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母案
北宋神宗年间安徽太湖“铁钉杀母案”全解 (一)
优质回答北宋元丰元年(1078)的春夏之际,舒州太湖县(今安徽省太湖县)发生一桩震动朝野的投毒谋杀案。官宦子弟陈世儒从京都开封被派往安徽太湖出任知县,很快就被召回京城,连妻妾带佣人,全家共19人被杀头,7人被判死缓,原因是谋害亲母张氏;手段是先施毒药,后用铁钉钉入脑门(一说是铁钉贯入胸口)。有人说,这就是《包青天》中“铁钉案”的原型,也有人称陈世儒被杀有冤屈隐情。
元丰元年,前国子监博士、太湖县知县陈世儒的庶母去世,其在呈报朝廷的丁忧条陈中称母亲死于突发心绞痛。本来此事寻常,陈家发丧还归京师,陈世儒按惯例丁忧守制(官员遇父母丧事须停职守孝)。谁料六月份,一名从陈府逃出的奴婢,跑到开封府衙,检控陈母并非死于急病,而是中毒而亡。时任开封府尹苏颂,正直持稳,闻报立即组织军巡院(京师法院)的官员推鞫此案,经仵作检验,陈母确有中毒迹象,更吓人的是,其脑袋还钉有一根致命的大铁钉,死于谋杀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到底是谁谋杀了她?
据陈府的奴婢们供称,“诸婢以药毒之,不死,夜持钉陷其骨以丧”,然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一番审讯,露出一条可怕的线索:陈世儒之妻李氏与家婆素来不合,曾跟众婢说过“博士一日持丧,当厚饷汝辈”之言,这显然是在暗示婢女杀了陈母领赏,随后陈母果然被杀,李氏自然难逃主谋嫌疑。现在的问题是,陈世儒知不知情?有没有参与弑母?
陈世儒出任太湖知县之前,曾是国子监博士,国子监是当时最高学府,内设国子学、太学、律、算等学科,其中国子学设有博士五人,陈世儒这个正五品的京官,怎么被外放安徽太湖县任七品芝麻官呢?其中原因,史书并无记载,我们或能从陈世儒的家世中,略作推测。陈世儒的父亲叫陈执中,宋仁宗时两度出任宰相,在做地方官时,陈执中曾上书年事已高的宋真宗,建议早立太子。宋真宗正值患病,无人敢提立太子之事,当他看到这样一份奏疏时,特意召见陈执中,交谈中皇帝对陈执中的见地非常赏识,太子很快确立,就是后来的宋仁宗。
宋仁宗在庆历三年(1043)决定采用王范仲淹的建议推行新政;庆历五年(1045),陈执中升任宰相,但他是保守派代表,反对范仲淹变法——这样一个“唱反调”的人,为什么皇帝还要重用他?有人当宋仁宗的面问:“是不是当时立太子时,陈执中立了功,所以陛下要报答于他?”宋仁宗说不是,是因为陈执中办事、说话光明磊落,从不隐瞒真情。这样一位权倾朝野的大臣,他的儿子被派往偏僻的太湖任知县,应该是为重用作准备。可母亲去世的消息,比提升他的调令来得更快!陈世儒在太湖县的官椅还没坐热,便奔丧回京。
陈世儒的母亲张氏,是父亲陈执中的小妾,陈执中有几个女儿,陈世儒是他与小妾张氏的独生子,陈执中去世时,张氏还很年轻,宋仁宗特意安排送张氏进了一座道观,让她做了道士。陈世儒长大后,中了进士当了官,并娶了当朝天章阁待制李中师的女儿李氏为妻,这门亲事,可谓门当户对。天章阁,相当于皇家图书馆;天章阁待制,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阶二品,与副宰相相当。另外李中师还是老宰相吕夷简的孙女婿,也就是说,陈世儒是老宰相吕夷简的曾外孙女婿,而现在吕夷简的儿子吕公著又是同知枢密院,属于副宰相级别的人物。
这宗骇人听闻的人伦大案在开封府审了大半年,还是未能结案,军巡院的官员认为,李氏并未“明言使杀姑,法不至死”,苏颂也倾向于认为陈世儒并不知情。然而这时,整个京城已在传播陈世儒合谋杀母的小道消息,流言四起,说开封知府苏颂意欲包庇陈世儒夫妇,连神宗皇帝也被惊动,召见苏颂交待:“此人伦大恶,当穷竟。”苏颂答道:“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谕之使重。”表明了他不偏不倚、不干预有司审讯的立场。也难怪流言纷起,陈氏夫妇具有如此显赫的身世,谁敢保证他们不会动用关系请托说项、干预司法?
事实上,案发之后,陈妻李氏便求告她的母亲吕氏:开封府快要抓我了,请母亲快跟公著叔公说说,请他去跟苏颂疏通疏通关系。吕氏当即“夜至公著所如女言”,不过吕公著是一位正派人,拒绝了她的请托,吕氏只好“涕泣而退”。吕公著虽没有出面,但他的侄子、大理寺评事吕希亚,以及陈世儒朋友之婿、赞善大夫晏靖却是过问了案情。
来自李氏和女佣高氏的“口供”是:高氏等佣人受主妇李氏的授意,先用毒药准备毒死张氏。不料张氏毒而未死,然后,他们又在夜间,将铁钉钉进老人的脑门,直至老人死亡。婆媳之间有什么矛盾,能使媳妇动意谋杀婆婆?文献记载很清楚:是借此让陈世儒“丁母忧”,即因母亲去世而回京城守丧,更进一步说,就是李氏不愿意让丈夫去那遥远偏僻的山城小县当差,希望他在家团聚。现在,人们还能看见这样的记载:说李氏授意女佣杀死婆婆,是经与丈夫商量的,也就是说,陈世儒也是主谋之一。陈世儒被逮、被杀,采信的证据就是这一条。
可能正因牵涉到如此庞大的政治势力,陈世儒案出现了“狱久不决”的局面。元丰二年(1079)正月,有御史称开封府官员“所鞫不尽”,没有认定陈世儒知情弑母,不能再让他们接审下去,所以案子移交至大理寺别勘。此时苏颂也因另外一个小案,被御史弹劾“故纵”,被贬到濠州当知府,陈世儒案由此进入大理寺主持重审的阶段。大理寺发现,本案初审时存在循私包庇的嫌疑:陈世儒的岳母吕氏“因缘请求”,致使军巡院原勘官“改易情节,变移首从”,为陈世儒夫妇脱罪。
恰好大理寺丞贾种民是新党中人,正欲借陈世儒案打击旧党(吕公著是旧党领袖),因此便以“陈氏姻党干求府政”为由,“欲蔓其狱”,先后将吕希亚、晏靖,还有吕公著的女婿全部逮捕。已被贬到濠州的苏颂也受牵连入狱,贾种民要苏颂指控吕公著曾经向他请托,苏颂坚决不干这种事,说,“诬人死,不可为已。”后来证明,吕公著本人并未干预司法,不过苏颂因向别人透露过案情,所以被罢去濠州知府之职。
案子至此已渗入政治斗争的因素,这样审下去,只会越发复杂,所以元丰二年(1079)八月,神宗下诏,又将案子从大理寺移交御史台。九月份,御史台终于宣布结案:认定陈世儒夫妇合谋杀害陈母的事实,因陈世儒不愿呆在太湖当知县,便默许妻子教唆婢女毒杀母亲,以借丁忧的机会回到京城 真令人难以置信,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儿子?宋神宗倒是感念陈世儒之父陈执中,想要留世儒一命:“(陈执中)止一子,留以存祭祀何如?”但御史中丞蔡确不答应,反问大逆不道之罪,“可赦邪”。最终陈氏夫妇及参与谋杀案的婢女,共19人均被判死刑,开封府原勘官因故纵人罪,皆受处罚,大理寺的法官借故扩大打击面,也被罚铜,次年大理寺丞贾种民又被降职,吕希亚、晏靖也因交涉司法而贬官。
现在有人认为,陈世儒其实对众婢毒杀陈母一事并不知情,他是冤枉的,是神宗朝新旧党党争的牺牲品。不过我觉得可能性值得商榷,因为旧党执政后,保守派代表司马光出任宰相,如果陈世儒确有冤情, *** 并不难,但此案一直都没有人提出 *** 。
但就杀人动机而言,陈世儒和妻子如果只是想找一个回城的“理由”,那么,杀母奔丧是否惟一的办法呢?陈世儒去太湖之前,是国子博士,一个五品京官,家里有后来被杀的女佣17人、被判处死缓的佣人7人——至少有24名家佣,这说明其家境是相当殷实的,他可以不上班,可以装病,请事假——宋朝时,官员借口种种而拒不赴任的现象常见,这都可以达到与妻子李氏团聚的目的。他还可以将李氏带着,去山城小县观光闲游。退一步讲,李氏真的怂恿佣人去杀婆婆,找一两个佣人密谋似乎可以理解,当那么多佣人的面说出这种“计策”,可能吗?为了回家而将老母杀掉,要将这一“计策”与一名“国子博士”的智商联系起来,实在太难!因此,这起妻杀母案,至少陈世儒知情的可能性不大。
实际上,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党争的影子,且宋代的司法系统,也做不到完全独立于政治纷争之外,不免受党争的影响。但我们也应该承认,在那个时候,显赫门第之内发生了这么一桩谋杀案,疑凶的政治势力再大,也不可能将案子压下,还是要走上司法审判的程序。即便出现了“陈氏姻党干求府政”的情况,也立即遭到另一派的 *** 与 ***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这是因为宋代的政治保持着明显的竞争性与制衡性,不仅表现为派系的党争,还体现在“执政-台谏”的二权分立结构上。被拖入陈世儒案的吕公著珍惜名节、操守,始终不敢滥用权力干涉司法,也值得称道,不过话说回来,在富有竞争性的政治场中,假如吕公著插手了不该插手的司法,立刻就会被政治对手或者台谏官抓住把柄,最终身败名裂的还是他自己。
“台湾少年杀母案”:少年向母亲索要钱财,被拒绝后弑杀亲母,后来怎样? (二)
优质回答传统文化中有孝文化。古人用“乌鸦反哺,小羊下跪”来教育下一代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我们提倡一切美德以孝为先,孝文化代代相传,让家庭更有凝聚力,让社会更和谐美好。有的人反其道而行之,不孝于父母。我们通常称这种人为“逆”。
2016年5月23日,台湾省新北市发生一起杀母案。原因是这位母亲没有回答儿子要钱的“恳求”。
2016年5月23日是母亲和继父结婚的第10天。这一天我给老婆发消息,关心她吃没吃,收到消息说吃了。
继父没想到新婚妻子此时已经遇害,发回信息的是凶手,让他和警察都很困惑。直到他回家找妻子,他妻子的尸体才在新房子里被发现。
警方调查显示,他妻子的颈动脉被锋利的工具切断,她失血过多而死。
民警将对其住所走廊、电梯、车库的监控转移,发现向某、李在原住所门口停止殴打妻子。晕倒后,李抱住向某的母亲,把她拖到公共车库,然后从车库乘电梯到新房,再把妻子抬进屋。
很快项某也来到了新房,李某分开了,项某留下了,过了一段时间项某也分开了。
向某,男,16岁,台湾省新北市人。他父母从小离异,母亲对他宠爱有加。她经常带他出国旅游,给他买简单的产品。谋杀发生前10天,45岁的母亲嫁给了继父。
项因拒绝遵守校规而被高中开除。从那以后,他整天和社会上不受欢迎的青少年鬼混。两年前,他加入了当地的一个公开帮派,成了“老大哥”。他不得不附和弟弟,花了很多钱。他经常向他妈妈要钱。当她得知他加入公开帮派后,她很讨厌,不再随意给他钱。母子关系突然慌了。
2014年,他加入公开团伙后不久,曾向母亲要钱,母亲拒绝给他。他想出了一个杀死他母亲和偷钱的办法。
有一天,他妈妈睡觉的时候,他打开家里的煤气阀门,想毒死妈妈。不料煤气飘出窗外,被邻居发现,母亲逃过一劫。
2016年5月,他因车祸向母亲要钱,要求6万元赔偿他人,母亲无动于衷。在多次请求失败后,他再次屈服于勇敢。2016年5月22日晚,他找到一帮小弟李,让他帮忙打掉他妈。李立即被救活了。
李,男,17岁,跆拳道选手,得过奖。他欠了某1000元,根据项的说法,他打掉了某的母亲,给他减免了债务。
2015年5月23日,上午8点左右,我送妈妈去一个地铁站坐地铁,然后就回家了。在地铁站,翔遇到事先约好的李,两人打车回到翔身边。
在香家门口,香按响了门铃。她妈妈听后,打开门,立刻捂住了嘴。李一拳打在她脸上,鼻梁断了,血流不止,昏了过去。
按照一定的安排,李把他的母亲带到了小区里他家的另一个新房子里,李把他的生命带走了。他立即走进房子,到处搜查,拿走了他母亲的现金、珠宝和其他物品。
这时项来到一个新家,他的母亲还在昏迷中,他要求李先分开。李走后,他用菜刀割断了母亲的颈动脉,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2016年5月24日,警方逮捕了项和李。
香某母亲年轻时与丈夫离婚。她为香某感到羞耻,不再用溺爱来补偿他,导致香某养成了霸气的脾气。
后来他去了某个浪荡子,和不良少年交了朋友,成了一个公开帮派的“老大”。他的心完全变黑了。为了维持团伙的运作,他时不时向母亲要钱,母亲都不给。最后,他杀了他的母亲,抢走了她的钱。
单亲,溺爱,外界不良影响,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培养出对面的儿子。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杀母案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