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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纠纷——地役权纠纷案例分析

2025-01-19 22:45 分类:房产纠纷 阅读:12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最佳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时间的经过 D. 签订合同 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 广州。2003年1 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此时, 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 A.深圳 B. 北京 C.上海 D. 广州 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 A.应由甲赔偿 B. 应由乙赔偿 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 D. 应由甲、乙连带赔偿 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文物 B. 矿藏 C.水流 D. 房屋 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 元。该行为属于()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D.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二年后,甲已在国外找到工作,而扫描仪因为更新换代比较快,乙保管的扫描仪基本属于快要被淘汰的产品。因此,乙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该扫描仪出卖,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乙出卖扫描仪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行为 B. 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 超越代理权行为 9.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到期的债务,这在法律上会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 除斥期间的中断 10. 甲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只狗,甲便捡起石头向狗砸去,狗被惹恼随即窜上来咬人。 碰巧此时乙也路过丙家门口,甲因为跑得快,未被狗咬着,而乙却被狗咬伤,花去医疗费500 元。经查狗是由丙替丁家所养。对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丁 11. 甲占有乙借给他的一套西服,其后甲、乙约定将该套西服出卖给甲,自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该套西服的所有权即移转给甲。这种交付方式被称为()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12.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 汽车与备胎 C.上衣和裤子 D. 电视机和遥控器 13.2003 年5 月4 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 月1 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 月2 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 月4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 月1 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 月2 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14. 甲与乙于2003年3 月1 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 月1 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A.甲 B. 乙 C.丙 D. 乙和丙 1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支付给乙8 万元,占有、使用乙私有的二居室套房,并约定3 年后,由乙返还甲8 万元,甲返还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甲对乙的私有二居室套房享有的权利是() A.地役权 B. 用益权 C.租赁权 D. 典权 16. 在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顺序,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不论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B.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不以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以抵押合同签订的先后时间为准 17. 甲公司向乙信用社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 ) A.乙信用社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B.乙信用社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 C.乙信用社不能直接受领丙公司的清偿 D.乙信用社可以请求丙公司向自己清偿20万元 18. 下列事实中能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养子女赡养其生父母 B.债务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C.送报人误将王某订的报纸放入王某邻居张某家的报箱中 19. 张某在外地工作,家中房屋年久失修。恰逢要降大雨,如不及时修理,势必会造成该房屋坍塌,为避免房屋倒塌,张某的邻居王某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 千元,请人对张某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因雨过大,房子虽然未塌,但还是漏雨。对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只能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 B.王某可请求张某偿还1 千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 C.王某无权请求张某偿还任何费用,因为房屋仍漏雨 D.王某垫付的1 千元由张某和王某分摊 20. 王某将自有的三间瓦房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一年。在租期内王某又与张某签订了三间瓦房的买卖合同。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未取得李某的同意 B.如果张某购得了房屋,则有权决定原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C.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D.需要由法院裁决王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21. 债的消灭是指() A.债的变更 B. 债的终止 C.债的效力的中止 D. 债的移转 22. 下述债的类型中,不属于法定之债的是() A.无因管理之债 B. 合同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 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23. 王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请人代写后经公证的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街道干部数人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口述遗嘱,有医生、护士见证。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因四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该四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王某的遗产应依哪份遗嘱继承?() A.第一份 B. 第二份 C.第三份 D. 第四份 24. 下面关于继承权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B.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既得权 C.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 D.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具有专属性 25. 李某留下遗产10万元,其中李某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依法定继承各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小儿子依照李某的遗嘱继承了3 万元,李某的侄子作为受遗赠人得到1 万元。李某生前欠债5 万元,则此债务() A.全部由法定继承人偿还 B. 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共同偿还 C.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偿还 D. 由三方按比例偿还 26. 王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王某曾承诺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后王某因对甲公司的经理 不满,将自己掌握的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了乙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 A.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仅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D.甲公司可以同时向王某主张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7. 下列有关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中,不属于在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28.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9. 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 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 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0. 继承开始的时间为() A.遗产确定时 B. 遗产分割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 继承人商定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 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3 年生还,人民法院根据甲的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但是甲的妻子乙已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继承甲的一栋房屋后与丙结婚,儿子由丁收养并办理了收养手续。甲父戊继承遗产包括一台电脑和一台彩电,其中彩电已由第三人购得。现甲向人民法院提出下列请求,其中不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所继承的房屋应予以返还 C.丁的收养关系未经甲同意,收养无效 D.戊继承的一台电脑应予以返还 E.第三人购得的彩电应予以返还 32. 在下列情况中,能导致合伙终止的有() A.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B.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C.合伙人仅余一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实现 E.合伙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3. 甲出差前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该手机转卖给丙,丙不知道手机为甲所有,就接受了手机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手机 B. 甲可以请求丙返还手机 C.乙应当赔偿给甲造成的损失 D. 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E.丙通过买卖从乙处取得手机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 34. 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相邻权 B. 地役权 C.地上权 D. 承包经营权 E.抵押权 35. 下面有关债务人的义务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A.商场出卖易碎物品应妥为包装 B.债务人遇有不可抗力应及时向债权人通报有关情况 C.代理人不得披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D.出租车司机承载客人后,不应在中途搭载其他人 E.债务人交付仪器设备的,应告知装配和使用方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 题,每小题6 分,共30分) 36. 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37. 简述典权的法律特征。 38. 简述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 39. 简述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40. 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本题10分) 41. 试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种类,并简要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 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 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 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 万元。 问:(1 )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 )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 )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3. 郭宇华老人晚年一直单独生活,1998年10月1 日,郭宇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为照顾他,与他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居民委员会承担郭宇华生养死葬的义务;郭宇华将其房屋遗赠给居民委员会。此后,居民委员会一直供养着郭宇华。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却另立遗嘱,将其房屋指定由其弟弟郭宙华继承。2002年2 月1 日,郭宇华病逝,居民委员会将其安葬。在处理郭宇华遗留的房屋时,郭宙华持其兄所立遗嘱要求继承此房屋,而居民委员会则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1 )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何时成立生效?何时发生遗赠的效力?为什么? (2 )2001年5 月1 日,郭宇华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 )本案中谁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是什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课程介绍 (二)

最佳答案商法学(Commercial Law)

本课程共分四编:第一编总论,讲授商法的概念、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业名称、商业经营口者和雇员的概念和制度、商业管理制度。第二编为商事主体法,介绍不同的商事组织,包括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公司、合营、联营和企业集团的概念和相互关系。第三编为商事中介制度,讲授商事代理、经纪制度、信托、寄托、居间和特许经营权。第四编为商品流通,讲授商品销售的不同方式(经营、代销、直销、传销等),介绍流通证券(股票、债券、提单、仓单等)、期货交易、房地产交易、运输和仓储制度。

公司法(Law of Corporations)

介绍各国公司制度及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产生与发展;工商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重点介绍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法律地位、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介绍各国有关吸收外国投资的法律和有关保护外国投资的国际条约。教师主要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组织学生分析中、美等国主要判例,归纳和比较不同国家公司法制度的基本特征学生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把握我国公司法的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和利弊取向。

海商法(Maritime Law)

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的《海商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航海贸易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法律实践的判例。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介绍海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历史沿革及海商法的渊源;船舶与船员介绍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及海上保险合同_这部分内容为讲授重点;船舶碰撞、船舶拖航、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诉讼时效、涉外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海商、海事纠纷的处理等法律问题_这部分内容作一般介绍。

票据法(Law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主要介绍中国票据法,同时,将从比较角度介绍英、美票据法(重点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章)以及国际统一票据法的有关内容。在不同票据(包括汇票、本标、支票)中,本课重点讲授汇票与支票,包括出票、背书、提示、付款、拒付、追索等票据行为,分析票据行为中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与相关诉权与抗辩权。在支票章节,还将介绍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本课程主要讲授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国际经济法概述及WTO的法律框架;二部分主要讲授国际货物贸易救济法;第三部分主要讲授国际服务贸易法;第四部分主要讲授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讲授国际经济纠纷争端的解决。具体介绍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与相关学科的关系,WTO的基本职能以及法律文件框架,WTO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救济手段及调查程序,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规则体系,国际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和实践,双边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制度及其他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手段及基本程序。通过教师讲授相关法律、介绍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大量课外阅读、课堂重点讲授和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学生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及操作程序,为学生在国际贸易、投资、税收等领域的进一步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国际私法学(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包括三大部分内容:(1)冲突规则,即当不同国家就某一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作出不同的规定时,规定应适用其中哪一国的民商法解决这一争议的规则;(2)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涉及:各国法院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为他国法院提供的司法协助、对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国际私法上的一般制度,如识别、反致、政策与善良风俗、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本课程将采用理论讲述与经典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本课程还将随着法律教学改革的深入,对内容进行不断更新及调整。

经济法学(Economic Law)

概要介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实现宏观调控及对市场进行规制的主要法律。课程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及财政法、税法、银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规。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法律与经济体制的相互关系及法律在经济管理及市场规制方面的作用与影响。

知识产权法(Intel lectual Property)

介绍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重点在应用理论,同时也介绍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其与内国法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基本原理、发展历史和发展的趋势、在理论上存在产问题和主要的争议;具体介绍专利、版权、商标、计算机程序、商业秘密的基本内容和中国的立法、司法等基本情况;从理论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三个方面把握教学的情况,并做及时调整。

民法总论(General Principles to Civil law)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民法概述,讲述民法的含义、调整对象、发展历史、渊源、适用范围等;2、民法的基本原则,讲述我国民法所确立的指导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讲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4、自然人,讲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监护等;5、法人、讲述法人的民事权利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机关、法人成立、变更与终止;6、民事法律行为,讲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等;7、代事,讲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类型等;8、诉讼时效,讲述时效的类型、诉讼时效的期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等。

民法物权(Property Law)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物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二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物权概述,讲述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2、所有权,讲述所有权概述、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3、共有,讲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共同共有;4、用益物权,讲述用益物权的概念瓦特生、地上权、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地役权;5、担保物权,讲述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6、占有,讲述占有概述、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民法债权(Obligation)

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债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三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概述,讲述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2、债的履行,讲述债的概念和原则;3、债的保全和担保,讲述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具体方式;4、债的转移和消灭,讲述债权的转让、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转让、债的消灭;5、合同,讲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6、侵权行为,讲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责任;7、不当得利,讲述不当得利概述、成立要件、类型和不当得利之债内容;8、无因管理之债,讲述无因、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国际法学专业(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设立于1984年1月3日,是我校第一批设立的两个博士点之一,并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专业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广博的涉外经贸知识,同时能熟练进行外语的听说读写,成为国际法学领域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一、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我院的国际法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经过冯大同、沈四宝、王军三任院长和全体教师的建设,国际法专业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个具有雄厚实力雄厚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5年,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依托我院成立,该研究会凝聚了全国国际经济法专业的众多著名学者,已经成为该领域最重要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2013年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法系在国家“十五”“211工程”的资助下,成立了WTO法律研究中心等专业学术研究机构,并完成或即将完成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其中一些成果已经被实践部门用做决策的参考;国际法系的教师还主持承担了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和商务部等部委资助的研究项目,在国内法学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近百篇学术论文,并出版了数十部专著。

二、博士点专业、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水平

国际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十四个专业之一,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国际法系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该课程的教科书《国际商法》畅销几十万册,培养和影响了几代经贸法律人才。

国际法系开设的其他课程,如国际投资法等,也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我系教师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方法,在很多课程的讲授上都使用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增强了学生应用中国法律和理解外国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我系教师编写了《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英美商事组织法》、《国际法》、《揭开公司面纱》等英文案例教学参考书,极大地促进了 “三会”人才(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同时又懂外语和经贸知识)的培养。

国际法系在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培养的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我系除了为中国大陆培养博士研究生外,近几年还为港澳台地区和英国、韩国等国家培养了近十名博士研究生。

国际法系在开展对外教学方面也成绩斐然。2003年,我院承担了一个培养十余名欧盟律师的项目,我系教师承担了其中大部分的教学任务。

三、高水平的对外交流

国际法系的中青年教师大多有在欧美等国家学习或做访问学者的经历,有丰富的对外交流资源。每年的对外交流,特别是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互访非常频繁。国际法系与一些国外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暑期讲座、教师和学生的交换等,与时俱进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使得国际法系的教师能够追踪自己研究领域的最新发展,并把相关的信息应用到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中。部分教师还被国外邀请做高级访问学者或课题研究人员,并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北京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教学科研学系

国际法学系

经济法学系

民商法学系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

诉讼法学系

法学理论学系

刑法学系 本科:

法学专业

科学学位硕士:

法学理论、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

法律硕士J.M.(法学)和法律硕士J.M.(非法学)

博士: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商法学

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授课对象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学生应在修完《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外贸课程的基础上,才进入本课程的学习。

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有:(1) 绪论;(2) 代理法;(3)合伙法;(4)公司法;(5)外商投资企业法;(6) 合同法;(7) 买卖法;(8) 产品责任法;(9) 票据法;(10)国际商事仲裁。应该说上述内容是国际商事法的核心部分,但不等于全部内容。其中,合同法、买卖法和公司法是本课程的重点,因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合同尤其是货物买卖合同是基本的法律文件,而公司是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票据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受课时限制,对外贸、管理、外语等专业的学生可暂不讲授,但对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则必须讲授。至于运输及保险方面的法律问题,鉴于学生在学习《国际贸易实务》、《海商法》和《保险学》等课程中已获得必要的知识,因此,在《国际商法》课程中不拟列入。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讨论或模拟仲裁庭或模拟、法庭。其目的是使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商务纠纷。

国际商法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门重点建设核心课程之一,其特点是其专业性、实践性强,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特别是中国入世后社会对国际经贸人材的需求联系紧密。该课程对全校开放,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先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进出口业务等基本知识。讲授的对象为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

从 1980 年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即开设国际商法课程,至今已有25年的历史。这25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 1980 年至 1993 年。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课程的创建和体系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从国际经济贸易系分立出来,并成立国际经济法系,由冯大同 教授任系主任,国际商法课程的带头人主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沈达明、冯大同两位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

(1) 建立了一套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商法体系;

(2) 沈达明、冯大同教授于 1980 年编写的《国际商法》教材,后来被定为原外贸部统编教材,曾获原外经贸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冯大同教授于1992 年主编出版了《国际商法》 ( 修订版 ) 教材,后被定为原外经贸部统编教材,曾被评为外经贸部优秀教材。

第二时期为 1994 年至今。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品牌课程的确立时期。 199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系改建为法学院,由沈四宝教授任院长。在这一时期,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带头人是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和副院长王军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为:

1、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国际商法课程为核心的国际法专业在 2002年获得国家重点学科的称号。

2、国际商法课程被评为 2003 年北京市精品课程。

3、由沈四宝、王军、焦津洪三位教授编著的国际商法课程教科书《国际商法》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际商法》教材现已被各大专院校采用,至今已发行几十多万册,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统一国际商法教材体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在国际商法的教学中不断总结出了新的教学方法,其中包括:案例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这些方法的采用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经贸大学法学院曾先后召开过多次全国性的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研讨会,与国内同行共同研究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5、编写了多部国际商法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系列教材 , 除了《国际商法》教材之外,具有代表性的还有:

(1)沈四宝、王军、焦津洪:《国际商法教学案例 ( 英文 ) 选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出版,该教材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研究生推荐教材;

(2)王军:《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出版;

(3)王军:《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出版;

(4)丁丁编著:《英美商事组织法》(案例精粹系列丛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年出版。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内容 (三)

最佳答案成人高考专升本法学类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考公共科目政治和英语以外,还要考一门专业基础课民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专升本民法的复习攻略。

在「2020年成人高考」入学考试题型分析(一)专升本 一文中已经给大家介绍过专升本民法的题型。

答题技巧

一、选择题

仔细思考,追究逻辑,推敲其对错。不会做的可以采用排除法、破绝对法(含有一定、肯定等绝对词的是干扰项),也可以本着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做基本判断,一点都不懂的可以统一选C,选择题一定不能留空。

二、简答题

答案必须要点化、序号化,书写工整文字精炼。只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即可,不需详细分析、论证和综合。

三、论述题

1、首先要序号化,其次卷面要干净,行列要整齐。

2、用一句话概括问题的实质即明确论点。要求全面、概括性强。

3、列出上面论点所涵盖的内容要点即可,要点可多不可少。

四、案例分析题

1、熟悉案情,理清关系,这是答题的前提。

2、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并以此为中心进行答题,在确定争议焦点基础上,再把案件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搞清楚。

3、确定适用的法律。针对案例中提出的问题,运用已知的条件和自己掌控的有关理论和法律规定,分析、归纳、总结、得出答案,这是案例分析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

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专升本 民法

第二卷(选择题,共70分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网购

C.开车兜风

B.聊天

D.在家吃饭

答案

A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法人终止原因的是

思主义具有_的理论品质。

A.企业法人解散

B.企业法人违约

C.企业法人被撤销

D.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

答案

B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法理

C.仲裁裁决

B.法院判决

D.习惯

答案

D

4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网友关系

C.合同关系

B.恋爱关系

D.上下级关系

答案

C

5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

A.不再计算

C.继续计算

B.重新计算

D.届满

答案

B

6甲、乙两人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甲、乙对该合伙的债务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答案

C

7《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该规定体现了民法的

A.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

A

8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A.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B.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双方代理

C.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

D.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答案

B

9甲要求乙向其支付欠款。该权利属于

A.支配权

C.请求权

B.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

C

10宣告自然人失踪的条件之一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A.3个月

C.1年

B.6个月

D.2年

答案

D

11表见代理的后果是代理行为

A.无效

C.有效

B.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D

12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

A.枪支

C.麻醉药品

B.汽车

D.河流

答案

B

13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该担保方式为

A.抵押

C.留置

B.保证

D.质押

答案

B

1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是

A.房屋

C.电力

B.自来水

D.月球

答案

D

15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为

A.继承开始时

B.遗产分割时

C.申请登记时

D.取得权利证书时

答案

D

1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割的是

A.绿豆

C.茶叶

B.高架桥

D.布匹

答案

B

17甲、乙系夫妻,育有一子,现年3岁。婚后甲和乙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未约定该房屋的归属。该房屋属于

A.夫妻共同共有

B.夫妻按份共有

C.家庭共同共有

D.家庭按份共有

答案

A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土地所有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

B

19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留置权

C.质权

B.抵押权

D.地役权

答案

A

20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

A.期待权

C.抗辩权

B.支配权

D.形成权

答案

D

21甲乙约定甲将新车以20万元卖给乙,但甲收到乙支付的2万元购车定金后拒绝履行合同。甲应返还乙

A.2万元

C.6万元

B.4万元

D.8万元

答案

B

22甲与乙约定,由乙在某晚会上演唱两首歌曲,甲支付报酬若干。甲与乙之间成立的债属于

A.法定之债

C.单一之债

B.选择之债

D.特定物之债

答案

C

23债权让与属于

A.债的客体变更

B.债的标的变更

C.债的内容变更

D.债的主体变更

答案

D

24下列协议中,由合同法调整的是

A.保管协议

C.收养协议

B.离婚协议

D.监护协议

答案

A

25根据《合同法》,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5年

C.15年

B.10年

D.20年

答案

D

26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探望权

C.所有权

B.债权

D.姓名权

答案

D

27甲在朋友圈里擅自转发乙的私人照片。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探望权

C.荣誉权

B.健康权

D.隐私权

答案

D

28下列情形中,婚姻可撤销的是

A.重婚

B.受胁迫结婚

C.受欺骗结婚

D.未到法定婚龄结婚

答案

B

29下列选项中,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遗嘱是

A.代书遗嘱

C.录音遗嘱

B.口头遗嘱

D.自书遗嘱

答案

D

30下列被继承人的亲属中,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A.子女

C.兄弟

B.父母

D.孙子女

答案

C

31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

A.返还财产

C.赔礼道歉

B.排除妨碍

D.支付违约金

答案

C

32以有无财产内容为标准,民事责任可以分为

A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B.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

C.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

D.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答案

A

3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A.违约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补充责任

D.无过错责任

答案

B

34二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A.连带责任

C.补充责任

B.按份责任

D.公平责任

答案

A

35下列选项中,属于《侵权责任法》上高度危险责任的是

A.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责任

B.啤酒瓶爆炸致人损害责任

C.剧毒物品泄漏致人损害责任

D.烈性犬咬人致人损害责任

答案

C

第二卷(非选择题,共80分)

二简答题36~38题,每题10分,共30分

36简答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7简答私力救济的方式

答案:

(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2)自助行为

38简答肖像权的内容

答案

(1)肖像制作权

(2)维护肖像完整权

(3)肖像使用权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的。

(2)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答案:

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在自己房屋上加盖建筑物,违反了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影响了甲的房屋通风和采光。甲要求乙拆除加盖的建筑物,被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40问:(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拆除加盖的建筑物?为什么?

答案:有权,因为乙的行为影响了甲的房屋通风和采光,侵犯了甲的相邻权,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加盖的建筑物

问:(2)本案属于因何种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

答案:本案属于相邻权法律关系纠纷。

某日,甲翻越马路隔离带横穿马路,恰逢乙骑自行车路过。乙因骑车时查看手机,未能及时发现甲,致甲被自行车撞倒受伤。甲要求乙赔偿,乙拒绝。甲遂诉至法院

41问:(1)该案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为什么?

答案: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问:(2)甲的损害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甲的损害应由甲、乙双方根据自身过错比例承担。本案中,甲翻越马路隔离带横穿马路,乙在骑车时查看手机,未能及时发现甲,甲、乙双方对损害事件的发生均存在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甲乙双方应根据自身过错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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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地役权纠纷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酷斯法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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