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人
- 1、丈夫强~奸妻子算不算强~奸?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 2、在中国古代社会里,男人强行和女人发生关系下场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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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奸妻子算不算强~奸?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
答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倒退十年,这类事情闻所未闻,而这几年,上海、安徽、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的问题一次又一次凸现在人们面前,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争论。
笔者认为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一)、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行为必须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10]这里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所在.很明显,婚内强奸符合这个条件。
(二)、从强奸罪的犯罪要件来看.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从客体来看,强奸罪客体是指人身权利中特有的性的权利。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的性权利是妇女的一种特有的人身权利。侵犯这种权利,违背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交行为的权利。
(三)、除了分析犯罪要件外,确认一行为构成犯罪的首要依据在于该行为具备了犯罪的本质特征—具有应受刑罚的社会危害性。婚内强奸除了给妻子造成一定的生理损伤外,给妻子造成的心理损伤(如造成性的厌恶与冷淡等)是难以估量的,在那些感情已经破裂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关系中,这种心理损伤将会更为严重。如果一个妻子把性生活作为爱慕的表达方式,而丈夫则出于自私,恶意或其他非正当的原因强迫与其妻发生性行为,那么,丈夫的行为对其妻子所产生的心理损伤与其他强奸行为相比没有本质区别。另外,丈夫杀害妻子,伤害,虐待妻子的,都构成犯罪,为何强奸妻子就不能构成强奸罪?妇女是“半边天”,当她们的性权利遭受丈夫侵犯是,应当为其提供法律的援助,而不能让这种现象成为法律的盲区。
(四)、从立法原则看,肯定丈夫强奸妻子构成强奸罪并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有人认为,既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也有强奸问题存在,那么只要夫妻关系存在就不应存在强奸问题,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此说是不妥的。第一,依据该说将会得到一系列谬论,如,《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杀害妻子的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则丈夫杀害妻子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吗?第二,刑法规范是一种普遍性规定,《刑法》根本不可能对其所禁止的每一事项及其具体细节都作出明确规定。
(五)、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自然权利却位于法律之上,法律要尽量符合自然权利。如言论自由,这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任何对他进行限制的法律都是与自然权利相违背的。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的性权利,都是人的本能,是一种自然权利,尤其是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更容易受到侵犯。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妇女仍有权利支配她的性生活(此处仅指婚内。婚外恋是道德问题),所以法律要尽量保护妇女的这种自然权利。
(六)、丈夫强奸妻子与理与据。表现:性权利是法律赋予丈夫和自己妻子,妻子和自己的丈夫过性生活的权利,婚外异性无论如何,都无这种权利,性权利不是丈夫的“专利”,而是有法律赋予的。妻子也同样享有愿意或因故不愿意与丈夫过性生活的权利,这是由夫妻双方性权利的平等性决定的。夫妻间正常的性生活只要有一方因故拒绝与对方过性生活,意欲享用性权利一方的自由便受到遏止,其权利便转化为尊重和维护对方性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因此我国刑法从来就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有强奸罪的被告人,被害人之外。如果丈夫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强奸罪与理不通,与法不适。[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男人强行和女人发生关系下场会怎样? (二)
答古代女性大多都是思想保守,而且他们对贞操看得十分重要。认为在嫁人之前是完全不可以与其他男人有任何性关系的。此外,还有一些人家会命令自己家中的女子,在嫁人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能在家中度过每一天,与外界完全是没有联系的,更不能和其他的异性有接触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女子最害怕发生的一件事,就是被男子强行发生关系。
那么在当时那个时代,如果男人真的强奸了女人,会被怎么处置呢?而且,受到暴行的女子又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说到男人,他们就算是真的对未出嫁的女人做了些什么,也不会直接判死刑,而是把他派往边境地区,让他在那里接受劳动改造,看起来好像是放了那些男人一条生路似的。但其实,如果家中没有钱财打理关系的话,这些男人被流放边境,其实和判了死刑没有太大的区别。首先,在去边境的路途中,就很可能会发生意外,死了的也不在少数。其次,即便是到了边境地区,在那里做苦力也可能会被活活累死。甚至还有一些人会被刺杀,所以往往被流放到边境去的人很少能够活着回来,因此这和判了他们死刑结果是一样的。
不过比起男人来说,可能女人要更加痛苦一些。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女人本来思想就比较保守,她们把贞洁看得比命都重要,如果在嫁人之前自己就已经不是处子之身,她们会觉得有愧于家人对自己的养育,也对不起自己未来的丈夫。在这样精神的折磨之下,她们大多都会选择自杀。就算自己不想死,也可能会被生生逼死。
毕竟,不只是她们自己把贞洁看得尤为重要,就连她们的家人和其他的邻居,也会觉得一个失去贞洁的女人活在世上是特别丢人的,被逼无奈之下,这个女人除了死路一条之外,并无别的选择。
最关键的就是,哪怕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凭借自己坚强的毅力活了下来。可她这一生恐怕都不能再嫁人了吧,就算是贫穷家的男子,大约也不愿意娶一个非处子之身的女人为妻,而且还要过一辈子。对于那些男人来说,娶女人就是为了生下孩子,可是一个没有清白的女人,男人连生育工具都不愿意让她当,自然是对女人所施加的一种精神枷锁了。综上所述,生活在古代封建时期的女人,大多都是比较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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