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1、对《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35条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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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35条如何理解? (一)
贡献者回答这里首先要搞清楚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不得转让。“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但要依法收取土地使用费。
1.“经依法处理”是指依照中国所有现行有效的与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结合具体案情,具体适用。
2.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总的原则:严重影响上述部门的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需要使用的等要收回,其他的一般确定给土地现有使用者
3.“也不见怎么依法处理了,就报政府要颁发土地证,如此行为是否过于混乱?是否也鼓励了违法乱占尚未确权土地的行为?恳请高人联系现行法律法规给予指点,不限感激!”你刚参加工作吧,给政府干事,不要过于认真,不要较真,这种现象很常见的,你考虑过这背后的潜规则吗?(人家敢乱来,又不会出事,肯定是走了关系,塞了钱的,要有眼色……),“难得糊涂”啊,祝你好运!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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