、《熊出没·变形记》、《哪吒之魔童降世》等多部动画电影取得优异的成绩,其中2019年的《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还超过当年火爆的国内动作电影与国外动画,荣登国内年度首映电影票房榜首,获得50.35亿元的票房成绩。前瞻初步推断,2020年我国动漫产业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2500亿元产业产值规模目标。

—— 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动漫产业发展前景预测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目前杭州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四)

最佳答案一、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享受减免15%的税收优惠

  2.浙江省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额如下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

(一)企业申请程序

1.注册登记。新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国家网网址:),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属地设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作为注册机构,同时应与该认定机构联系并确认完成注册程序。认定机构办公室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待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核实并确认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填报、上传和打印等工作。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提交材料。企业登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浙江省网网址:),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扫描件),复审企业还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A4幅面扫描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的证明;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和能说明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交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附注(附注中的管理费用应列明细);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同属申请企业的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成果转化列表,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高新区(滨江)形式审查程序

当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辖区内的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申报材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逐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要点参考附件)。审查采用网上和书面材料相结合方式,登录“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填写部门审查意见,各地高企认定办填写形式综合意见表,并打印盖好章后上交省认定办。

(三)书面材料编制要求

1.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全套汇总申报材料应顺序逐页编制页码,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装订成册上报一份交地方认定办存档。

2.材料装订顺序为:

A.总目录;

B.《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

C.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D.其他证明材料。按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归类顺序编排。

3.申请材料内容要与网络提交内容一致,申请材料有关:

(1)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有关财务方面的数据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专项审计报告相一致。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应按项目进行填写,一个项目填写一张,项目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内部已进行研发的项目。每个项目须填上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

(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部分,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填报的关键技术应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应有关联,并在“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栏里逐一简要说明并标示出相关知识产权名称、编号及其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4)“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应正确反映申请认定或复审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其主要产品(服务)和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申请认定企业须提供近3年内获得且未来3年仍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和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的时效证明材料,从非本企业转让受让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权威部门提供的备案证明材料。以独占许可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需签订独占许可协议,并在协议中必须明确许可范围为全球独占许可。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的证明”部分,人员统计年度年底统计数字为准。各地认定办负责对人员比例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专项审计报告”部分,中介机构必须在企业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的基础上进行专项审计;对企业未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仍进行专项审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并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进行处理。审计报告必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的申请认定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进行审计。

企业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须附上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在职职工名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当地高企认定办负责对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鉴证等审计情况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审计报告中。

(8)企业财务报告部分,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已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鉴证。但各种报告(包括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之间存在矛盾的,按无效处理。

(四)企业申报时间

2015年6月15日前企业须完成以下材料的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书面材料一正一副(共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滨江区江南大道89号钱塘春晓大厦<海归之家>604室);

2、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网()和浙江省网()的网络上报;

3、将附件1、2、3电子文档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hzgxkjj@163.com

(五) 高新区认定办审核申报时间

6月15日—7月15日:杭州高新区高企认定办完成企业材料的形式审核及税务入户审核,完成形式审查综合意见的填写,并上报浙江省高企认定办。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企业,需按照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2011年5月16日转发)要求,完成更名的网络和纸质上报流程。纸质材料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经属地科技、财政、税务各部门加盖公章并由该认定办将全套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报送我办。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实行随时受理、定期审批的制度。参加2015年复审又涉及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参加复审。

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网络操作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使用说明书。

杭州高新区科技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俞凯华 87702208,王佳蓓 87795817 87703294

滨江区国税局联系人及电话:方顺清 86628609

滨江区地税分局联系人及电话:林径平 56689571

滨江区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徐待 87760020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动漫企业认定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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