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无证驾驶不再拘留
5月4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五支队在对一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小轿车进行查处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竟是无证驾驶,不仅如此,其因醉驾还处在取保候审期间。5月7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决定对刘某处行政拘留15日。
5月4日17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黄纲、民警李飞巡逻至连霍高速开封段539公里北半幅时,发现车后一辆豫A牌照轿车在应急车道行驶,由于当时车流量很大,车辆处于排队缓行状态,巡逻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而该车却远远地停下,并看到该车驾驶员下车到后座,后座人员在车内转移到驾驶员位置,民警立即上前查处。
民警查询了该车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照片,证实坐在驾驶员位置的女司机不是当时真正的驾驶者。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他们一行5人从扶沟大新站上高速准备回郑州高新区,之前都是妻子开车,其间走到大广高速的时候,由于孩子哭闹,他就与妻子换了一下位置,由他驾车继续赶路。当行驶至连霍高速距离中牟站五公里左右的地方时,因为前方排队缓行,刘某就驾车走应急车道,当看到前边有交警时,因害怕自己没有驾驶证被处罚,他就赶紧下车和妻子换了位置。
民警在后来的调查中还发现,刘某曾经有驾驶证,2021年1月13日在郑州高新区因为醉驾被查获,1月17日驾驶证被吊销,并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因刘某无证驾驶且发生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情节严重,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决定对刘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依法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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