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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读

2024-09-22 07:50 分类:房屋租聘 阅读: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发的租赁凭证可否做为产权证明? (一)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发的租赁凭证可否做为产权证明?

最佳答案4月,深圳市将全面展开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深圳各区也向大众公示了各区的学位预警。3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361303033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且《租赁信息》不作为房屋进入租赁市场的法律凭证。《租赁信息》作为过渡期的一种办法,能否真正地取代租赁合同,成了近日家长们热议的话题。

开具租赁合同花费不菲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表示,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后,应当按时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鉴于此,部分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并没有与承租人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需要申请学位时,大多需要承租人自行负担这部分本该由出租屋业主申报的纳税,约1000元到5000元不等。

按照新的规定,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租住在合法产权房屋的人群出具房屋租赁凭证,而对租住在无合法产权证明房屋的人群,则不出具房屋租赁凭证。这也就意味着,租住在小产权房的一部分人群,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凭证》。

《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指引将出台

鉴于此,深圳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在3月1日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住房证明材料的通知》,其中称: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另行制订出具《房屋租赁信息》的操作指引。截止目前,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还未出具相关指引。

《房屋租赁信息》或不能计分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租赁信息》或不能计算入学积分。南山区教育局发布的2016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指引中提到,提供《房租租赁凭证》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

市教育局提醒,因住房类型不同,情况较复杂,所提供资料要求也不相同。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适龄儿童家长具体可登录“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之“在线办事”栏目查询

在深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二)

最佳答案一、单位房屋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委托下属单位经营的房出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证明(原件)

二、私人房屋出租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 《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属共有权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承租方

三、单位承租须提交

1、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个人承租须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 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女)(验原件)

附注:

1、己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2、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居委会级别的单位证明才能办理申报(备案)登记手续

3、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关系,出租人需主动到租赁所办理停租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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