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做刑事的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哪找
本文是专栏《当亲友被抓,明智的家属这么做》的第6篇文章,我是胡丹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刑事法律知识。当不幸遭遇刑事指控,你不至于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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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章节我们讲到,在刑事案件当中如何过滤黑律师,这个章节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聊一聊,如何筛选真正专业、靠谱、合适的刑事律师。
这篇文章需要跟上一篇文章我用四千字讲述行业内幕,亲友被抓到看守所,如何过滤“黑律师”结合起来一起看,因为是关于律师的正反两个方面。有对比,有参照,有细节,大家看完认真揣摩,才会真正提高自己慧眼识律师的能力。
好的标准没有绝对,但大的方向是一致的。从当事人和家属的角度而言,好的律师的特质是趋同的:专业对口、敬业负责、人品好。
当然,这可能很抽象。即使你知道这几个要点,由于存在巨大的信息鸿沟和专业壁垒,具体到场景里面,你可能还是不知道如何去筛选律师。所以我为你提炼出了在刑事案件中好律师的五大特质。正如,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记住,随着时间的沉浮和历练,好律师会越来越像,他们身上往往有着很多共同的特点,总结提炼出来八九不离十。
01
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
这个特点跟我们前面提到的专业对口相匹配。我们都听过“术业有专攻”这个说法,于是,生病了,去医院挂号看医生,拉肚子选择消化科,腰椎间盘突出选择骨科,月经不调选择妇科,肺结核选择呼吸科……现代医学针对不同的病症有着精细化的科室分类,相应科室的专科大夫也有着自己主攻的方向。我们通常看到的全科医生都在小诊所,而专科大夫都在大医院。感冒发烧找个小诊所就够了,可很多疾病还是要去大医院找专科大夫。
可能有人会说,医生跟律师毕竟还是不一样的职业,不能完全类比。那咱们举法官的例子。
虽然法院内部有轮岗制度,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法官都会固定在某一个庭审理案件,例如刑一庭、刑二庭、房产庭、金融庭等等,集中审理该庭室的案件。所以可能在长达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期内,法官一直都在审理刑事案件,每年审理的刑事案件数量过百,久而久之,他就成为了刑庭的办案能手,业务能力过硬。
而反观律师,绝大多数律师都做不到“区分专业”,特别是在三线以下的城市,因为区分专业可能就要饿死了,所以只能来什么类型的案件就办什么类型的案件。今天可能做个离婚纠纷,明天打个交通官司,后天再来个劳动争议,接下来可能做个刑事辩护,本质上类似于小诊所的全科医生,业内叫万金油。
若一个律师一年承接30单左右的案件,如果尽职尽责的办理,工作时间就已经非常饱和了。如果这些案件还分布于各个不同的领域,例如3单离婚,2单房产纠纷,3单买卖合同纠纷,3单民间借贷纠纷,1单股权纠纷,4单劳动争议,4单交通事故案件,3单租赁合同纠纷,1单建筑工程领域,2个法律顾问,2单人身侵权纠纷,再办2单刑事案件。比起那些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的律师,全科律师即使积累10年,在某一个领域办理的案件数量可能还比不上走专业化道路的律师一年或两年的办案数量。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律师的专业水平都比不上法官。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同的律师,不同的打法,走的路线会完全不同。
光刑法就有400多条罪名,一位律师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将所有罪名的案件都做一遍,更何况如果律师的经历分摊在各个不同的业务领域,那就更容易导致散而不精了。
在一二线城市,已经有一些律师逐步开始走上了专业化道路,专攻于某一两个领域,甚至舍弃了其他领域的案源,只为了让自己集中精力,越来越专业化。当然,对其他领域案件的舍弃并不代表舍弃学习其他领域的法律知识,有一些罪名特别是经济犯罪,需要律师掌握相应的民商领域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这需要律师不断的精进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
当然我们不能一刀切的说万金油律师就一定不专业。只是有限的时间精力被分摊到了不同的领域,从客观规律和概率上来讲,有主攻领域的律师会比什么都做的律师更能有效解决客户问题,也只有极少数律师做什么都专业,这个就要赌当事人的运气了。
不过如果是非常简单的案件,例如事实非常清楚、不涉及到财产争议的离婚案件,类似于普通的感冒发烧,也不一定要找专科律师,主要是你不一定能遇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身边有靠谱的、可信任的律师,即使他是什么业务都做的律师,但如果能尽职尽责地处理案件,也可请其代理。但是这个简单与否、普通与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刑事案件关乎生命、自由和财产,普通人如果遭遇了应该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个人觉得不应当被划分到普通小案件的范畴。或者说即使是再小的案子,对于个案中的当事人而言,都是足以影响一生的大事。所以,我家里有医生亲戚把刑事律师类比成肿瘤科大夫,我觉得挺贴切。
02
有刑事领域的成功案例
这一点同样是跟专业挂钩。如果一个律师对外“宣称”自己只做刑事案件,甚至只做某一类罪名的案件,但这些只是他“说”的,最关键的还是看他是不是真的这么“做”的,我们从结果导向,要看他到底有没有刑事领域的成功案例。
虽然律师不决定案件的结果,但不可否认,当事人找律师,都是奔着好结果去的。如果这个律师拿不出刑事领域的成功案例,那我凭什么要相信他呢?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部分保健品商家、“神药”商家不是也靠虚假宣传成功地骗取了很多消费者的信任么?所以我们在考察一个律师的时候,甭管他宣传吹嘘的多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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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吹嘘自己的头衔(有些还是假的),号称自己只办理某一类案件,吹嘘自己今年又成功办理了多少起无罪或取保的案件,吹嘘自己多专业多敬业多负责,通过各种文字和手法把自己拔高让自己显得高大上……种种都是表象,最关键的还是他是否究竟拿得出实实在在的、律师的名字被反映在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的不起诉决定书、律师意见的缓刑判决书、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判决书、二审改判的判决书、死刑保命的判决书甚至是无罪的判决书,或者是取保候审、终止侦查的文书等。只有实打实的结果,才能真正说明专业水平,要不然就是虚假宣传吹牛逼而已,最终受伤的是当事人。
03
亲自办案,愿意投入足够的精力在个案上,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导向
这一点跟敬业负责挂钩。光有了专业还只是满足好律师的第1个要素,如果一个律师足够专业,但他不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到你的案件当中,而是把你的案件甩给下面的助理来主办,他自己忙着去做营销、去接下一单案件,而这位助理很有可能刚刚入行,你只是花高价请了一位律师助理而已,那这位律师再专业跟你又有何关系呢?更何况,很多这一类律师忽悠的本事往往大过于专业能力。
我常说,律师其实本质上是个良心活。当事人不懂法律、不懂刑事诉讼的流程、不懂每个阶段该做什么,当事人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信息鸿沟和专业壁垒。当签订了委托合同,支付了律师费之后,律师究竟干不干活、是否积极的跟进案件、是否倾注心血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是否给予足够的耐心给当事人……这些都很难量化,也没有非常完善的监督机制,几乎全凭律师个人的责任心。
拿刑事案件举例,一单刑事案件从当事人被抓的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到一审、二审(法院阶段),甚至是再审,往往会经历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对于其中影响案件走势的关键时间节点需要特别关注,例如『37天黄金救援期』里的"刚刚关进看守所的头几天""呈捕前""批捕期",捕后侦查期,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节点,退侦后又移送回来的时间节点,移送法院的时间节点、开庭前等。因为这些时间节点往往都需要刑事律师跟上节奏,并做好相应的功课,包括会见辅导、阅卷、撰写法律文书,约见相应的承办人员、庭审辅导等等。
我曾经听检院的朋友和当事人给我分享过一类真实的情况,律师从接受委托到开庭,仅仅只会见过一次;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律师却从来没有去检察院阅过卷,直到收到开庭通知书才知道案件已经走到法院阶段了,自然也错过了前面各个阶段的审前辩护。
会见、阅卷、撰写文书是刑事律师三大最基本的工作,这三大工作做不好,辩护很难有效果。好的结果往往是由好的过程铸就的,没有好的过程,很难有好的结果。
家属在签完合同、交了律师费之后就回家了,而律师提供的是无形服务,律师在你的案件当中究竟做了什么,家属不可能拿个放大镜在这里实时监控,所以很多时候真的是全凭律师自觉。
例如,拿最基本的会见工作举例,不负责任的律师,会见时间往往不超过半个小时,基本都是停留在在生活层面的传话,很少深入到案件本身,这一类律师往往被称为“生活律师”。而专业尽责的刑事律师,在每一个阶段的会见都会有相应的任务和重点,关于律师在会见当中究竟能做什么,一个专业、负责的律师究竟应该如何会见,我们将来在专栏中会有专门的章节进行分享。
阅卷、撰写文书、参与庭审也是同理。好的律师、好的辩护,家属和当事人其实能在办案过程中感受得到,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他会如何办理你的案件,是不是会甩给下面的助理来主办,是否亲自阅卷,是否亲自敲定辩护思路等等,所以这里存在很大的机会成本,甚至有一些赌运气的成分。所以你要去了解这个律师,我们从结果来反推过程,看他是否有刑事案件的成功案例,而不是光听他怎么说,看看他服务过的当事人对他如何评价,看看同行对他的专业水平和人品是否认可,因为同行的眼光是最苛刻的。这一点很扎心,因为很多律师能忽悠得了不懂行的客户,却忽悠不了眼光犀利的同行。
我一直都在强调,好结果从来都不是等来的,好结果是靠好的过程争取而来的。所以,律师对个案倾注的心血越多,有好结果的概率也会越大。同样的案子,有的律师走过场,有的律师投入10个小时,有的律师投100个小时,当事人能感受到的自然会不同。对当事人有利的辩点的发现、对有利证据的梳理,都需要律师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埋头苦干,这个过程需要时间和心血来积累,这个过程很苦,但只有对个案实实在在的付出,才有可能争取一丝机会。
所以这个要点,应该是我个人认为考察筛选律师最重要的因素。
04
不打包票
这一个特质跟人品挂钩。律者如医,如果你能理解为何医生不能打包票包治百病,也就能理解律师为何不能打包票承诺案件结果,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去翻翻我专栏里前面的文章,专门讲到了这个要点。
咱们再换一个角度,打包票的律师其实跟江湖骗子很像,明明案件结果不由他决定,但是为了迎合你,顺利承接你的案件,收到你的律师费,不惜违背律师职业准则而通过打包票的形式来接案,但很多当事人往往吃这一套,殊不知真的是上当了还给人家立牌坊。
我们站在骗子的角度想一想,骗子或“坏人”涉嫌犯罪进了看守所,难道他希望找个“骗子律师”来给自己辩护吗?同样两个律师专业水平都,但一个人品好,一个人品不好,你会选谁给你辩护?
我相信正常人都希望找一个人品好的律师、实在的律师给他辩护。为什么?人进去了,律师成了嫌疑人最大的依靠之一,嫌疑人需要依靠律师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最从轻的刑罚,而如果这个律师人品不好,我怎能保证他一定不会坑我呢?我怎能保证他给出的承诺能兑现呢?我怎能保证他能尽心尽责的处理案件呢?对结果的提前承诺本身就是一种“骗”,理性的人应该能理解这本质上是一张空头支票。所以这也是为何很多企业家、大老板往往不喜欢“狡猾”的律师,而更倾向于选择实在的律师。
好的律师,会帮你从事实和证据的角度客观地分析案情,对你有利的和不利的都因素都如实地告知,案件将来可能的走向(即使不利)也会通过专业分析、预判后如实告知,而不是为了承接你的案件打包票承诺一个根本就是未知数的“结果”。更何况,这样的江湖骗子似的承诺,你真的敢信吗?
05
不胡乱吹嘘关系
这个要点其实也跟人品挂钩。在刑事案件中有一类江湖骗术是鼓吹自己在公检法内有很深厚的关系网,但其实明明没有关系,却用各种方法让客户误认为自己有关系。例如我之前提到过的,我亲自见到有同行,一边百度某某法院院长的名字,一边在电话里说,我昨天还跟某某院长一起喝酒,让当事人误以为其跟某某院长是铁哥们。这一类律师接案后可能会以疏通关系为名找当事人要钱,而这些钱往往进了律师个人的腰包。
律师有很多不同的路线,有走专业路线的,有走忽悠路线的,有走勾兑路线的,等等。我不评价孰对孰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也会吸引来不同的客户。标准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确,只是作为一个业内人给出的参考,最终的决定权还在当事人本身。作为对结果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和家属,需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专做刑事的律师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