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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和裁判权的冲突及其解决——量刑建议书到判决时间多久

2024-10-24 17:10 分类:刑事合规 阅读:
 

法院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判决吗? (一)

法院会依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判决吗?

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出入不大。这是因为两家司法机关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对案件的考量也比较准确。

3、如果法院判决与检察院的建议有较大的出入,检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监督权提起抗诉,但对于最终的判与检察院的建议有较大的出入,检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监督权提起抗诉,但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由法院决定。

扩展资料: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具体犯罪一般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从而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裁量刑罚留下了法律空间。因此,量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决定是否判处刑罚

犯罪以后,根据有罪必罚的原则,一般都须判处刑罚。但在我国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决定判处何种刑罚

刑法对某一犯罪,为适应刑罚个别化的需要,一般都规定了数个刑种以供选择。因此,在决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以后,进而还要解决刑种的选择问题,以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

决定判处多重的刑罚

在选择刑种以后,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刑种没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裁量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检察院:是公诉机关,理论上是与政府平级的,县政府和县检察院是平级的,检察院只受上级检察机关指挥,县政府是无权指挥检察院的。除普通刑事案件外检察院还负责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之类的案件。

法院:是审判机关,和检察院一样,与政府平级。与检察院不同的是,法院仅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并不直接隶属于上级法院,每一个法院都是一个独立机构,办案时,不受任何机构控制。法院管的事比较统一,就是各类案件的审理。一审二审再审终审之类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中国裁判文书

法院判决会超出检查官提出的建议期限吗 (二)

理论上是有可能的。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只是一种请求权。

一、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尊重检察机关的建议。

在实践中,如果双方有冲突,特别是对事实的认定有出入的,一般会有个私下的沟通过程。

二、法院量刑时,在充分考虑检方量刑建议基础上,全面审查综合考虑。

一般是考虑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法定情节即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情节即犯罪动机、手段、环境和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等,再决定最终的量刑。

三、必须明确量刑建议权,只是请求权,并不具有终局性。

对被告人确认有罪和判处刑罚,决定权都在法官的手中。量刑建议只是公诉人自己对被告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看法。如果法官对此并不认可的话,他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自由裁量,就象法官在听取了公诉人的定罪请求后,完全可以依职权判决被告人无罪一样。

有人认为,公诉人行使量刑建议权会影响法官的裁判,这种担心是不合理的。因为作为控诉方,他既然提起诉讼,就是要法官倾听其请求,说服法官按照其请求进行裁决。我们不能一面允许公诉人提出诉讼请求,一面又要求其并不期望法官满足他的要求,这是不合逻辑的。控、辨双方在法庭上的行为目的都是试图影响法官的判决,以期裁判结果能够最大程度地有利于自己的或自己所代表的利益。这一点是不需要掩饰的。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量刑建议权和裁判权的冲突及其解决就整理到这了。

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手续需要附卷

新刑事诉讼法全文~刑事诉讼法八十二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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