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能协商减免本金吗,债务转移协议怎么写
- 1、欠信用卡1万,四年没还会怎么样?
- 2、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财税差异
- 3、债务委托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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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卡1万,四年没还会怎么样? (一)

贡献者回答我靠,我正好4年,目前为止我也没啥样,生活除了不能贷款,其他都一样,没什么变化。
我信用卡逾期4年,被上门一2次。有一次兴业银行2个催收上门,这两个催收是第三方的,说话很牛逼。他们来我家就问某某人在不,他的钱什么时候还。我跟他们说我目前没钱,他们就说让我去警察局,我说走吧一起去。因为我了解法律,我也懂法,我知道信用卡逾期去警察局也没用,最多就坐下去谈谈。他们催收叫去警察基本是第三方,而且都是吓唬你,你直接跟他们去,他们自己都不敢去。他们最后无奈就拍我家房子照片离开。
中国银行信用卡催收是本地银行营业员上门,人家上门不一样,人家客客气气的说。人家问你有什么困难,如果家庭困难,他们会帮忙申请减免利息,如果暂时困难,大家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因为比较你是欠钱,无论时间多久,最终你都要还钱,所以这是逃不掉。现在我们来了解情况,了解是困难还是故意不还。他们相对而言比较礼貌,说话也好听,基本也实事求是,如果协商减免,他们也会上报上去。
我逾期4年,其中最垃圾就是交通银行,交行超级恶心,找一些第三方跟网贷催收一样,而且交行利息无限上涨。人家建行都比较好,利息上涨慢,建行现在都让我呆帐了。
信用卡逾期也没事,不会有事,不要被人坑什么孩子不能读书。黑名单分两种,一种是征信黑,这个黑无法贷款。二种黑是法院判决你黑,你被限制高消费,有可能家产被拍卖,但是被拍卖机率百分30左右。
网络上说能帮你协商信用卡还款,协商减免利息的人都是骗子。银行业务往来都是必须本人,没有任何中间人,哪怕减免费用也是银行跟你本人一起协商。
2008我在深圳办过信用卡,透支3千多一直没还,不久金融危机暴发,我离开了深圳,换了手机号码。
有一天忽然村委会书记带信到我家里,说我在外面犯了罪,尽快去派出所解决,不然要被告上法庭坐牢。
我估计是利息翻倍、滞纳金加罚款太多了,便主动给银行打了电话讲明情况,没想到银行女客服的态度出奇的好,说只要还款可以免除一部分费用,但要在几天之内还清。
我跟客服说没那么多钱,只能还本金,还问她是谁打电话到我们当地派出所?她回答说是她们的律师,己经找到我们村书记电话号码。
我担心名誉不好听,第二天把钱还上了,告诉书记说是信用卡骗我,不是我骗信用卡。
首先,利息会一直算起走,有的银行还有罚息即利滚利,你的欠款总额会像滚雪球一样,不停变大,欠款本金1万,若干年后,本息很可能达到3万5万,甚至更多。
其次,民事诉讼主动权始终在发卡行手里,不是银行认栽,而是还没有清理到你名下。条件成熟,你随时会收到法院传票,即使拒绝出庭,仍然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某天你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不要奇怪,你已经吃上了官司。
第三,拒绝偿还或无能力偿还的,可能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不是法院立案的民事诉讼,而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拒绝联系可以,隐形躲避也行,但是你可能被网上通缉。这里有人总是说,某某朋友欠款5万,一直没还,不是仍然潇洒?你在唬人!我只能说这不仅是法盲的表现,而且是怂恿人往火坑跳。一句话,你没有被抓坐牢,只是你运气好,或者你一直与世隔绝,或者你一直在逃亡的路上,这些都不是你理直气壮的理由,而是你愿意生活在阴暗角落的借口。
第四,信用惩戒。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一律上征信黑名单,没有例外。接着产生连锁反应,无形的牢笼会束缚你的日常行为。欠信用卡不还,还引以为自豪或找借口的人,因为他从此不再向银行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哪怕买车买房做生意都是全款;不进高档酒店和 娱乐 场所;不坐飞机高铁不出国;不找工作也不担心子女就学就业等等,当然可以对黑名单置之不理。你要过与世隔绝的生活,谁又能阻拦你?
有个开奔驰的朋友,突然一天给我打电话,说他为什么不能按揭买房呢?我问他是不是有信用卡、贷款逾期或没有还?他吞吞吐吐说十几年前信用合作社有一万多贷款未还,我问他为什么不还呢?他无语,我更是无语。提问者总想找到捷径或借口,以逃避责任和惩罚,却从不思考如何努力履行自己人生契约,不知该是同情还是可悲可叹呢?
欠信用卡一万,一般情况够不上信用卡诈骗罪,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
但是,毕竟是欠了银行的钱而不是个人的钱,银行在处理这种事情上边,有的是办法。
第一种后果就是征信黑了。
征信黑了,意味着自己今后再银行的业务会严重受限,例如贷款、开信用卡等等,基本上秒拒,想都不用想,其他需要征信的场合,例如到一些地方参加招标,需要出示本人或本单位的征信记录,这种事情也是不行的。
第二种后果就是,利息、违约金蹭蹭往上涨,一直记在账上。
有的银行到了一定程度会停止计息,但是有些银行,不归还的话会一直涨利息,将来要处理,这些利息会需要一并偿还。
第三种后果是被起诉。
起诉了,这种事情是不可能胜诉的,法院会判当事人偿还利息、本、滞纳金违约金之类合同上约定的内容,支付诉讼费、银行的律师费等等。
第四种后果是被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立案后,当事人会被法院请去喝茶,如果不配合,罚款拘留是少不了的,然后名下的财产会被调查处置,会被限制高消费,等等。
第五中后果是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前边说了,透支信用卡,数额不打的话一般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如果到了强制执行借贷,有能力拒不履行,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七年有期徒刑。
如果你只欠了1万,并且已经四年了,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了,只是你以后不能贷款了,下面分几种情况具体介绍一下:
一.协商还款
如果已经四年没有还款了,金额也不大,银行自己也知道这笔钱是很难收回来的了,基本上只要你有还款意愿,银行都会同意的,这个时候会把你违约金,利息减免,只用还本金就可以了。
二.列为呆账
这种情况是最有可能的,原因是金额不大而且时间较久了,在四年的时间里面肯定也已经对你进行了多次催收,依然没有还款,而起诉成本也相对较高,即使起诉赢了钱也不一定拿的到,那么有可能就会把这笔钱列为呆账。还有就是在这几年的催收过程中,你态度恶劣,就是咬死不还款,那么银行客服也会给你列为呆账。一旦列为呆账以后就会在你征信上面永久显示,这辈子你都不可能和银行打交道了,这时候你不还也没事,但是你想还款,想恢复征信,还要去给银行说好话,让他们给你开通还款通道,还款以后把账消掉,有时候银行也不在乎这点钱,你态度不好,就是不管你,就一直给你列为呆账。
三.法院起诉
四.债务转移
也有可能银行会将你的债务售卖给第三方公司,比如说以5折卖给有资质的公司,那么你的债务就转移给第三方机构了,这个时候银行就不会管这笔债务了,而是由第三方公司来向你要债了。
几种情况都有可能,但根据你的提问来看,一万块钱已经四年了,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列为呆账了,如果你以后不和银行打交道了,那么对你也没有什么影响,但建议最好还是和银行商量还清,人一辈子难免会遇到各种情况,也不能真的就是说一辈子不和银行来往了。
己经上呆帐核销了 两不找了 大概
积极和银行协商
欠信用卡1万,四年没还会怎么样?会有的麻烦,也许一直在路上。
一、信用卡不还,利息是很高,年化利率大约是18.25%,再加上违约金什么的,一年的利息按照20%计算,4年本息已经2万了。之所以现在不大力催收,是因为金额还不大。一般都是在超过5万以后才加大力度。但是,你被列入失信名单是肯定的,在所有银行,你如果要贷款的话,都是不可能的了。
二、信用卡诈骗,也许可能来。按照现在的标准,一般立案都是超过5万,法院才会准许立案。一旦立案,你的银行卡、或者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数情况会被冻结。一旦起诉,法院判决,你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也许会被限制高消费,坐飞机、坐高铁等都不行了。如果是故意,或者多次不还信用卡,有可能信用卡诈骗罪成立,那就会失去人身自由坐牢和被法院罚款,最后还是要执行你的个人财产归还信用卡本息款。
所以,信用卡的欠款,还是早一点去还款吧,他们的钱钱,不是那么好赖的,老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现在是法治 社会 ,失去信用,有可能是寸步难行哈。
还能怎样,还欠着呗,而且,越欠越多了呢。
信用卡欠款,它不像银行卡,你一段时间没操作就给你销户了。
它比银行卡要坚强,它会像一条恶犬(刚开始时挺温顺的)一样蹲在那里等着你,没事的时候,摇摇尾巴,呲着牙朝你狂吠几声。希望你能过去抚摸一下它,或者带根猪骨头给它。
如果,4年来,你都没去抚摸它。那么,它会很自卑,以为自己不够好,失望至极,导致脑子中风,变傻了。
傻了没关系,可以考虑杀了,再换只狗。
但4年来,你没去抚摸它就算了,你还不给它东西吃。那它肯定饿啊,直至一天,它饿的不行了,就哭泣,伤心欲绝的它,再加上本来就傻了的它。
于是,疯了。
疯疯癫癫的它,最终,眼睛一红,狂犬病发作。由一个整天在你面前摇尾巴,没事帮你壮胆的狗子,变成了另一个极端——俗称“疯狗”。
这只疯狗,会没事就朝着你一顿乱咬,咬累了,就会歇一歇,第二天继续咬。
它要把它这段时间失去的,通通拿回来,还得咬你个遍体鳞伤,让你身上留有它咬过的痕迹,让那些想跟随你的狗子好好想想,你是怎样的为人?
我悄悄告诉你哦,要是这条狗够大,估计你得躺医院好几年。
不过,幸好,你这狗买来时,体积小,才1斤,以每年20%的体积增加,4年也才1.8斤。还不足以让您进医院。
建议您,趁早杀了。否则,等体积大了,绝对让你去医院躺几个月。
躺几个月,不要紧。
最要紧的是,身上咬过的痕迹,无法抹去。而且,医院还会留存你的病历。
最后,你一辈子也难以再养狗了。
劝爱狗人士,养狗要在能力范围内养,别饿着它。饿疯了,会咬你哦!
(纯属个人观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是我只欠一万早八百年都还了只是欠了40万我还是想还。只是还不动啊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财税差异 (二)
贡献者回答q840182101您,你好。你的问题,其实在百度知道搜索一下,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既然你提出来了,就算是捧捧人场吧。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后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现将新准则下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下的财税处理差异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简称《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新会计准则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也就是说债权人在会计上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金额,是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一致,两者不会出现差异。但在债权人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成本不相同,导致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在债务重组损失的确认金额上出现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例:2007年3月15日,A企业因购货欠B企业款项200000元。由于A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未能及时清偿欠款,2007年底B企业对这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50000元。2008年3月15日,两企业进行协商,B企业同意减免债务本金100000元,余款1年后支付。假定税法规定不允许计提坏账准备。
债权人B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100000
坏账准备5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50000
贷:应收账款——A企业200000.
会计上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50000元。而在税务处理上,债权人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100000元(200000元-100000元)。两者之间存在50000元的差异,B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
2、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
新准则规定,修改后的债务条款若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而在税务处理中,《办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税前扣除的确定性原则,对或有应付金额不予认可,两者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
如上例,若将重组条件修改为:B企业同意减免债务本金100000元,余款1年后支付,若A企业当年实现盈利,则另需支付B企业2%的利息。
A企业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200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
预计负债2000
营业外收入98000.
该笔业务,A企业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收益98000元。税务处理上,由于预计应支付的利息2000元最终是否支付并不确定,因此对该笔预计负债不予认可,债务重组收益应为100000元。A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税所得2000元。
3、关联方之间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
新准则对关联方之间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没有相关限制性处理规定。税务处理上,为防止关联企业利用债务重组业务进行避税,在《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对关联企业债务重组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1.经法院裁决同意的;2.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3.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
根据上述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业务,若非“合理的经营需要”且不满足三个限制条件之一的,无论双方是否具有投资关系,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此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就形成了永久性差异。
4、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间上的差异
对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会计处理上于债务重组日一次性确认收益。而税务处理上,基于纳税人负担能力的考虑,《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两者之间存在着暂时性差异。
债务委托是真的吗 (三)
贡献者回答债务委托是一种真实存在的法律机制。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债务委托是真实的。在债务委托中,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权利委托给第三方,该第三方负责向债务人追偿。这种安排有助于债权人确保债务得到偿还,同时减轻了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直接交流和处理事务的压力。
2. 债务委托的工作原理:
a. 委托协议:债权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范围、期限和费用等关键条款。
b. 债务人通知:第三方通知债务人,告知其债务已经委托给他们来追偿。
c. 追偿行动:第三方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如发送追偿函、发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便收回债务。
d. 偿还债务:债务人根据法律程序还清债务,并将偿还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再转交给债权人。
3. 债务委托的优势:
a. 专业追偿:第三方通常具有法律和债务追偿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更有效地处理债务追偿事务。
b. 减轻压力:债权人无需直接与债务人交流或处理债务问题,减轻了心理和时间上的压力。
c. 增加成功机会: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可以提高债权人追偿成功的机会。
总结:债务委托是一种真实的法律机制,通过将债权委托给第三方来实现债务追偿。这种安排有助于债权人确保债务得到偿还,并减轻双方之间的直接交流和处理事务的负担。债务委托的优势在于专业追偿、减轻压力和增加成功机会。
是关于债务委托的回答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债务转移能协商减免本金吗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