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报疫情被拘留
台风“摩羯”过境我省期间,个别人心存侥幸,谎报关于台风险情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被万宁警方依法严肃处理。
2024年9月7日15时许,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万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移交线索称:9月7日1时许,有人拨打12345热线投诉在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某小区周围有居民瓦房被台风“摩羯”吹倒,没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情况和转移人员。
接此情况后,万城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干部对该小区周围的瓦房进行排查,未发现诉求人所反映的情况。经万城镇政府和万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致认定该诉求人涉嫌谎报险情,随即将此线索移交至万宁警方处理。
接报后,城北派出所立即联合合成作战大队和便衣大队开展侦办工作。经一系列研判工作,21时许,民警将违法人员张某章传唤到城北派出所。经城北派出所民警对违法人员张某章进行询问,张某章(男,27岁)对其拨打12345热线虚构事实谎报台风造成险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章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2345是市民热线,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炒作、编造散播谣言或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证实的信息。
法律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自:平安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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