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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

2024-12-12 13:40 分类:房屋租聘 阅读:
 

集体土地可以建租赁房了吗? (一)

集体土地可以建租赁房了吗?

贡献者回答今年是大规模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的第一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部近日联合发文,探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为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新供给。

13城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

13个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预计在2020年底试点结束前,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改革成果。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核心的目标是切实增加住房紧张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有效地缓解住房的供需矛盾。”

租赁住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保持不变,依然为村集体所有。值得注意的是,耕地等农用地不在试点范围内。

国土部表示,对于租赁建房的建设,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不能与“小产权房”混为一谈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试点拓展了集体土地用途,将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拓宽增收渠道。

国土资源部同时强调,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违法建设的所谓“小产权房”不能混为一谈。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这次试点的租赁住房建设,符合规划、依法审批,有不动产登记作保护,同时只租不售。而过去所说的小产权房,无论在用地上、规划上、还是建设销售上,都不受法律保护。 ”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何意义?

事实上,今年以来,租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今年七月,住建部等9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此次,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的开展,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第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中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意味着以后“土地改革有巨大的空间”。

第二,这意味着政府向社会大规模转移土地红利,这是非常值得称赞。

第三,这意味着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产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对于抑制高房价、高租金将产生巨大作用。

第四,大城市郊区农村户口价值大增,将产生一大批新富阶层。这些农民将成为大批租赁租房的股东,长期享受土地红利。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哪些试点城市? (二)

贡献者回答8月28日,国土部和住建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确定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

根据《方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目标是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在试点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试点项目区域要求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解读一 城市近郊区发展机会增加

从此次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良好的租赁市场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用地政策的推进,有助于更好地理顺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此次试点城市的发展规模较大,很多近郊区发展的机会在增加,产业和企业的布局较多地围绕在此类近郊区市场上。所以预计后续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近郊区的用地会率先进行改革。

发挥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且通过发展租赁市场,形成更为科学的社区建设,有助于此类区域后续的较好规划。

《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换而言之,此类用地不是征地或简单地流入市场,其发展租赁市场的主导权还是会给予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这样就可以预计,后续一些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在盘活相关土地方面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也形成了增收增利的效应,进而助推改革的步伐。

解读二 集体租赁住房不是小产权房

该政策发布后,有自媒体就快速发文称“小产权房的春天要来了”。

对此,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上述负责人表示,集体租赁住房是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的用于租赁的住房。这与“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中明确指出,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

解读三 房价不会大幅下降

从遏制炒房到鼓励租赁,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以后,楼市政策就在努力践行这一精神。

《方案》发布后,还引发“房价下降两成”“房价被彻底摁倒”等各种猜测。

有业内人士直言,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仅是在13个城市进行试点,并且采取政府主导、农民集体自愿的原则,试点实施后要在2019年11月开展中期评估,并在2020年底前进行总结,这些试点会有多大的供应量尚不确定,因此对房价能有多大冲击存疑。

集体土地可以建租赁房,有什么积极影响? (三)

贡献者回答集体土地可以建租赁房,有什么积极影响? 这意味着农民有钱赚了,特别是大城市周边的农民。集体租赁房可以满足暂时难以在城市买房的务工人员等人群的需求,市场空间巨大。 

我国的“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是国土部和住建部在2017年8月份提出的一项新政策。根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这份文件,村集体可以建房出租,具体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联营、入股等。

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目前这个政策的实施范围是有限定的,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厦门、杭州、武汉、沈阳、合肥、郑州、成都、佛山、肇庆是13个首批试点地区,要等到这些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被总结出来之后,才会慢慢推广到全国各地。

那么,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意味着什么呢?首先意味着农民有钱赚了,特别是大城市周边的农民。集体租赁房可以满足暂时难以在城市买房的务工人员等人群的需求,市场空间巨大。其次是说明国家将进一步推行“租购同权”,最终目标是建立完备的房屋租购体系,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都能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这样才能让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长远来说有利于国家经济的转型。

至于这项政策会不会让房价下跌,目前业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大量租赁房的出现必然拉低房价,但也有人认为,最有市场的集体土地租赁房仅仅集中在大城市周边,对全国楼市的整体影响有限。

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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