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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权益登记日!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公告

2024-10-21 07:30 分类:民间借贷 阅读:
 

如何使用建设银行的龙卡(证券卡) (一)

如何使用建设银行的龙卡(证券卡)

分类: 商业/理财 >> 个人理财

问题描述:

刚申请了一张但不知道如何使用

解析: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试行)

(2001年12月11日 建总发[2001]16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证券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业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证券业务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依托本行证券业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开户、交易、权益分配、资金转账等证券业务服务。

第三条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服务网络和渠道包括全行范围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等。

第四条 建设银行与客户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第五条 客户应充分认识到买卖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风险。建设银行受理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建设银行对客户委托事项及账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七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前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客户在建设银行开户或开始办理相关业务,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有关条款。

第二章 重要名词释义

第八条 证券业务系统: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集中办理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发售、注册登记、存管、交易、结算、资金转账等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

第九条 证券卡:证券业务系统的交易工具为专用磁条式磁卡,称龙卡证券卡。客户开户后凭证券卡可在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上办理证券交易、查询、密码修改等相关业务。

第十条 证券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户。证券账户包括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华夏基金账户、代理其他注册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

(一)建行基金账户:用于核算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基金账户。

(二)建行证券账户:用于核算建设银行组织发行,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证券账户。

(三)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用于核算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组织发行并办理一级托管的客户债券账户。

(四)其他登记机构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办理由其他登记机构注册登记,只在建行证券业务系统交易或二级托管的账户。

第十一条 证券资金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资金变动情况的账户。

第十二条 开户:客户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三条 销户: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和全部证券账户的取消。

第十四条 人工转账:客户在指定的本人名下建设银行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之间办理转账业务。

第十五条 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在办理证券委托时,当证券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将客户证券资金账户不足部分款项自动从对应的客户本人名下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划转到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 记账式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和交易的,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 *** 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等。

第十七条 非交易业务:对客户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交易迁入迁出、转托管等。

第十八条 红利再投资:对于开放式基金,客户将分红现金转化为同一只基金的基金单位。

第十九条 迁出迁入:客户在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一级分行之间进行委托渠道的变更。

第二十条 债券转托管: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的客户在不同托管机构(包括其他二级托管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一、二级托管账户)之间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基金转托管:客户将持有的基金在同一基金托管账户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办理基金单位的转出转入手续。

第三章 开立账户

第二十二条 客户必须以实名申请开立账户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申请开户时,个人客户须出具本人法定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客户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19位储蓄卡。机构客户须出具有效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及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和被授权人法定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客户申请开户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资料不符、不实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审查合格后,建设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证券卡并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内,针对各注册登记机构,每个客户只能开立惟一的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和其他证券类账户,且仅限客户本人(机构)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在开立证券账户时,客户需要与建设银行约定证券资金账户和在同一分行辖内网点开立的存款账户之间的转账。

第二十七条 转账分为人工转账与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可以任选其一。客户需将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回到其对应签约存款账户时,需要客户自行办理。

第二十八条 客户开户时,其签约存款账户内应有不低于规定金额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 客户开户时应设置龙卡证券卡密码。凡使用卡号、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卡号、密码办理的证券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客户对密码应负保密责任,并承担密码泄露所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三十条 客户开立账户,即已委托建设银行为其管理证券资料,办理证券委托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

第三十一条 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算方法计付利息。

第四章 证券买卖

第三十二条 客户可通过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机构客户须到开立证券账户的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交易渠道办理证券的委托交易、成交确认、查询、撤单等业务。

第三十三条 客户认购某种证券的数量及持有比例、单笔认购量及认购次数须遵照所认购证券的有关招募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某种证券交易的确定原则按此证券的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办理。

第三十五条 客户证券交易方式为现货交易,不能买空、卖空证券。

第三十六条 建设银行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客户须提供证券的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除外)及买卖方向,建设银行不接受全权委托。

第三十七条 证券买卖成交后,客户可在规定日期内到网点凭“证券买入(卖出)委托单”办理交割手续,打印“证券清算交割单”。过期视同客户自动认可交易结果,客户如有需要可到网点打印历史成交明细清单。

第三十八条 证券的认购委托不能撤单。其他已提交但尚未成交的申报客户可以申请撤销该笔委托。客户在委托提交后申请撤单,应提供法定证件、证券卡、证券买(卖)委托单客户联,并填写“证券买卖(基金申购/赎回)委托撤销单”。客户也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办理撤单。

第五章 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

第三十九条 证券权益分配指客户通过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所投资证券的派息、兑付、分红等。

第四十条 建设银行收到有关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的信息后,将及时通过网点向客户发布。

第四十一条 权益登记日登记的债权为债券派息的依据。债券兑付、派息资金由建设银行直接记入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四十二条 截止过户日为债券兑付时最终的权益登记日,该日的权益登记为债券到期兑付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基金红利分配比照债券的派息和兑付程序办理。

第六章 换卡

第四十四条 客户证券卡因损坏、变形、磁条信息消失等原因需要更换时,客户需持证券卡、法定证件办理申请换卡手续。个人客户可以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办理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机构客户需到证券账户开户营业网点办理。

第四十五条 客户提出换卡申请后,按当地建行规定日期可到申请换卡网点领取新卡。换卡期间客户仍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办理交易。

第七章 挂失

第四十六条 证券卡挂失、解除挂失、挂失补发原则上由客户本人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密码挂失、挂失改密业务须由客户本人(机构客户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

第四十七条 客户遗失证券卡、遗忘密码,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手续。

第四十八条 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的原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若逾期,账户止付自行失效。

第四十九条 客户办理正式挂失后,在三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证券卡的挂失补发手续。

第五十条 证券卡密码遗忘,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及证券卡向发卡网点(机构客户须向证券账户开户网点)书面申请密码挂失,在一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挂失改密。客户办理口挂失、卡挂失后,可以办理解除挂失。

第八章 销户

第五十一条 客户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时,应确保其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内无余额、无权益、无挂失、无冻结,无未完成的交易委托等。

第五十二条 个人客户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法定身份证件;机构客户应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有效证件。

第九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资料变更;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证件及号码、被授权人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资料变更。

第五十四条 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渠道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分行之间的迁出迁入业务。迁出迁入须由客户本人办理,系统内不办理客户证券账户的部分迁出迁入。

第五十五条 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转托管业务,转托管手续必须客户本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客户应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给建设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的调整进行修改。

第六十条 本章程修改,一经公布即为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客户有同等约束力。如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修改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央法规)

证券的初始登记包括哪些方面 (二)

1.股份登记。股份登记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登记、增发新股登记、送股(或转增股本)登记和配股登记等。

(1)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登记。在我国,股份公司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新股,曾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等方式。在不同的发行方式下,股份发行登记的方法略有不同。

采用股票认购证、与储蓄存款挂钩、“全额预缴、比例配售”等网下发行方式认购新股的投资者,首先必须到登记结算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开立股票账户。然后,投资者凭中签表、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现金或银行存折到指定的收款点缴款认购,办理股份登记。如果是认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缴款的同时,投资者应按要求在有关资料中注明自己选定的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收款点办理收款手续后,按要求将认购资料送主承销商签收。主承销商将各收款点所送资料汇总后,将股份登记资料输入电脑,打印新股认购缴款清册送交登记结算公司签收。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份登记数据资料同开户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股东清册,并由主承销商确认、盖章;同时,股东清册连同股份登记数据资料还要送交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在规定上市日前,登记结算公司将股东数据资料转入证券交易所电脑数据库。

采用网上定价或网上竞价公开发行方式的,投资者申购后,主承销商根据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然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在发行结束后根据成交记录或配售结果自动完成新股的股份登记。具体办法为:新股认购者在开立股票账户后,可于规定的发行日前,在办理本次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存人足够的申购资金,然后按买入股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认购者应在申购结束后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并办理交割手续。如果采取市值配售发行方式,认购者可根据本人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可计算配售市值证券的市价总值,按买人股票的委托手续办理申购。申购结束后,认购者应到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待主承销商根据股票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认购股数后,认购者应于规定的缴款日前存人足够的申购资金,并办理申购缴款、交割手续。对于登记结算公司股份登记的实际运作来说,如果是通过网上发行新股的,就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网上发行总量登记到主承销商发行专户中,并根据网上申购结果,将主承销商证券账户中的相应股份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如果是通过网下发行新股的,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申报数据将相应股份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另外,证券发行人应在发行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

(2)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送股是指股份公司将其拟分配的红利转增为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指股份公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按每股一定比例转增为股本。对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是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决议中红利分配方案确定的送股比例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按照股东数据库中股东的持股数,主动为其增加股数,从而自动完成送股的股份登记手续。送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应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送股登记(转增股本)申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送股申请,于权益登记El(R 13)登记送股。送股及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R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上海市场)。

申请送股(转增股)时,上市公司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新增股份上市El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3)配股登记。配股是指股份公司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为认购权,按一定比例向股东配售该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对配股的股份登记,是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后向证券公司传送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投资者可在公告的配股期限内,委托其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或原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卖出配股权。认购缴款结束后,由登记结算公司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未被认购并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时在可配股份总数中予以扣除,不予登记。配股股份登记的记录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2006年7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一规则,股票发行人申请办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股票登记申请。

②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的核准文件。

③承销协议。

④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证券发行人全部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包括非货币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证券发行人处的证明文件)。

⑤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证券的,还需提供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

⑥证券有限售条件的,还需提供限售申请并申报有限售条件证券持有人类别。

⑦凇开发行前国家或国有法人持股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⑧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登记的,还需提供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申请材料。

⑨证券首次发行的,还需提供证券发行人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⑩指定联络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权证发行人申请办理权证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⑤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权证登记申请、有权机构关于权证发行的核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基金登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要进行基金登记。基金登记的办法是参照股份登记的相关内容来办理的。

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募集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基金登记申请、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基金合同、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债券登记。债券发行人申请办理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除应当提供上述③至⑩项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债券登记申请、国家有权部门关于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债券担保协议或有权部门关于免予担保的批准文件、中国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记账式国债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发行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确认的结果,建立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账式国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或场外合同分销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确认的分销结果,办理记账式国债登记。

有人能讲解一下基金的术语吗 ?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定义:

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1)基金规模和存续期限的可变性不同。

封闭式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并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可随时申购基金单位,所以基金的规模和存续期限是变化的。

(2)影响基金价格的主要因素不同。

封闭式基金单位的价格更多地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对应的资产净值为基础,不会出现折价现象。

(3)收益与风险不同。

由于封闭式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二级市场的买卖差价和基金年底的分红,其风险也就来自于二级市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则主要来自于赎回价与申购价之间的差价,其风险也仅为基金管理人能力的风险。

(4)对管理人的要求和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式基金条件下,管理人没有随时要求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长期的投资策略;开放式基金因为有随时申购,因此必须保留一部分基金,以便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进行长期投资会受到一定限制。另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组合等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比较高。

1.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国际经验表明,基金对引导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稳定和活跃证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金融结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也表明,基金的发展与壮大,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健全完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繁多,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根据基金受益单位能否随时认购或赎回及转让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根据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根据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始于1998年3月,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成功地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境内投资到境外理财的几大历史性的跨越,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上百年走过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已经具有了相当规模,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最重要机构投资力量和广大投资者的最重要投资工具之一。

1999年底,中国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只有577亿元人民币,到2006年底,基金资产已达到了6220亿份、8564亿元的规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包括53只封闭式基金在内,我国已有53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321只基金可供投资者选择。开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来,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06年底,开放式基金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比重已超过80%。从基金品种看,我国推出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还迅速发展了ETF、LOF等品种,并且在尝试QFII、QDII方面也迈出了很大的步子。

随着中国基金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与影响力不断提高,其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正在逐步显示出来。

2.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3.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4.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它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企业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5.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筹集资金,然后在由公司委托一家投资顾问公司进行投资。

6.成长型基金

成长型基金是这是基金中最常见的一种。该类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基金管理人通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信誉度较高的、又长期成长前景或长期盈余的公司的股票。

7.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券,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收入型基金资产成长的潜力较小,损失本金的风险相对也较低,一般可分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权益收入型基金。

8.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资目标是既要获得当期收入,又要追求长期增值,通常是把资金分散头在于股票和债券,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赢利性。

9.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

10.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1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不是要求所有的资金买股票,也可以有少量资金投入到债券或其他的证券,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基金资产的不少于20%的资金必须投资国债。一个基金是不是股票基金,往往要根据基金契约中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去判断。国内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及大部分的开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12.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基金。假如全部投资于债券,可以称其为纯债券基金,例如华夏债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少部分可以投资于股票,可以称其为债券型基金,例如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其规定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45%—95%,股票投资的比例占基金资产0—35%,股市不好时,则可以不持有股票。

13.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是按指数化的方式进行投资的基金,简单的说,就是选择一定的市场的指数进行跟踪,被动的投资于市场,使得基金的收益与这个市场指数的收益一致。

14.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是一种半封闭式的基金品种。基金在一定的投资期(如3年或5年)内为投资者提供一定固定比例(如100%、102%或更高)的本金回报保证,除此之外还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股票、衍生证券等)的投资保持了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的潜力。投资者只要持有基金到期,就可以获得本金回报的保证。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并且以中至长线投资为目标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保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

15、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 Exchange-Traded Funds)指的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从法律结构上说仍然属于开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方式交易;并且通常不准许现金申购及赎回,而是以一篮子股票来创设和赎回基金单位。对一般投资者而言,交易所交易基金主要还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

LOF(Listed Open-end fund)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也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16.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商业本票、承兑汇票等风险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资工具的基金品种,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风险与收益较低的特性。

17.伞型基金

伞型基金也称“伞子基金”或“伞子结构基金”,是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在这一组织结构下,基金发起人根据一份总的基金招募书,设立多只相互之间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及费率水平进行转换的基金,这些基金称为“子基金”或“成分基金”;而由这些子基金共同构成的这一基金体系被称为“伞型基金”。

18.专向基金

专向基金(Specialty Funds)是指将资金专门投资与某一特定行业领域的股票基金产品。相对与一般股票基金而言,专项基金有效的缩小了投资范围,在选择投资对象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发精力集中于既定的行业领域,不仅提高了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以美国的基金行业为例,较为常见的专向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了高科技、大众传媒、健康护理、金融、公用事业、自然资源、房地产等等。

19.偿债基金

偿债基金亦称"减债基金"。国家或发行公司为偿还未到期公债或公司债而设置的专项基金;很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偿债基金制度。日本的偿债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据国债整理基金特别会计法确定的。偿债基金是一般是在债券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下才予设置。偿债基金一般是每年从发行公司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额或已发行债券比例提取。

20.政府公债基金

政府公债基金指专门投资于直接或间接由政府担保的有价证券的基金。技资对象包括国库券、国库本票、政府债券及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投资于这种基金的最大优点是安全性高。因为它有政府担保,收益相对稳定,且流动性也大。

二、基金组织

• 1.基金契约

• 2.基金管理人

• 3.基金托管人

• 4.基金持有人大会

• 5.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契约

基金契约就是一份“委托理财协议”。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为设立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法律文件。基金契约规范基金各方当事人的地位与责任。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具有经营管理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具有保管权;投资者则对基金运营收益享有收益权,并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契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的发行、购买、赎回与转让等;基金的投资目标、范围、政策和限制;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基金的信息批露;基金的费用;收益分配与税收;基金终止与清算。投资者一旦认购了基金,就意味着你默许了基金契约,愿意委托该基金管理人“代你理财”。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在我国,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指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在我国,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4.基金持有人大会

基金持有人大会是由全体基金单位持有人或委托代表参加。主要讨论有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契约,终止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延长基金期限,变更基金类型,以及召集人认为要提交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5.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般为商业银行)就基金资产托管一事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委托人和托管人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

三、基金交易

• 1.基金成立日

• 2.基金募集期

• 3.基金存续期

• 4.基金单位

• 5.基金开放日

• 6.基金认购

• 7.基金申购

• 8.基金转托管

• 9.基金转换

• 10.非交易过户

1.基金成立日

基金成立日是指基金达到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2.基金募集期

基金募集期是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

3.基金存续期

基金存续期是指基金发行成功,并通过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后,称作基金的存续期。

4.基金单位

基金单位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5.基金开放日

基金开放日就是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销户、挂失、过户等等一系列手续的工作日。对于一只开放式基金来说,并不是在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交易,因此,规定每周的某几个工作日进行交易,这几个工作日就称为开放日。

6.基金认购

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募集期间、基金尚未成立时购买基金单位的过程。通常认购价为基金单位面值(1元)加上一定的销售费用。投资者认购基金应在基金销售点填写认购申请书,交付认购款项。

7.基金申购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帐户,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申购基金单位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须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基金销售文件中载明。

8.基金转托管

基金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同一基金在不同托管点(不同销售商及同一销售商的不能通存通况的城市或分行)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托管机构变更的操作。

9.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单位,再申购目标基金。例如,在本公司目前已经发行的两只开放式基金当中,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的份额转换为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份额,也可以将持有的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份额转换为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的份额。

10.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因遗产继承、捐赠或司法执行等原因引起的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变更行为。基金非交易过户包括遗产继承、捐赠和司法执行。

四、基金费用

• 1.基金交易费用

• 2.基金运营费

1.基金交易费用

基金交易费用是指在进行基金交易时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托管费、基金转换费等。

2.基金运营费

基金运营费指的是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常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因此会降低基金净值。主要的基金运营费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持续销售法、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召开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运营费用等。

五、基金信息披露

• 1.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 2.招募说明书

• 3.公开说明书

• 4.基金年度报告

• 5.基金中期报告

• 6.基金资产总值

• 7.基金资产净值

• 8.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9.基金累计净值

1.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包括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三大类。定期报告又由每日公布单位净值公告、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四项组成。法定披露信息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发布。

2.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初次发行后也称为公开说明书),该报告旨在充分披露可能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切信息。包括管理人情况、托管人情况、基金销售渠道、申购和赎回的方式及价格、费用种类及比率、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会计核算原则、收益分配方式等。

3.公开说明书

公开说明书是指基金成立后定期公告的有关基金简介、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合其他按法律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

4.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反映基金全年的运作及业绩情况的报告。除中期报告应披露的内容外,年度报告还必须披露托管人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该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天内公告。

5.基金中期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是反映基金上半年的运作及业绩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报告、财务报告重要事项揭示等,其中,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及分配表、净资产变动表等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关联事项的说明等。该报告在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告。

6.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包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7.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价值。

8.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单位总数后的价值。

9.基金累计净值

基金累计净值是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与基金成立以来累计分红的总和。

六、基金收益分配

• 1.基金收益

• 2.基金净收益

• 3.权益登记日

• 4.除息日

• 5.红利再投资

1.基金收益

基金收益是指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超过自身价值的部分。具体地说,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2.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减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3.权益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是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基金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说,在权益登记日当天仍持有或申购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并得到确认的投资者均可享受此次分红。

4.除息日

除息日是权益登记日(T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T+1日。

5.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是指将投资者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储蓄国债权益登记日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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