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恶性案件~河南拆迁恶性案件今年
- 1、有哪些骇人听闻的农村恶性案件?
- 2、中纪办发(2011)8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 3、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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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骇人听闻的农村恶性案件? (一)
最佳答案从1988年11月到1993年8月五年间,此人在十里八乡共强奸16人,杀死2人。
大案发生,震惊十里八乡。警方急忙启动办案程序。在案发地周围八个乡村逐一排查,数月过去,案犯就跟消失了一样,泥牛入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时间到了盛夏,七月流火。19日,同村女青年罗某从娘家回婆家途中被歹徒拖进青纱帐,用其长筒袜绑缚强行将其奸污。同年同村发生两起大案,一时间人心惶惶。谣言满天飞。警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
通过细致分析。侦查员惊讶的发现,从1988年起,周围多次发生过相类似的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而且警方还给犯罪分子画了一个大概轮廓。
作案时间——均在天刚黑和晚饭后。
作案对象——均是过路的单身妇女。
作案地点——均选在野外路边易于脱身的地方。
案犯年龄28—30,不超过35,身高一米六八左右,不超过一米七五。侦破范围渐渐缩小。
就在 警方紧锣密鼓的调查时,嫌疑犯如同公开挑衅一样,再一次作案,这次的受害人是一个18岁的小姑娘,姓王。而时间已经指向了1991年1月16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又是一年春来到。犯罪分子一如既往的嚣张。
警方万分焦虑,时间拖得越久,将有更多的人受害。此时离柴某遇害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狡猾的歹徒依然藏头露尾,不见踪迹,且又有几名女青年受到了侵犯。歹徒如同一个得意洋洋的魔鬼对警方露出了青面獠牙。让警方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为今之计,除了守株待兔别无他法。
1993年11月13日夜。派出所1民警带领2位治安员,在汉凌路上蹲点守候时,猎物出现了,此人悄悄跟在一年轻妇女后边,3人跟了上去。当歹徒准备下手时,三个人立即将其抓捕归案。
后经技术人员提取嫌疑人的血迹化验和物证检验,认定特大系列强奸杀人案的案犯就是他——雷显忠。
上世纪80年代末一个秋天的子夜,风凉嗖嗖的,只有半轮残月悬在天上,默默注视着寂静的山村。突然,街道上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他蹑手蹑脚走到一座临街的二层楼前,将一个包袱状的东西,放在靠右边的墙根下。遂划着一根火柴,借着火柴发出微弱的光,可看见这个黑影带着头套,只露出两只发亮的眼睛。伴随着导火索发出“呲呲”,这个黑影迅速跑开,不一会儿,就传出震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顿时划破夜空的宁静,那右边的一堵墙几乎被炸塌。整个村庄的人都惊醒了。很快,靠近二层楼那几户农民,纷纷穿上衣服跑出来,大家不约而同的惊叫起来:村长家的房子被炸塌了。(那时农民家里没有有线电话,更别说手机了。)于是,有人就跑到村委会打电话报警,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一辆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声就开进村里……
救人要紧,大家七手八脚清理着炸塌的墙,没多久,便发现躺在床上三具血肉模糊的人体,用手一摸,早就变得冰凉了。死者正是村长夫妇和他们八岁的儿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灭门爆炸案,所幸的是村长女儿因为读书住校而逃过一劫。第二天,市刑警队就进驻村里,对现场进行了进行了仔细勘察,但晚上救人的群众太多,现场早就被破坏了,刑警没有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刑警对村里展开地毯式的摸牌,凡是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的男子都一一进行仔细询问,重点是跟是那些跟村长有过节的人,但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刑警也有些困惑了,犯罪嫌疑人能准确得知村长一家人晚上睡在哪里,肯定是熟人作案,为啥查了半天会一无所获,是不是侦查方向错了!刑警再次对18岁到60岁的男子进行仔细梳理,很快,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就进入警方视线,这个人叫于有德(化名),今年50多岁,是村长没有出五服的大哥……在刑警强大攻势面前,于有德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交代自己预谋已久,处心积虑炸死村长的计划。
原来,于有德在煤矿干过十几年,那时的枪子炸药管理很不严格,于有德就悄悄偷了些炸药回来 ,准备到河里炸鱼玩。于有德有两个孩子先后到了娶媳妇的时候,却因为兄弟俩挤在一个院子里,婚事就一拖再拖。于有德几次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眼看比自己申请晚的村民宅基地都批下来,他的宅基地申请如泥牛入海,毫无消息……于有德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不懂得也不会贯通之术,只是觉得自己申请宅基地是理所当然。于是,他多次找到村长理论,村长总是以他“不符合申请的标准”为由,把于有德怼回来……老实巴交于有德说又说不过村长,打又打不过人家,只能在家抱着头生闷气。
郁闷在心中积久了,就慢慢演变成仇恨了。于有德抱着“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的思想,就把自己偷来炸药弄在一起,决定狠狠报复一下村长……最终,于有德也受到法律严惩,以故意杀人罪被被枪毙了。可惜,原本两个好好的家庭,却因为一块不起眼的宅基地问题,落得可悲的下场。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农村的,但这个案件绝对算得上是骇人听闻的恶心事件,一个小时内制造了五次的爆炸,导致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这种事情你们谁见过?
笔者今天要跟各位讲述的主人公靳如超,他从小就有听力障碍,长大之后情场的失败让他心灵久久不能愈合,生活的磨难更是没有就这么放过他,磕磕碰碰,随波逐流,在红尘中挣扎,就是他生活的常态。
这一切的不如意,终于让他在有一天爆发了出来,20年前,他亲自制造了特大的爆炸案,这场灾难导致了108人遇害身亡,38人受到了轻重不等的伤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小时候生病,导致性格大变
1960年出生的江苏宿迁人靳如超,在8岁那年全家一起搬到了石家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到了石家庄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父亲一走了之,只有母亲一人独自拉扯着四个孩子长大。
命运并没有就这么放过这个可怜的家庭,在靳如超9岁时,他生病了,听力慢慢地出现了问题,甚至严重到在学校同学们都笑话他是“靳聋子”。
由于生计所迫,母亲并没有这么多时间关心孩子,而因为此,靳如超开始变得沉默、不爱学习,最后更是性格大变。
一旦遇上不开心的事情他就会大发雷霆,整个人显得异常暴躁,成绩越来越差,性格越来越恶劣,最后无奈之下,只能退学回到了家中。
历经万难终成家
奇怪的是,虽然靳如超成绩非常差,但是他对 科技 类的知识却非常的感兴趣,常常是爱不释手,并且他还有个危险的爱好,喜欢玩猎枪。那时候的治安没有现在这么好,一些乡下经常会有这种猎枪存在。
在稀里糊涂中度过了自己的少年岁月,转眼间便来到了1976年,靳如超在当地的棉纺厂找了份工作,有了收入后,他开始考虑自己成家的事情。
可由于此时的他早已经堪称臭名昭著,女孩们都不愿意嫁给他,靳如超甚至用枪指着姐姐让她帮自己找对象,吓得姐姐崩溃地撒腿就跑。
1984年,靳如超终于成家了,可是他却变得比之前还恶劣,他好吃懒做,没钱了就找自己老婆拿,如此三年下来,妻子再也忍受不了,最终和靳如超离了婚。
求女友复合不成,痛下杀手
妻子的离去并没有让靳如超有所收敛,无处发泄欲望的他居然走入歧途,把魔爪伸向了陌生人,后来,靳如超因强奸罪入狱10年。
在2000年时,靳如超这个劳改犯身边居然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友,大家百思不得其解,难道靳如超真的劳改成功了吗?
其实,并非如此,这位女子叫做韦志花,她被人贩子拐骗至石家庄,并卖给了一个残疾人士当媳妇,历经千辛万苦逃出来之后“偶遇”到了靳如超,二者迅速的建立起了恋爱关系。
其实,这个“偶遇”是靳如超蓄谋已久的计划,他在路边看到了蓬头污面的韦志花,身上的邋遢和脏乱并不能彻底掩盖韦志花的容颜。
靳如超看出来韦志花的真实面容之后便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冲动,他悄悄地接近韦志花,在确定其是一个人之后便用“好心人”的身份出场,给她买衣服、带她吃饭,在这种特殊境地下,韦志花迅速的对其产生了依赖以及好感。
二人同居之后靳如超彻底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他对韦志花动不动就是拳脚相加,甚至逼迫韦志花上街去偷取钱财供自己挥霍,并且对她严加看管,只要敢逃跑,等待她的就是残酷的暴力。
直到2001年,韦志花趁着靳如超外出的机会逃到了云南老家,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也跟了过来。
韦志花的父母不敢招惹这么凶神恶煞的人物,只好提出条件,希望可以让他知难而退:“你只要给我们6000元,人就可以带走了!”
靳如超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他蛮横地给了三千块钱,便想把韦志花给抢走,为了保护女儿,老实巴交的父母发怒将其赶走。
第二天时,韦志花的父母认为已经把他赶走了,他肯定不会再来了,便安心地出去走亲戚,只留下了女儿一人在家。
可没想到的是靳如超再次登门,低声下气的哀求韦志花和自己回石家庄,韦志花知道他本性难移,不管说什么都不答应,这让靳如超大为恼火,最后在暴怒之下去厨房拿起菜刀,将韦志花杀害于家中。
虽然后面回来的韦志花父母立即报了警,可受限于当时的侦查以及 科技 手段,还是让靳如超逃回了石家庄逍遥法外。
疯狂报复,上百人惨遭毒手
此时的靳如超彻底的黑化成了一个恶魔,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不起自己,既然可以杀一个人,那为什么不能多杀几个?
靳如超心理扭曲到了极致,他选择了用炸药杀人,2001年三月,靳如超购买了550公斤的炸药以及50枚雷管,并且将其分别埋在五处地方,开始了自己疯狂的“报复”!
2001年3月,他购买了550公斤炸药以及50枚雷管。3月16日凌晨4点,靳如超将炸药先后放置在石家庄市区5处地方。
3月16日凌晨4点16分,棉纺三厂15号宿舍楼爆炸, 此地报复目标是自己的父亲,并无人员伤亡;
4点20分,棉纺三厂16号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靳如超的邻居,最后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点30分,长安区一公司1号宿舍楼发生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的父母,最后导致5人死亡,20人受伤!
4点45分,新华区市五金公司的宿舍楼爆炸, 报复目标为前期,此地爆炸导致10人死亡,6人受伤,靳如超的前期幸运生还。
凌晨五点,桥东区一居民楼发生爆炸,这里是靳如超母亲生前所居住的地方, 报复目标应该是之前的邻居们,此地无人员伤亡。
一个小时之内连续发生五次爆炸,造成108人死亡,32人受伤,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惊天大案,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虽然靳如超动作迅速无比,但警方还是在广西北海于3月23日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审讯人员的审问时,靳如超语出惊人:“就是我搞得,我早就想炸他们了!”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了死刑,结束了他这罪恶的一生!幼时父母离异,儿时患病导致听力障碍、青年时期好吃懒做,脾气暴躁,从这个时候起,他就开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靳如超的一生,让人无比地唏嘘!
郭忠民伏法记:杀人恶魔,制造五起灭门惨案,走投无路自杀伏法 远亲不如近邻,谁知近邻确实魔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立刻帮助与你。如果有一位好邻居,那么你就会非常的顺心。
邻居会给你带来很多有用的信息和不断帮助、参与你的生活,还能提高生活质量。 但是相反,如果邻居要是很麻烦,很坏的人,需要每日的提防自己,住得也不安心,甚至有时还会瞎想。
大部分人平日里与邻居有点小摩擦也算正常,第二天看见还会打招呼,跟没发生一样。但是 在辽宁葫芦岛,有一位这样的人,他让村里的人不寒而栗,他因与邻居发生矛盾,杀害13人,在这其中有5家属于被灭门,他的名字叫郭忠民。
案件回顾
2003年2月,葫芦岛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凶手郭忠民因为与邻居刘某,郭某和张某因为蔬菜大棚占地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动手,三人联手将郭忠民打伤。
因此,郭忠民怀恨在心,造成了惊天杀人事件,手持凶器造成5家灭门的13人死亡。杀人案发生后,警方立刻赶往现场。2月的天气寒冷,刚刚下完雪的道路非常的难走,当警方赶到凶杀现场时,从远处就能闻到血腥味。
在警方的眼前白色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海洋。在通过进一步调查,这是凶手有计划性地杀人。而制造这起命案所用的工具不单单是菜刀,还有棍棒,锄头等,从13人身上发现,只要能杀人的凶器,凶手基本都用上了。
尤其是刘某、郭某、张某三人身上有明显的刀伤 ,这是凶手对他们恨之入骨。13人最小只有5岁。凶手很快被确认,就是前不久与三人发生矛盾的郭忠民。很快警察就对他进行抓捕,可是他已经逃之夭夭了。
郭忠民的人际关系
郭忠民的人缘大家褒贬不一, 有的人称他为人厚道,老实 ,对家人和孩子很好,见谁都笑嘻嘻的,有时还乐于助人。
但也有人说郭忠民爱记仇,有时你和他发生矛盾,过了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都不理你 ,作为一名男人,心胸狭隘。总之 ,在村民的眼中郭忠民不是特别张扬的人,但是对妻子和孩子非常的好。
与邻居纠纷大打出手
凶案事发前些日子,刘某、郭某、张某分别因为蔬菜大棚问题与郭某进行争吵。现在国家对于农业扶持力度将更大,因此郭忠民对待蔬菜大棚格外用心,为了来年能有好的收成。
但是张某在郭忠民家前也盖起大棚,这让他十分不满。郭忠民找到张某理论说他的大棚挡住了自己采光,张某不予理会还说你家大棚还占用我家地呢。
其实这样的小事情大家各退一步,可是最终两人争执到了法庭,但迟迟没有说法。后来,土地政策改革,由于占地面积的关系,郭忠民与郭某 、刘某也起了争执,路过的张某也随便查了一句,就这样四人吵了起来。
随后的日子里,郭忠民越想越气,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支走,制造了这起杀人惨案。
警方抓捕
由于死亡人数多,造成的 社会 影响重大。警方发出最高通缉令,出动上百武警与警员就行地毯似抓捕,火车 站、 汽车 站等出城都所有道口都被设下关卡。
随后在各城区能住的区域搜索依然没有发现凶手的身影。警方又对大山进行搜寻,应不见郭忠民 行踪。抓捕陷入僵局时,警方接到举报,郭忠民在商场购买了一些物品,警方立刻前往他的出现地点。
小结
当郭忠民发现警方,他无路可逃, 他将买来的农药喝下,自杀身亡, 这起重大杀人案就此结束。
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尤其是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方面,双方更是敏感易怒。无论是什么,都应该用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冷静协商思考,而不是你一言我一语,不断将矛盾激化,最终逼上绝路,害人害己。
2015年9.14日,平邑县地方镇村名张纪民在家被烧身亡,事件和当地的强拆有关!
当日地方镇东固社区发生一起火情,公安消防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火情控制后现场发现一名死者,系户主张纪民,其妻因事外出,未在现场!
因事件被人发布到网络上,按照村民说法,张纪民房屋的所在地是一个小区开发用地,因开发商和户主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村干部管某带领二十多青壮年围堵张家,暴力强拆,纵火杀人,发生火灾后有村民赶往救火,但是因为管某带领的二十多多号人阻止,无法靠近,有村民看到他们在向院内投掷石块、和装有黄色液体的瓶子,(汽油)导致院内火灾情况更加严重,消防与公安到场后这伙人四散而逃,最后大火灭掉,消防救出张纪民,发现已经死亡多时,尸体被烧的蜷缩起来,程黑炭状!
事后调查发现张纪民家房子遭遇强拆,东墙已经被挖掘机推倒,大火是村干部管某带人所放,并向院内投掷石块和汽油瓶,导致张纪民被石块砸晕在地,汽油瓶落在其附近,最后被烧身致死!现在以管某带头的多人已经收到了法律的制裁!给了死者一个公平的交代,只是留下妻儿和年迈的母亲!
在这里说一下,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息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一套宅基地房子拆迁只有不到九万元的补偿,在农村盖一栋毛坯房都不止十万元,只给九万元的拆迁补偿,给谁谁也不愿意,偏偏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
女婿在院子里割猪草,岳父对着他脑袋就是一枪,见女婿还有气,岳父岳母又拿棍子朝他脑袋上狠狠打去,最终女婿毙命。
1988年,四川乐山市全福镇某山村,宋家小女儿宋秀容恋上了同村的穷小子李忠俊。尽管父母百般反对,可宋秀荣还是一意孤行要嫁给他。最终宋家老两口妥协,但条件是李忠俊做了宋家的上门女婿。
宋兴友夫妇一共生了5个子女,三个早夭,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早几年已嫁了人,如今小女儿招了赘,老两口便和小女儿夫妇住在一起,指望他们日后为自己养老送终。
一开始,一家人相处尚算和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日渐增多,最终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宋兴友夫妇和女儿女婿分了家。
分家后,老人在院里的墙角支了个台子煮饭,日子久了,墙面熏得乌黑,看着很是寒酸。然而即便这样,他们和女儿女婿之间依旧时常为小事争吵,这种情况下矛盾一触即发。
宋兴友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经历过炮火的洗礼,天不怕、地不怕,哪里受到了这种窝囊气,于是在2001年11月28号,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案件发生后,宋兴友夫妇很快自首,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怜他们的外孙亲眼目睹至亲杀害父亲,自此变得沉默寡言,而女儿对他们更是恨之入骨,父亲病死狱中也不愿去看一眼。
宋秀容说,平常虽和父母吵吵闹闹,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下这样的毒手。对她来说,这场惨案怕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了。
关于这个悲剧,有村民说,老两口个性非常要强,与周围很多邻居都合不来,他们早就容不下女婿,但没想到会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
也有村民说,李忠俊曾用大粪泼在老岳父岳母新搭的灶台上,让老两口没法做饭,他们咽不下这口气才会下此毒手。
事情的真相已无从得知,但不管怎么说,即使女婿犯了天大的错误,作为长辈也无权断送他的生命。一声枪响,割断了三代人的亲情,这个家庭的悲剧值得人们反思!
中纪办发(2011)8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
(2011年3月17日 中纪办﹝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征地拆迁状况总体是好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征地拆迁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因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致人伤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经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贯彻执行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禁止采取暴力威胁迫使搬迁;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和公共利益范围;被征收人有权请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等,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精神,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项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对《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重新组织论证,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
二、推动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督促认真落实补偿安置政策规定,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住房安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要对有关地方政府履行征地拆迁主体责任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严格审批征地拆迁项目,认真履行公告、告知、听证等程序,加强管理监督,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要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管;督促国土资源部门严把新上项目用地预审关,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管;督促农业部门严格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管。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
四、严肃查办案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要加大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注意加强对征地拆迁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建立快速的应对机制。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典型案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过度炒作等不利局面。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监察部办公厅
2011年3月17
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 (三)
最佳答案郑东新区(郑东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北起连霍高速公路、南至陇海铁路。总体规划面积115平方公里,主要由中央商务区、商住物流区、龙湖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和科技物流园区组成。其中,起步区是郑东新区先期建设的重点,包括中央商务区、龙湖南区和商住物流区,占地33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底,郑东新区建成区面积超过65平方公里。
刘大全副局长(主持土地管理工作)
方岸巍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志刚拆迁办主任
范喜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大全简介: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副局长(副处级)。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1996年7月~2002年4月,在郑州市规划局下属环境艺术设计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所长;2002年4月~2009年3月,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工作,先后任副主任科员、副局长;2009年3月至今,任现职并主持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土地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郑东新区土地规划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东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受东区管委会和市局的双重领导。下设土地储备中心(编制8人)、拆迁办(编制15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三个直属事业单位。
【土地报批】2010年,我局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思路,加大土地报批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用地指标,保障用地需求。全年共上报规模用地指标1091.7301公顷(16376亩),共完成15050亩的土地报批工作,同比增长94.72%。保障了省直住宅、龙湖安置区、郑大一附院、龙湖中环路、安置区进出口道路、北三环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2010年,我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相关供地政策,对进驻东区协议出让及划拨的项目认真进行用地预审。在项目引进初期就对其用地标准、投资强度等进行认真论证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淘汰,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促进集约节约合理用地。全年共审核办理郑州市引黄灌溉龙湖调蓄工程、省煤田地质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省残联等项目22宗土地预审。2010年,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22宗,面积9107.911亩,土地补偿金总额15.703亿元,同比增长223.506%,引进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进驻东区。
【土地征收】2010年,共组织土地定界80余次,完成902.011亩国有土地的收购拆迁工作,核拨征地资金10.608亿元;共完成10763.2005亩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核拨征地资金7.3365亿元,推动了项目建设的步伐,为东区开发建设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土地供应】2010年,进一步创新土地市场化运作,加大供地力度,土地供应面积和土地供应成交总额再创新高。全年供应土地85宗,共计11587.5172亩,同比增长85.02%;土地供应成交总额61.2485亿元,同比增长109.40%,其中,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55宗,2119.606亩,出让成交额43.4309亿元;协议出让土地8宗,360亩,土地出让成交额2.1146亿元;划拨用地22宗,面积9107.911亩,土地补偿金总额15.703亿元。
【地籍发证】2010年,郑东新区地籍发证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审核办理土地登记手续123宗,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43宗,涉及面积2070.15亩。
【土地市场】2010年,我局不断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供地区片价评估更新制度,基本实现了土地供应价格有据可依。全年共完成起步区街坊地价更新、龙子湖区街坊地价评估、起步区成本收益测算、龙湖地区成本核算、四个季度供地区片价格的编制工作。
【拆迁工作】2010年,共完成52宗项目和基础设施拆迁任务,审核拨付各项拆迁建设费用1.9738亿元,确保了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区域各个项目、省直公务员小区、郑州奥林匹克体育场等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顺利施工。全年累计拆除各类建筑物约21万平方米,拆除鱼塘148个、广告牌60余处、各类线杆200余根、通信发射接收站1个,迁移高压线路10余处、树木37万余棵、坟墓3000余座,清运垃圾210余万立方米,组织完成了12000多米无建设项目地块围墙修补粉刷工作。
【执法监察】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全年共巡查150余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100余次;加强对已供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全年共查处闲置土地20余宗,对14家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的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开工建设,避免土地闲置;严格执法,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占地案件10起,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26666.67平方米,催缴出让金6952万元。
【信访工作】2010年,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维护了东区社会和谐与稳定。全年没有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集体上访,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信访事件,无重复访、越级访。省厅督办和市局转办、督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结案率达到100%,本级年度受理信访事项结案率达到100%,办结信访案件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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