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
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弥政采交告土字〔2021〕-09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等相关规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ML2021CR-02-(1-5)号共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缴纳人、竞得人、出让金尾款缴纳人名称必须一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报名和交纳保证金时间:2021年9月 10 日 8时至2021年 9月23日17时前。
四、拍卖时间:2021年 9月24日14时 00分。
五、竞买人提交资料: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弥勒市江边乡江边村委会一楼大会议室。
八、报名地点:弥勒市江边乡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江边乡人民政府1-1室)、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何文科、杨健波、吕磊、石军;
电话:15198914152、0873—6125120、6126887;
九、竞买保证金缴款行:
户 名: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建行弥勒支行;
帐 号:53001666736051005791(存款进帐单注明:×××竞买土地保证金);
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工作人员认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为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二、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及媒体同步发布。
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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